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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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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6428527;010-66428079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国内房地产市场情况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府深入实施“六稳”、“六保”政策,财政货币政策持续发力,我国经济存在逐季向好的预期,但仍需警惕疫情反复、国际贸易与政治摩擦等多种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整体经济增长压力依然较大。在稳杠杆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背景下,房地产金融监管将依旧从严。中央坚定不移“房住不炒”定位,地方政府因城施策灵活适度,当前市场仍处于恢复期,疫情对房企销售、交付、结算等多方面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行业整体去化依然承压,年内“促销售、抓回款、保利润”仍是房企的重要目标;受城市基本面和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不同能级城市住房市场交易行情相对独立,城市区域市场分化行情愈加明显,投资重心将向人口吸引力突出的、具备长期需求支撑力的热点城市聚焦。

  1、全国商品房销售规模同比降幅继续收窄

  2020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9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42%,降幅较1-5月收窄3.9个百分点,6月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1%;商品房销售额6.69万亿元,同比下降5.38%,降幅较1-5月收窄5.2个百分点,6月销售额同比增长9.0%。公司进驻城市(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廊坊、苏州、杭州、厦门、福州、成都、重庆、海口、三亚、武汉、南京、贵阳、绵阳、扬州、海门、无锡、沈阳、太原、大连、宁波、珠海、桂林、烟台、温州、保定等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0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0.96%,占全国比重达到24.54%,商品房销售额2.66万亿元,同比减少7.06%,占全国比重为39.80%。具体来看,廊坊、海门、杭州、无锡同比增幅较大,增幅分别达41%、38%、26%、23%,武汉同比降幅相对较大,达62%。

  ■

  ■

  2、6月百城价格环比上涨0.53%,同比上涨3.16%

  2020年6月,百城新建住宅均价为1546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53%,涨幅较上月扩大0.22个百分点。从涨跌城市个数看,77个城市环比上涨,23个城市环比下跌。同比来看,百城新建住宅平均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3.16%,涨幅较上月扩大0.17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公司进驻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福州、成都、武汉、厦门),除北京和苏州,其他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其中,成都销售价格同比增幅较大,达11.86%,其次是上海,增幅8.95%。

  政策方面,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要求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等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地方层面,为满足居民自住需求并保障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南宁、西安、厦门、江门、张家口、惠州等地均从人才落户、人才购房补贴等方面适度调整楼市相关政策。河北、成都、深圳等省市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全市保障性住房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此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广州将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并加快房源筹集;建设银行分别与沈阳、南京等5城市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解决约80万新市民安居问题。

  从市场表现来看,新建住宅方面,年中业绩冲刺在即,房企加速推盘,重点城市整体推盘量较上月有所增加;多数城市市场交易逐步恢复,叠加部分城市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使得住房需求进一步释放。展望未来,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楼市调控目标依旧不变。各地方政府将在秉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下,继续灵活因城施策,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未来,市场恢复态势将延续,而疫情仍是导致市场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

  ■

  ■

  3、新开工面积单月同比增幅扩大,开发投资额累计增速转正

  2020年上半年,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9.75亿平方米,同比减少7.56%,降幅较1-5月收窄5.2个百分点。随着行业复工及市场情绪的逐渐恢复,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降幅继续收窄,6月单月同比增长8.9%。公司进驻城市房屋新开工面积为2.57亿平方米,占全国比重为26.31%,同比减少2.04%。

  2020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6.28万亿元,同比增加1.90%,较1-5月扩大2.2个百分点。6月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增长8.5%,连续第4个月增长;公司进驻城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2.50万亿元,同比增加0.93%,占全国比重为39.80%。其中,海门、珠海、深圳、绵阳、扬州同比增速分别为53%、31%、22%、21%、20%,增长显著。

  ■

  ■

  4、房企到位资金单月同比继续增长,国内贷款、自筹资金、个人按揭贷款累计转增

  2020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8.33万亿,同比减少1.91%,降幅较1-5月收窄4.2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国内贷款为1.37万亿元,同比增长3.5%,较1-5月扩大4.0个百分点;占比为16.5%,较1-5月下降0.6个百分点;自筹资金为2.69万亿元,同比增长0.8%,较1-5月扩大1.6个百分点;占比为32.3%,较1-5月提高0.2个百分点;定金及预收款为2.6万亿元,同比下降7.0%,降幅较1-5月收窄6.0个百分点;占比为31.8%,较1-5月提高0.7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为1.3万亿元,同比增长3.1%,较1-5月扩大4.0个百分点;占比为15.8%,较1-5月下降0.4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二) 公司经营业绩回顾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破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股份公司将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把广大员工和客户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第一时间成立了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和带领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下沉一线、联防联控、值班值守。公司各单位全力做好办公区疫情防控管理和复工复产防疫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践行国企责任担当,不裁员工不降薪,积极组织捐赠物资,为商户减免租金,创新消费扶贫实践。通过公司上下协同一致、严防严控,公司各单位包括武汉在内的全体同志无一例确诊和疑似病例。

  与此同时,股份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顺势而为推进在线办公、视频会议和线上销售,不失时机科学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和市场拓展,迎难而上、主动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产经营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三五”规划的如期收官打下良好基础。

  1、销售业绩逆境增长。

  公司上半年实现共实现签约面积152.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48%;签约金额443.29亿元,同比增长9.75%

  2、开发规模稳定增长。

  公司主要项目中,上半年实现开复工面积1,905.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新开面积226.4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4%;竣工面积118.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4.9%。

  3、新增项目审慎获取。

  通过竞拍或股权收购获取北京(海淀、昌平、朝阳、密云、大兴)、福州、珠海、南京、常熟等地后续项目共11个,详见下表:

  ■

  注:

  (1)上述项目未包括棚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2)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4、融资渠道多元拓展。

  累计新增融资共计375.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8.8亿元,信托贷款87.9亿元,债权融资计划27.5亿元,公司债39亿元,中期票据92亿元,超短期票据50亿元,CMBN30亿元,累计归还各类筹资246亿元,当期净增融资规模129.2亿元。至报告期末,整体平均融资成本5.34%。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表

  ■

  注:

  (1)上述土地储备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工项目。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项目总土地面积。

  (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面积。

  (4)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

  (5)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6)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公司棚户区改造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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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

  ■

  ■

  ■

  (1)项目用地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总土地面积。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含地价)。

  (3)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为报告期内数值。累计已竣工面积为项目历年(包含报告期)累计竣工情况。

  (4)在建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当期复工面积。

  (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

  ■

  注:

  (1)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当期销售面积。

  (2)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3)所列项目不包括报告期未开盘项目;“其他项目”为公司各非重点项目合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新收入准则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要求:(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2)新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

  A、2020年3月本公司通过转让北京首开旭泰1%股权,转让股权后本公司持股比例变更为50%,不再具有控制权;

  B、2020年6月北京金开连泰通过对方股东增资,本公司被动稀释股权,稀释后本公司持股比例由55%变更为45%,丧失控制权。

  以上两项公司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调整首开股份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19年12月31日641,742,741.08元,同时调整首开股份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641,742,741.08元。同时调整首开股份母公司利润表同期数比较数投资收益438,688,108.34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0-06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王洪斌董事、孙茂竹董事、邱晓华董事、白涛董事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王立川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连泰”)为公司与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金开连泰注册资本134,444.4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73,944.45万元,占项目公司55%股权。金开连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2909-0604地块(华樾西园)。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开连泰拟以华樾西园购房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8.5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5,000万元,由金开连泰进行认购。

  金开连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开连泰各方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3.82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持有金开连泰45%的股权,且金开连泰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提供流动性支持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金开连泰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0-063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0-06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连泰”)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本金为不超过3.82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公司参股子公司金开连泰拟以拟以华樾西园购房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8.5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5,000万元,由金开连泰进行认购。

  金开连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开连泰各方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3.82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金开连泰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开连泰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1月;注册资本:134,444.45万元;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1号一层152室;法定代表人:俞康;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北京金开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连泰”)为公司与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金开连泰注册资本134,444.4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60,500.0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北京金地鸿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73,944.45万元,占项目公司55%股权。金开连泰主要开发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2909-0604地块(华樾西园)。

  截至2020年6月30日,金开连泰资产总额3,667,778,266.52元,负债总额2,335,308,045.8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07,875,250.84元,净资产1,332,470,220.64元。 2020年1月至6月份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268,482.89元。

  金开连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金开连泰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开连泰拟以华樾西园购房尾款为基础资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8.5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高于5,000万元,由金开连泰进行认购。

  金开连泰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由金开连泰各方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支付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按此计算,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金额为不超过3.82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上述担保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金开连泰申请融资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为了支持项目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45%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肆佰壹拾捌亿壹仟柒佰叁拾壹万肆仟伍佰陆拾玖元(小写金额4,181,731.456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80%。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柒拾柒亿捌仟柒佰伍拾陆万柒仟柒佰元(小写金额 1,778,756.77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2%。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金开连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事项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开连泰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0-06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已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备。公司董事、监事均认为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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