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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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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汽车行业产销规模受到较大冲击,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受疫情和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变化造成的冲击,汽车业前景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上半年累计销量6529辆,同比下降55%;实现销售收入13.11亿元,同比下降4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545万元。

  面对行业下行、产销下滑的不利形势,公司始终坚定执行品类战略,一方面按期推出战略新产品、打破传统营销模式,另一方面坚决处置无效、低效资产,为主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报告期末,搭载自研7DCT、P2模块的全新混动产品--海马6P及为二胎家庭量身打造的七座车产品--海马7X的各项性能、耐久、成本等指标达到预期,整车达到批量生产条件,产品即将上市。

  公司将通过新产品上市等一系列措施激活经销体系,集合营销资源,聚焦核心市场,在核心市场推进网络模式创新,建设厂家直营中心,推进线上线下业务体系建设,实现核心市场销量突破。公司持续塑造“互联网直卖第一汽车品牌”心智认知、“强动力”产品标签和“专属管家”服务口碑;深化电商四流合一,持续提升流量转化。

  2020年下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措施如下:

  1、产品条线:海马7X、海马6P按期上市、技术落地、质量达标、成本可控。7DCT、P2的性能、耐久、成本达标,搭载整车达到批量条件;自动泊车完成全自动泊车功能验收,智能网联完成FOTA功能开发,并实现为用户提供主动式推送服务;车家互联实现车家互控、车载购物和智能维保功能随整车量产上市。推进全新电子化架构、四驱、高识别率自动泊车、氢能汽车的科研探索。

  2、品控条线:优化2020款8S内饰品质、SG01内饰设计取得重大突破;稳定8S整车NVH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动机NVH;提升整车耐久质量。

  3、营销条线:海马汽车APP正式上线;建成电商四流合一平台;通过流量入口突破、客户运营突破、客户体验突破实现电商销量突破。

  4、成本条线:建立有效的销售订单和零部件订单动态评估模型,优化成本、配置和售价,盘活资金,严控库存。

  5、投资条线:精准投资、严控预算,收缩除战略项目外的其他产品项目或科研课题投资,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支出。

  6、机制条线:优化结构,在关键领域建立对应的有效机制调动员工主动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余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经开)登记内销字【2020】第3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全资孙公司之控股孙公司郑州海马庞大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依法注销登记。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景柱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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