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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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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并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出行服务、新零售等领域,进行多维度的产业布局。

  长安汽车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整车板块主要包括长安乘用、长安欧尚、长安凯程以及合营/联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序列、欧尚系列、神骐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资品牌拥有全新福克斯、福睿斯、锐际、锐界、探险者、冒险家、昂克赛拉、CX-5、CX-8、CX-30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CS55纯电版、逸动EV、新奔奔EV、CS15EV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3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长安汽车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长安蔚来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计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丧失控制权,对其持股比例降为48.96%,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7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05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208,8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7,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4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46%。

  9、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527.55亿元,净资产80.57亿元;2019年1-12月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6亿元,净利润13.32亿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1、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05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5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20亿元;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兵装财务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兵装财务将在2020年度内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05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签订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7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7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冯长军

  5、注册资本:476,843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825万元,占股本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6,649万元,占股本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股本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5,368万元,占股本20%。

  9、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为382.88亿元,净资产74.9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93亿元,净利润8.34亿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1、经查询,汽车金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7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为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5 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为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从公司获得的贴息最高总额为30亿元;

  3、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

  4、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度内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7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签订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8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9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9月23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9月18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所有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上述非累计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7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8月1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77)。

  议案二  关于向合肥长安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5亿元人民币,用于合肥长安调整升级项目。

  议案三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05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7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六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七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8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8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7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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