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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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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99,9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36,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1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36,01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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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421.55元(含利息收入)已转入“金徽酒生产及综合配套中心建设项目”账户。鉴于上述专户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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