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并愈演愈烈,国内外经济形势中的不确定与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市场变化。

  一季度,由于下游企业复工延缓,国内外物流不畅等因素导致国内销售订单和出口订单延后或减少。根据市场的变化,公司全力推广“新零售、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战略:积极拓展线上下单、线下服务“新零售”,创造轮胎新零售第一品牌;跨界融合,创造“胎轮合一”“新业态”;大力推广“胎联网”,创造由“卖轮胎”到“卖公里数”新业务模式。

  二季度,面对海外疫情逐渐扩大等不利因素,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并继续全力推广“三新”战略,效果突显:

  ①与阿里、京东、苏宁等共同创造的“新零售”模式,已收到了明显效果;与海尔日日顺、正兴、齐鲁云商等正在全力打造跨界融合的“新业态”;与飓风、汇通达等正在全面实施“卖公里数”和“S2C”新模式;

  ②与车行易开展后市场增值业务合作,通过公司与车行易融合汽车后市场服务网络、大数据平台等优势资源,为线上、线下用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

  ③与汇通达开展战略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共建农村汽车后市场销售服务生态系统,打造农村汽车后市场第一品牌;

  ④联合齐鲁云商共同举行了“云胖带您参观轮胎智慧工厂”的线上直播活动,吸引了广大司机朋友和轮胎用户,获得热烈反响;

  ⑤与途虎养车达成战略合作,在品牌共建、产品研发、消费者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实现双星工业4.0智能化工厂与途虎养车“线上预约+线下安装”的一体化服务完美对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专业服务,携手推动中国汽车后市场智慧转型;

  ⑥携手平安旗下壹账通,为壹账通平台线上用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道路救援服务。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第二季度国内市场订单大幅增加,国内市场收入环比增长超过100%,整体营业收入环比增长超过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环比增长122.18%,实现盈利。

  由于受一季度疫情影响,上半年总体利润仍然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6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49万元。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实施“三新”战略,继续创新营销模式,同时加速海外新战略实施;7月份,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签署协议,未来战略投资者将提供能够支持双星发展成为千亿级世界一流企业所需的资源,随着战略投资者资源的导入,未来盈利将逐步改善。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调整为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新设/减少子公司而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设公司为青岛海琅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双星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安捷斯达轮胎有限公司;减少的子公司为:青岛星豪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星猴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星猴快修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4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变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王玉坚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权锡鉴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 年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管理学会会长,自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健特生物、青岛碱业、红星发展、新华锦国际、东方铁搭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权锡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玉坚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2006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2016年7月至今先后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本部财务部长、中央研究院财务部部长、云网财务部部长、营销本部财务部长。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玉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4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4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原财务负责人张朕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朕韬先生因工作范围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朕韬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朕韬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朕韬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张朕韬先生所持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玉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玉坚先生的个人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0-04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原监事高珺女士,原职工代表监事王玉坚先生、王倩倩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高珺女士因组织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高珺女士将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高珺女士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王玉坚先生、王倩倩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玉坚先生、王倩倩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坚先生、王倩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瑞令先生、谭贞磊女士、杨娜娜女士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张瑞令先生、谭贞磊女士、杨娜娜女士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张瑞令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物理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中心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任青岛海尔施特劳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营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双星海外贸易有限公司战略主管、云网本部战略经理、小胎事业本部战略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战略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瑞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谭贞磊女士,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至2018年5月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平台会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谭贞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娜娜女士,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7月至2019年8月任海尔集团法务部法务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法务平台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娜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