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注: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及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影响,对各行各业发展造成重大冲击。2020年上半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11.5GW,同比增加0.88%。其中集中式电站7.07GW,分布式电站4.43GW(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分季度情况看,一季度中国光伏装机容量3.95GW,同比下降24.04%;其中户用光伏装机规模仅0.26GW。在电网接入、外线停工等掣肘因素影响下,部分企业未能按照“630”时间节点完成上一年度竞价项目并网,部分“630”前未能并网的竞价项目将在2020年内实现并网。同时,因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欧洲、北美、印度、拉美等海外市场新增装机量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2020年上半年全球新增装机量同比大幅下降。

  虽然上半年光伏市场受疫情及贸易摩擦增长趋缓,但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仍是大势所趋,甚至在部分地区已经低于传统火力发电成本;同时随着5G推动社会电动化、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上升,对于电力的需求量未来将不断提升。因此,不论是对存量火电的替代或者增量电力满足,光伏发电因其低成本、清洁无污染、贴近用户侧的特性,使得其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几种电力解决方案之一。长期来看每年市场需求将维持两位数的增长,对于光伏组件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叠加政策变化及金融市场动荡,公司短期内承受了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以“抗击疫情、安全生产、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为指导方针,积极组织恢复生产,有序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公司2020年上半年累计出货1.66GW,较去年下降24.5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506.86万元,实现净利润-19,254.5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24.17万元。

  (一)克服疫情及资金紧张影响,调整经营策略,落实经营承包制

  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交通限制及隔离等防疫措施导致人员返岗受阻,公司、子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运输供应及产品销售受阻,公司产品销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全球主要光伏市场,特别是欧洲及北美等公司主力供货市场,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户用、工商业及重要公用事业市场的光伏项目亦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去年同期下降20%左右,组件产品价格亦持续下跌。2020年宏观经济环境及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外部融资环境未明显改善,公司的资金压力未得到缓解。面对严峻形势,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全面落实经营承包制,激发组织潜力和活力,充分调动生产销售积极性。同时提升受托加工规模,有效提升产线利用效率。得益于公司前期较为完善的海外市场布局及客户关系维护,在海外疫情爆发后,公司已签订单被取消比例较低,保证了公司的产品销售渠道。公司积极推行差异化销售策略,通过法国碳足迹认证资格,快速导入高毛利的碳足迹订单。在订单交付保障上,主动选择高毛利订单,提升产品毛利率。

  (二)能源工程受疫情影响明显,利润完成不及预期,三季度有望改善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国内EPC项目开标延迟,能源工程EPC业务中标规模及开工情况均晚于预期,运维业务及检测业务承接受阻,同时受限于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工程建设延期,收入确认相应顺延,利润完成情况不及预期。为克服疫情影响,能源工程主动调整市场策略,通过内外联动,深化公司内部协同与业务开发,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多种方式拉动EPC业务增长。积极应对海外疫情,在保证项目人员健康安全基本前提下,进一步挖掘海外市场增长新动能,积极开发传统EPC、风电、光储充、多能互补、军用、海外等项目。上半年能源工程完成项目开工142MW,项目并网或具备并网条件131MW。能源工程高度重视项目回款,严控应收账款规模,超额完成回款目标,有效缓解资金紧张情况,保证资金的合理运转。清洁能源在被动持有的电站运营方面同样追求降本增效,合理安排运营电站技改、检修、预试等工作,节约每一分钱,发好每一度电;从严管理设备运行、检修操作工作,操作规范性得以明显提升,超额完成项目电费回收目标。同时积极做好第八批国补的申报工作,目前审核进展情况良好,为公司出售电站资产、回笼资金打下坚实的基础。能源工程以其卓越的品质,获得PV365全国光伏EPC排名榜第10名、2019年度光能杯最具影响力EPC品牌称号等荣誉称号。

  (三)始终重视科技研发,努力提升产品品质,打造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力量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家、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智能工厂1个,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620项,其中发明专利219项;累计授权专利395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累计参编29项行业技术标准。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持续提升科研实力和新品转化能力,同时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完善科研成果保障机制。公司光伏电池和组件业务秉承高效和差异化的策略,积极布局大尺寸硅片的电池和组件产品,涵盖叠瓦、半片、双面双玻和透明背板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大硅片尺寸组件、水面组件和高反光组件等新品设计开发工作。公司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项目“高效P型多晶硅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公司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项目“高效同质节N型单晶硅双面发电太阳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产线示范”和“可控衰减的N型多晶硅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目前均在顺利实施中,为公司光伏组件及电池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为公司未来技术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过会,“光伏+半导体”战略转型升级获助力

  随着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国内迎来半导体晶圆厂、硅片厂投资热潮,但从半导体产业链条出发,仍存在产业空白,其中以半导体材料可再生晶圆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在光伏领域公司坚持高效差异化发展策略,是国内少数几家具备叠瓦专利技术及授权并可实现全球销售的光伏企业之一,拥有叠瓦电池和组件技术相关专利及专利授权31项,其中欧洲地区拥有3项专利、1项专利授权,美国地区3项专利,日本地区3项专利,澳大利亚PCT专利1项。公司紧抓再融资窗口期,推动实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2亿元,用于投资“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半导体再生晶圆项目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半导体产业的历史性机遇,从半导体材料这一我国半导体短板领域切入半导体行业,利用公司已有硅产业经营经验和资源,发挥政策机遇、资本优势,填补国内产业空白,完成公司在第二主营业务上的初步布局及突破。同时加码叠瓦项目进一步优化公司组件产品结构,提升差异化竞争力,降低海外市场同质化竞争的风险;叠瓦组件产品毛利较高,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二次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光伏+半导体”双主业战略基础,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较大缓解公司当前的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及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2020年8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本次发行批文,目前发行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五)合肥60GW组件大基地项目进展顺利,支撑公司光伏主业终端战略落地

  为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以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自动化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公司在合肥肥东县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公司本次将主要定位于“210mm”新型组件产品,并全面兼容“210 mm”以下尺寸,以兼顾现有产品并填补未来大尺寸产品供应缺口,并通过智能自动化、大数据支撑、规模优势、单一环节专业化等,提升生产效率及制程兼容性,进行大数据采集及管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产品工艺品质;同时,借助合肥当地的政策优势与区位优势,利用超大规模化带动相关配套产业链集群化,形成虹吸效应,打造全球光伏制造中心,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的综合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有力地支撑公司光伏主业终端战略的落地,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受疫情影响,合肥组件基地项目首期15GW动工时间相对延迟,目前合肥组件大基地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基地厂房消防专家评审、规划总平面图设计。目前该项目产品技术路线、设备选型以及产线总体布局规划设计已基本定稿,内部物流与仓储设计、项目能评、环评、安评及其他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均在顺利进行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如下:

  1.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金寨协鑫集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7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8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8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拟与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系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钦州鑫奥”)签署《广西钦州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能源工程作为承包人承担本次工程建设。合同总规模约为300MW,EPC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人民币3.711元/Wp(以直流侧装机容量计算、含税价),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暂定总金额111,464.216万元,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钦州鑫奥(实际控制权现已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正在办理过程中)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二)条规定,按照过去十二个月追溯认定的原则,钦州鑫奥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张锋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白路村委办公楼203-204室

  4、法定代表人:张钦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

  7、营业期限:2016年4月28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建设系统集成及运营管理;电力供应;光伏电力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建设及投资;光伏碳减排及农业生产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及服务;农产品、花卉、水果的种植及销售;苗木的培育及销售;水产品的养殖及销售;农副产品的销售;旅游服务。(以上销售不设门店,凭订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0、控股股东:钦州鑫奥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四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家电投集团,是中央企业控股、贵州省国资委参股的能源企业,是贵州省首批销售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进入贵州50强企业和中国企业500强行列,目前总资产规模548.57亿元,总投产电力装机容量1290.71万千瓦,位居贵州统调电力装机第二位,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发包人: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承包人: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文件批复的广西钦州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备案并取得建设指标、EPC工程完整范围内(含升压站)勘测及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以及完成上述设计的地质和详勘工程和成果等)、建筑工程、站内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转运、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应有的施工辅助工程)、技术服务、培训、设备的监造(除组件)、调试、试验,配合验收并网及竣工验收、整座电站的性能保证、整座电站的性能测试和售后服务及项目的监控系统、预留电站接入广西及贵州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所需的接口、后评估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所需合规性文件(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为准)的办理和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各设备、生产车间及现场的标示、安全标牌的挂牌工作,生产楼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的完善工作,生产楼相关的配套物资(空调、取暖设备、热水器等);提供所有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和专用工具及消耗品、技术资料;负责水土保持施工及通过验收、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通过验收、消防设施施工及通过验收、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确保项目通过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含工程前期永久、临时征(租)地(全容量面积首年地租)、施工临时道路(便道)、生产、生活临建设施以及上述征(租)地范围内地面上(下)附着物,青苗(含渔业养殖产品及设施的补偿费)赔偿、水土保持补偿,树木砍伐;项目施工完成后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还耕等。

  (三)总承包合同金额

  本工程暂按直流侧300.3616MWp建设。EPC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人民币3.711元/Wp(以直流侧装机容量计算、含税价),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暂定总金额111,464.216万元,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四)目标工期

  按照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文件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项目分四期投产,一期80MW、二期80MW、三期100MW、四期40MW,一期80MWp(含升压站)与广西电网公司建设的项目外送线路同步投运,整体项目于2023年内全容量投产。双方同意共同协调广西电网公司,在同意消纳的前提下按照2022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推进,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

  (五)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过协鑫集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市场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EPC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钦州鑫奥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钦州鑫奥(系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以及关联方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公司与钦州鑫奥(系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审议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8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至2020年9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签署300MW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