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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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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并逐步全球化,公司遭遇上市以来的最大考验,各业务板块均受到疫情冲击,产销量大幅波动。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多措并举,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得益于公司长年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康欣科技公司员工在2020年初的疫情大流行期间,都能自觉做好健康防护,安全度过危险期,无一人感染,全体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到复工复产第一线。

  生产经营 有序进行

  2020年上半年,年度生产计划因疫情影响进行了调整,超额完成了公司生产月计划安排;设备部继续着力设备改造,提升了烘房烘干效率约20%;对压机主油缸进油管道进行改造,降低液压油耗;质控部对生产工艺提出了优化建议,对生产过程加强了监控力度,2020年上半年各项质量指标均有明显提高,产品板面平整度、光洁度改善明显,一检合格率比去年提升了1.71%;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一起批量性质量事故。

  公司定期组织质量专题分析会,总结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式,有效促进生产现场管理优化,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进行设备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多处,2020年上半年设备部无工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提出了“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理念,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入到各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中,要求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优化培训内容、严肃培训纪律,每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综合部对各部门此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标准化管理。

  销售工作 逆流而上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营集装箱底板业务受此前中美贸易摩擦以及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销量、单价都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业务收入下降;民用板市场同样受疫情影响,消费者消费意愿不强烈,市场需求收缩,导致民用板销售未能达到预期。国内外疫情的持续发展、导致人员、物资流动都受到限制,给销售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公司销售部克服种种困难,维持了订单规模,保证了产品的顺利发售,为康欣的品牌形象维护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在集装箱板材领域仍保持着较为明显的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线位于湖北汉川,紧邻疫情爆发的核心地区,今年4月中旬之前因疫情导致物流严重受限,此时长期累积下来的友好客商关系发挥了作用,客户同意将近4万立方米的箱板订单延后交货,以减少我司的损失。一些急需湖北工厂交货的订单,经过友好协商,同意使用我司嘉善分公司的其他产品进行替代。目前,我司箱板客户比较稳定,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也一如既往,订单量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经过前一段时间疫情的考验,公司巩固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增强了对行业复苏的预期,为今后与客户的良好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产品研发 马不停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公司技术中心在开局不利的2020年,持续发力:完成了2项专利的资料编写工作和申报工作,获批实用新型专利2项;继续开展对《实木复合地板用定向结构板基材的研发》等5项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结构用多元结构胶合剂的研发》、《竹木定向结构复合材料开发应用的研究》等6项研发项目的立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与此同时,技术中心还开展了对木结构用定向结构板(HOSB)的蠕变性能测试工作、对COSB定向结构板优化研发工作、对表芯层铺装比例、胶量等重要参数进行调整和试制检测的工作。优化后的COSB基材能满足高等级箱板的强度要求,为今后批量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此外,技术中心进行了多种7.26T多层、COSB、竹木结构箱板的工艺试制工作,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配合完成耐磨覆膜箱板的新产品试制及检测工作,完成耐磨性能参数的内控标准的制定,为公司耐磨集装箱底板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提供了保障。

  林业板块 稳步推进

  储备林项目建设是科技公司2020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总经理亲自挂帅,造林工程项目管理部统一部署,上下齐心协力,组成三个专班分别深入到竹溪、麻城、广水三个县市的山林基地,抓季节抢时间和民工一起奋战,完成抚育造林3.5万亩,栽植树苗1024万株,达到了储备林项目规划面积90%的任务,通过了省农发行、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

  此外,苗地管理常抓不懈,特别针对今年雨水多的情况,根据基地有的苗地地势低的状况,公司主动适时安排了一次清沟滤水,做到小雨能滤,大雨能排;6月中下旬以来,连降大雨,永安等苗地发生大面积淹水灾害,公司及时应对,封闸堵口,配合当地大型泵站日夜抢险,加班加点排干渍水,不致造成苗木损害。

  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公司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扎实推进木材采伐工作,上半年抓紧湖北境内相关基地采伐工作的收尾工作。其他基地的木材采伐施工也按计划启动。另依照经营管理方案的要求,向湖北省、陕西省林业局同时申报了山林十四五期间木材采伐计划单列的指标。

  降本增效 改善结构

  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发挥主体信用优势和股东增信支持,积极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融资渠道,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公司通过与国内主流评级机构进行了对接沟通,于今年4月被上海新世纪授予AA主体信用等级,展望稳定,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金融市场的信用水平,也为其拓展直接融资产品打下坚实基础。

  受疫情影响,公司今年以来加大对接各类金融机构,积极申请低成本政策性贷款,上半年,公司获得了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的专项防疫授信,有效帮助公司顺利开展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7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19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20年度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8万元津贴(税后),监事会主席给予2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如果董事、监事派出单位对该董事、监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陆仟玖佰万元整,借款期限12个月,具体融资事宜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陆仟玖佰万元整。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决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纳入收入确认的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和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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