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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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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23.18万元,同比增长0.79%;主营业务收入20,876.81万元,同比增加4.15%。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自主开发口罩及熔喷布生产线,积极复工复产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在这样充满着高度不确定性和快速变化的背景下,公司直面挑战,高度密切关注国内外客户的新需求,在危机中寻求新的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科技研发能力、精密制造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市场协同能力,在疫情发生后迅速组织研发和制造力量,利用公司现有厂房,短期内相继开发投产了高速平面口罩生产线、KN95口罩生产线、熔喷布生产线等。不仅为公司的复工复产提供了防疫物资支撑,也为缓解口罩资源供应紧缺的状况贡献了力量,为防疫抗疫工作做出了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

  在投产防疫物资的同时,公司积极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复工复产。建立了严格的防疫制度和复产流程,有序、安全的推动复工工作,为客户提供了坚实的产品交付保障,也为公司进一步承接新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

  公司紧紧围绕主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和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加速产品更新升级,与优质企业开展合作,不断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保持了公司研发水平的领先性和前瞻性。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在与一级供应商及主流整车厂同步研发新型电子模块连接器,进一步合作开发高速高清传输连接器、高压及高电流连接器、高频连接器等。

  (3)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保持公司业绩的平稳增长

  近两年市场环境复杂,汽车消费市场遇冷。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落实经营计划,持续进行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调整,在管理、人工、成本控制等方面积极完善制度和控制措施。

  面对外部环境的巨大压力,公司的研发能力、质量管控、成本控制、快速响应等优势突显,高性价比、高品质、同步研发的产品不仅获得了老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也获得了更多新客户、国内高品质品牌的认可。

  (4)加强法人治理,强化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有效地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2次监事会。公司保持良好的运营构架,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监督审核,为公司健康、良性、持续经营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支持,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质增效,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5)依法规范地执行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2个,临时公告18个。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并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奚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奚明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奚明先生简历

  奚明,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生。1995年4月至1997年4月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1997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深南支行行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新加坡大华银行深圳分行高级副总裁;2015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深南支行行长;2020年10月退休。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4号楼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朱小海先生出席会议;

  4、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议案3.00、议案4.00及议案5.00分别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方苏律师、王梦莹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应到51名,实到51名,会议由工会主席吴新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致同意选举杨小康先生、朱尚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杨小康先生、朱尚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杨小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中专学历。2003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供应商管理中心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朱尚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高中学历。2008年1月至今任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任矽涧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总经办副主任。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朱新爱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选举1名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长的职责和职权。现公司董事会选举朱新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朱新爱、方培喜、马永华,其中主任委员由朱新爱担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汤震宇、方思婷、马永华,其中主任委员由汤震宇担任;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培喜、汤震宇、张智英,其中主任委员由方培喜担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并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核,决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聘任朱新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方培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刘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聘任朱小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公司聘任刘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议案附件:《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1、朱新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方培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MBA。2003年至今任深圳市石化坂田加油站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任本涛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月至今任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刘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朱小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CFA,MBA。2007年至2008年任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方思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任中融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批专员;2014年3月2016年3月任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审批经理/监察经理;2016年3至今任农金普惠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授信审批经理/金融产品经理。

  6、马永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生,专科学历。1992年至2015年6月,在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投资部经理,2015年6月退休;2008年至2014年任上海诺玛液压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16年4月任上海诺玛液压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16年12月任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2017年2月任上海杉德金卡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2016年任杉德巍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至2017年8月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03633)董事,2010年至2019年2月任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669)董事,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灵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汤震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博士学历。中国市场学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理事长、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客座教授、南京大学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中心专家、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投资学校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导师、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CFA/FRM教研顾问、PRMIA上海督导委员会委员、金程教育首席培训师、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协会(RFPI)中国管理中心特聘专家。1998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华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0年12月至今任上海金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原:上海金程国际金融专修学院)董事长兼首席培训师。

  8、张智英,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硕士学历。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具有十二年信用评级行业从业经验的资深信用评级专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JR/T0039-2009)的主要制定者。2015年11月至今任深圳魔方数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鹏元数据技术有限公司CEO,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诚本信用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深圳聚创智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深圳智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9、刘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总处;2018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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