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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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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新的管理团队确立了“新万通,新赋能,新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原有地产业务为载体,以优质的股东资源和创新内容储备为核心,升级“产城融合”,数字科技赋能“新基建”,积极开拓地产+N的多元化生态模式。在发展以产促城、以城兴产的思路下,以内容创新运营为基础,进行城市更新,达到产业与城市之间的持续向上发展;启动城市运营管理模式,实现各领域的内容、数据、信息的交互融合,形成智慧城市的全新服务体系。万通发展正在以全新的发展战略,提升“新万通”的核心竞争力,对地产业务赋能创新,打造面向未来的“新城市科技生活服务商”,实现万通发展的新格局。

  3.2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压力和新冠疫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捐款、捐赠物资等形式支持地方抗击疫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层着力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紧跟市场动态,激发公司活力,整合新的赋能资源,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投资性物业运营、房地产金融三大板块。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2020年中国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疫情反复影响,政策面上“房住不炒”底线不变 ,强化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稳定,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均有所放缓。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近1.5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约34,075.44万元。

  (2) 投资性物业运营

  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写字楼市场租赁业务在2月、3月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空置率明显攀升,北京万通中心写字楼出租率从年初的94%下降至88%,天津万通中心写字楼出租率从年初的70%下降至62%。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经济下行,承租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公司响应政府为中小企业减租号召,促进复工复产,更为与租户携手共度难关,我公司因城施策,对部分商业租户进行租金及物业费的减免,对未入驻租户进行延长装修期减免,实实在在解决租户问题。为配合政府的防疫要求,各商业运营项目积极参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其中北京万通中心防疫工作获得区级领导的认可,并作为优秀案例向商务区写字楼推广。

  (3) 房地产金融

  近一年来,房地产及资管行业受政策、市场、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压力不断加大,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在行业变革中,坚持追求为客户提供更综合、更优质的服务,致力于成为优秀的房地产资产管理平台。未来几年,中融国富既要不断提升顾问、资产管理等各类服务质量,更要适应行业及市场走势,大力拓展各类投资业务,为股东及投资人获取更高的回报。为此,中融国富近一年来,积极储备,不断创新,力求加快发展各类投资管理业务。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人民币元

  ■

  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其他会计科目无影响。

  3.4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3、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编号:2020-07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销售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近1.5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约34,075.44万元。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出租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23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2,079.61万元。

  三、公司2020年半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0年半年度,无新增土地储备。

  四、公司2020年半年度开竣工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公司2020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房地产租赁情况:

  ■

  备注:上海万通中心因B1层市政地下通道分摊,将实测建筑面积80,903平方米,调整为产权证面积79,930平方米。

  2、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1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837,209,30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0元。公司已于2016年8月3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99,999,998.6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38,279,999.99元后的净额人民币3,561,719,998.61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00000001012010036188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338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932,720.93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787,277.68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9,290,271.81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3,487,287,811.37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32,002,460.4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72,208,719.5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减手续费净收入人民币29,778,992.70元)。

  1.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万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度,公司处置子公司香河万通,香河万通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已从子公司账户转回公司账户,香河万通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根据监管协议约定,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监管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2,208,719.50元存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

  1.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截止2018年7月31日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7,000.8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8,500.8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5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共计人民币131,354.43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22,854.43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8,500万元。

  1.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发展     编号:2020-07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家静女士、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匡娜女士、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石莹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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