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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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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0-080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蒋顶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副总裁蒋顶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75%,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总数比例0.1896%。

  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64,000,000股,公司2020年7月17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1.5万股激励股票的授予登记,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由135万股减少至23.5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公司总股本为63,765,000股(以下简称“剔除回购股股份”)。蒋顶军先生减持计划比例调整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75%,占公司剔除回购股股份总数比例0.1882%。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副总裁蒋顶军先生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8月28日,蒋顶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日,副总裁蒋顶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副总裁蒋顶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副总裁蒋顶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聚隆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南京聚隆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0年8月24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南京聚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年8月24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及视频授课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对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影响,同时再次强调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南京聚隆IPO项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鹿美遥(保荐代表人)和梁言(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南京聚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受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本次培训采用现场及视频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南京聚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南京聚隆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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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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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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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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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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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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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

  鹿美遥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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