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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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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45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办理实施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号)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8,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610,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790,000.00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2017年5月4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46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068.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78.6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2017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4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6)。

  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运控电子99.534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变更“控制电机新增产能项目”中关于混合式步进电机新增产能子项目剩余资金26,753万元用于“收购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99.5345%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运控电子99.5345%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9)。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以上议案。

  2020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控制电机新增产能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并相应增加位于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鸣志(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为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适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020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延期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5,581万元,调减后“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为6,245万元;同意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为“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位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鸣志(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租用厂区为实施地点,同时适当延长“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同意公司将原LED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调减的5,581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总投资约为6,15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延期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2020年4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 募集资金历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2,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0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2017年7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8年7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2019年7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投资收益人民币4,787.6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共计2,399.73万元、理财收益共计2,387.95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3,840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一) 使用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也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公司通过适度购买低风险的、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其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鸣志电器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鸣志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安信证券对鸣志电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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