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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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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本半年度报告于2020年8月28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0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李汉成、刘纪鹏、解植春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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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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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新金融工具有关会计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将上述收益还原至利息收入的数据以还原口径列示。

  2、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3、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2018年中期数据已经重述。

  7、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和吸收存款总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8、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9、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三)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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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数。

  (四)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1、境外优先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户。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户。

  本公司前10名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来源于2020年6月30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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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由于本次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示的为获配投资者的代持人信息;

  3、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境内优先股

  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来源于2020年6月30日的在册境内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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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公司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根据公开资料,本公司初步判断“博时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本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管政策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工作,全面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提升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积极组织向疫情严重地区捐赠资金和物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本公司紧密围绕“民营企业的银行、科技金融的银行、综合服务的银行”三大战略定位,有效实施“抓改革、促发展、调结构、抓风险、激活力、保合规、树品牌、强党建”的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改革转型举措,加大清收处置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营效益保持平稳,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1.1经营效益保持稳定,运营效率不断提升

  盈利能力基本稳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81.08亿元,同比增加98.52亿元,增幅11.16%;净息差2.11%,同比提高0.11个百分点。实现拨备前利润总额761.00亿元,同比增加82.41亿元,增幅12.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53亿元,同比下降10.02%,主要是加大了拨备计提和资产处置力度。

  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0.03%,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

  股东回报总体平稳。报告期内,本集团年化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83%,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8%,同比下降3.3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61元,同比下降0.11元;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10.45元,比上年末增长0.19元。

  1.2业务规模协调发展,有力支持实体经济

  资产负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1,426.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08.00亿元,增幅6.90%;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7,984.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08.58亿元,增幅8.91%;负债总额66,037.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27.52亿元,增幅7.36%;其中,储蓄存款总额8,190.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07.30亿元,增幅14.02%,储蓄存款占比20.99%,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

  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合理加大制造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帮扶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经济恢复发展。一是加大制造业、实体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战略领域和重点区域的资源倾斜,用于投入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全力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稳定;三是持续深化LPR改革,推动贷款实际利率持续下行和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为经济发展和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有利条件。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微贷款总额4,740.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64%,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4,250.84亿元。

  1.3经营转型成效显著,数字化转型明显加快

  报告期内,本公司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转型举措落地,加强重点战略客群综合开发,促进科技金融赋能业务发展,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加速民营企业战略落地。聚焦民营企业客群经营,创新五位一体服务模式,完善客户分层分类体系,构建数字化、标准化、流程化中小业务模式,为战略民企、生态民企、中小民企和小微客户提供综合化、专业化金融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民企客户存款日均4,841.85亿元,比上年增长34.55%;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总额5,661.7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72%;中小企业客户数22.8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38万户。

  二是加强科技金融战略布局。强化“科技金融的银行”战略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应用前沿金融科学技术,迭代升级网络金融平台,持续创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三个银行”,以及银企直联平台、网络支付平台、数字化运营平台、开放银行服务平台“四个平台”,建设“零接触式”线上化服务体系,业界首推“5G手机银行”,网络金融整体服务能力提升明显,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销银行客户数3,223.64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03.34万户;管理金融资产1,180.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1.99亿元;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248.3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7.33万户;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7,557.8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16.65万户。

  三是完善综合服务战略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集团管控体系,打造集团协同文化,拓展业务协同范围,强化协同深度,推动系统平台建设,推进重点业务交叉销售,深化附属机构业务协同。报告期内,附属机构实现净利润8.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亿元,同比增长6.32%。

  1.4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加大资产处置力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提高风险计量和预警能力,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42.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22亿元;不良贷款率1.69%,比上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2.25%,比上年末下降3.2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58%,比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2、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84.53亿元,同比减少31.70亿元,降幅10.02%,主要是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的增加。

  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及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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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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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551.56亿元,同比增加96.33亿元,增幅21.16%,还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收益65.89亿元后,同口径增幅14.51%。本集团净息差为2.11%,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

  2.2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29.52亿元,同比增加2.19亿元,增幅0.51%,剔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65.89亿元收益后,同口径增幅5.9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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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投入产出效益,业务及管理费为196.54亿元,同比增加12.65亿元,增幅6.88%;成本收入比为20.03%,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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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430.14亿元,同比增加137.01亿元,增幅46.7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大贷款和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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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43.03亿元,同比减少21.52亿元,降幅33.34%。

  3、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1 资产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总额保持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71,426.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08.00亿元,增幅6.90%。

  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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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37,984.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08.58亿元,增幅8.91%,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3.18%,比上年末上升0.98个百分点。

  3.1.2 交易和银行账簿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交易和银行账簿投资净额为23,429.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6.58亿元,增幅7.26%,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32.80%,比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

  3.1.3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3,411.6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63.83亿元,降幅7.18%;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4.78%,比上年末下降0.72个百分点。

  3.2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66,037.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27.52亿元,增幅7.36%。

  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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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为39,028.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87.14亿元,增幅8.29%。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78.80%,个人存款占比20.99%,其他存款占比0.21%;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7.92%,定期存款占比61.87%,其他存款占比0.21%。

  3.2.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3,921.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4.37亿元,增幅10.08%。

  3.2.3 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7,726.9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45.34亿元,降幅5.45%。

  3.3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5,388.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48亿元,增幅1.5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274.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72亿元,增幅1.6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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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业务回顾

  4.1 公司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主动应对市场和监管环境的新变化、新挑战,抓住公司业务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间窗口,坚持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两手抓,以转型促发展,扎实推进民企战略,强化客群分层经营,坚持优质负债立行,优化资产业务结构,加快产品创新升级,推动业务模式从粗放型向资本节约型转变,持续做大做强公司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植客群的经营理念扎根显效,适应各类客群的作业模式不断优化,以客户为中心、综合服务、方案致胜、契合客群经营的销售模式逐步成形,客群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客群分类适配的产品体系日臻完善,在相对完善的产品体系基础上,持续开展产品创新及迭代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功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在全行“科技金融”战略引领下,科技赋能重塑业务体系,形成智能化公司银行业务,助力业务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

  4.1.1 公司客群及基本业务

  加速战略民企落地。按照董事会三年规划要求,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加大对民营战略客户的支持,通过不断巩固“1+3”服务模式,配套五位一体的服务支持模式,创新战略民企服务,加强中后台的协同支持,为战略民企客户提供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战略民企客户860户,比上年末增长32.31%;存款日均4,841.85亿元,比上年增长34.55%;贷款总额5,661.7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72%。

  打造“中小企业民生工程”。中小客群方面,本公司持续打造“中小企业民生工程”服务品牌,构建数字化、标准化、流程化中小业务模式,通过实施“携手、生根、共赢、萤火”四大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支付结算、现金管理、授信、供应链、股权投资等涉及金融、非金融的综合服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小企业客户数22.8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38万户;存款总额8,175.6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39%。

  扩大基础客群。切实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客户分层分类服务体系,创新客户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化、智能化、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达135.0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34万户,增幅4.12%;境内有余额一般贷款客户9,629户。

  存贷款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强结算业务平台建设,强化战略客户、重点机构客户、供应链核心客户链条式开发,强化中小客户批量获客,强化资产业务客群结算业务开发,全面提升公司客群的一般存款贡献,根据流动性和市场利率走势调控主动负债规模,推动对公存款持续、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对公存款总额30,601.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2.83亿元,增幅6.93%。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响应落实国家金融和产业政策,一是提高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契合度,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一带一路”、自贸区等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二是聚焦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传统基建和5G、特高压、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三是继续推进民企战略,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对抗击疫情、促进复工复产的重要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四是积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贷款总额22,809.76亿元;对公贷款不良率1.49%。

  4.1.2 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入,介入专项债项目全流程,稳步推进机构业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精细化差异化机构客群管理,实现机构业务快速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投资力度,强化对地方政府抗疫、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支持;稳步推进机构业务平台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对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客户的综合服务水平,入围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医保支付业务合作银行”名单;持续推进差异化客群管理,出台差异化营销推动策略和服务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机构存款总额8,147.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2.57亿元,上半年日均存款7,205.90亿元,比上年增加819.95亿元,其中一般性机构存款日均6,051.86亿元,比上年增加993.61亿元。

  4.1.3 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深化投行业务体制改革,以轻资本投行业务模式为核心,完善投研赋能平台,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通过综合化、定制化服务赋能企业发展,全力打造“商行+投行”、“融资+融智”的投资银行。

  资本市场和债券承销业务方面,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结构化融资等产品规模稳步提升,投行重点客群不断夯实,客户体验不断提升。经营机构的分层推动与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业务储备快速提升;加大风险控制力度,项目的整体资质与评级水平得到提升;深入挖掘直接融资业务优势,认真践行支持实体经济,助力民营企业融资战略。报告期内,本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发行规模2,402.00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排名第10位。

  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服务对公客群,拓展优质客户,业务规模和收益持续增长;产品创新不断突破,成功投资全国首单可扩募类REITs项目。

  4.1.4 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深化落实“深耕场景、丰富产品、便利客户、改善体验”的发展理念,强化产品优势、优化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结算+担保+融资综合金融方案,以及智能化、便捷化、“无接触”产品服务,助力客户缓解疫情影响。

  国际业务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报告期内,本公司“单一窗口”融资产品陆续上线,跨境电商项目试点顺利推进,跨境资金池业务陆续落地,服务方式更加多元。主动对接客户在疫情中面临的项目融资、跨境并购、国际贸易等多场景、差异化融资需求,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跨境金融服务。优化对公跨境汇款及结售汇业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

  结算与现金管理持续完善产品体系。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集团客户现金管理需求,大力推广跨行现金管理方案,助力企业实现便捷化、综合化资金管理。聚焦战略客户、供应链客户、机构客户和中小客户的新型结算、内部资金管理和财富增值等多样化需求,推出非税通、薪福通等产品,完善房管通、招标通、购销通、订单收银台等产品功能。实现大额存单线上转让,推出发行制定期存款产品,实现“可转让、可定制、可质押”。

  国内贸易融资及保理深入推进场景化应用。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产品应用模式,做深做透大基建业务,服务医药、市政、轨交、通讯等民生保障行业,持续提升贸易融资业务的差异化竞争力。

  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升级。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客户痛点,大力推进贸易金融产品全线上化升级,积极优化电子保函功能,实现信用证和保理线上化,不断整合现有产品、渠道与服务,持续提升业务自助性和操作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客户体验。

  4.1.5 供应链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携手客户共同抗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聚焦重点行业,不断完善和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平台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场景化供应链产品服务体系,助力复工复产。报告期内,本公司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抗击疫情,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关于发挥供应链金融助力复工复产的政策要求,深耕汽车、医药、建筑、白酒、家电等重点行业,结合疫情期间业务情况及阶段性发展要求,利用供应链线上化产品给予客户便捷的信贷支持。同时,不断优化供应链产品体系,通过流程优化推动现有产品功能迭代,提高产品线上化、自动化程度,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尤其是以“信融E”为代表的全流程线上化产品,少接触、轻流程的作业模式在疫情期间优势凸显,业务规模大幅增长,扩展了对链上中小企业客户的服务。

  加速供应链金融科技创新,完善风控体系。一方面本公司积极建设新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报告期内,平台一期功能顺利上线,民信易链平台上线运行并陆续实现项目落地。另一方面本公司不断完善供应链金融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在风控领域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模型,严格做好风险管控,实现业务稳健有序发展。

  4.2 零售银行

  本公司持续深化零售财富管理与资产业务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强化客群细分经营、垂直化管理,优化产品服务体系,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培育特色客群金融服务品牌,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零售业务营业收入367.25亿元,同比增长13.77%,在营业收入中占比39.18%,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实现零售业务非利息净收入227.49亿元,同比增长14.43%,在零售业务营业收入中占比61.94%,在本公司非利息净收入中占比56.31%。

  4.2.1 零售客户

  做深客群细分经营。推进流量获客、异业合作。积极布局财富管理产品创新,升级财富客群服务渠道,提升客户体验。持续深化小微客群综合开发,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客群批量获客,以产品组合、多场景结算等方式做深小微细分客群专业服务。

  做专私银企业家客群一体化服务。联合开发战略客户,为企业家客户提供个人、家族服务解决方案,丰富专属产品与综合服务,满足企业家客户资产配置和公私联动一体化服务需求。

  做优信用卡客群结构。深入开展存量信用卡客户价值管理、精细化经营,深化对借记卡存量客户的交叉销售,围绕复工复产、消费回暖,提供精准有力的金融服务。

  探索细分客群轻经营。推进细分客群线上轻经营,推出线上专属营销活动,上线八大金融权益,发布“民生农场”权益平台,以特色产品权益触达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户数7,744.9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00.06万户。悠然及以上客户数123.4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7.52万户,其中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34,999户,比上年末增长3,661户。零售高评级客户数210.65万,比上年末增长11.96万户。信用卡客户数4,229.1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40万户,新增客户中高价值客群占比84.47%,比上年末上升1.57个百分点。交叉客户累计1,838.0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68.27万户。

  4.2.2 金融资产

  持续深化财富管理标准化。着力推进民生磐石、优选等系列产品,上线手机银行投资专版,启动财富管理革新计划3.0项目,聚焦财富业务作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销售标准化能力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客户金融资产19,447.0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77.32亿元,其中悠然及以上客户金融资产15,948.1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12.46亿元。零售存款(含小微企业存款)9,360.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0.31亿元,增幅13.18%,其中储蓄存款8,055.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92.07亿元。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18,291.99亿元,同比增长129.19亿元。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额809.91亿元,同比增长47.75亿元。代理保险保费118.30亿元,同比减少16.27亿元。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9.74亿元,同比增长7.92%。

  4.2.3 零售贷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支持抗击疫情,升级产品服务,扶助受困客户,深化金融普惠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贷款总额14,987.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14.86亿元。零售贷款客户数231.82万,比上年末增长23.36万。零售不良贷款余额299.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1.36亿元,零售不良贷款率2.00%。关注类零售贷款总额215.5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0.49亿元,占零售贷款总额的1.44%。

  小微金融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提速升级线上产品服务,全面落地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帮助小微商户解决经营和生活的各种问题,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着力加大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服务,全力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稳定,积极助力小微企业生产自救、恢复经营。向面临暂时性困难的小微客户,提供免还本转期续贷、降低贷款利率、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展期、赠送小微红包等支持措施,纾解企业还款压力。对影响严重已造成贷款逾期的小微客户,通过利罚息减免、征信保护等救助措施,积极维护受损小微企业良好信用记录,全力帮助客户渡过难关。

  快速推动线上重要产品优化与服务功能提升,提高“云快贷”抵押成数、扩大“纳税网乐贷”开办城市,简化贷款办理手续,提高信贷办理效率。陆续在境内各分行开通线上自助贷款申请、自助签约、自助提款、自助还款、自助转期(无还本续贷)等纯线上、全自助功能。上线“银行业务在家办”等服务指南,帮助小微企业更加了解和熟练使用线上金融工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银行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微贷款总额4,740.74亿元,上半年小微贷款累计发放2,938.71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4,250.84亿元,有贷款余额户数28.82万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上半年累计发放2,706.00亿元,平均发放利率6.02%,比上年平均发放利率下降0.53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不良贷款余额129.78亿元,不良贷款率3.05%,比上年末下降0.16个百分点。全行854家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及141家小微支行为小微客户提供稳定金融服务。

  按揭业务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发展住房按揭业务,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LPR转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按揭贷款总额4,717.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50.76亿元,不良贷款率0.24%,比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

  消费金融创新产品,优化线上民易贷决策体系。基于真实消费场景和细分客群,创新消贷产品,从风控准入、额度测算、渠道管理、决策框架等方面优化线上民易贷产品,升级新型民易贷风控决策体系,结合上线消贷营销模型,建立细分客群营销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消费贷款(不含按揭贷款)总额953.8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2.40亿元,不良贷款率0.63%,比上年末上升0.04个百分点。

  4.2.4 小微综合开发

  丰富小微专属产品与服务,开发、引入或迭代15款小微专属产品,通过小微贷款、小微专属理财、小微专属存款、小微专属医疗保障、行业结算应用、三方支付等,提供差异化产品组合配置方案,满足小微客户个人及其企业、员工、家庭等全面需求。打造特色保险保障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已向30万名小微客户及近4万名小微企业员工及其家人送去保障。提供轻量化经营培训,助力小微企业经营向轻型化转型,全力支持小微企业提升经营发展稳定性与持续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微客户金融资产4,084.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40.42亿元。小微个人存款1,890.0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8.27亿元。小微企业存款1,305.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8.24亿元。

  4.2.5 信用卡业务

  打造信用卡核心竞争力。持续通过科技数据驱动、场景生态建设、产品业务创新、组织效能提升等举措,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推动“信任长在”的品牌理念深入人心。

  丰富特色产品体系。结合优质互联网场景发行京东PLUS联名信用卡,提升网络获客和经营能力,线上获客占比达到37.63%,比上年末提升1.43个百分点。针对女性客群和年轻客群分别发行女人花—鹤禧觉色主题系列信用卡、Visa留学生信用卡,充分满足客户个性化用卡需求。

  发布全新线上平台。全新发布全民生活APP7.0版本,以客户生命周期、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基础,围绕高频支付场景打造千人千面智能化、定制化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民生活APP累计注册用户2,316.55万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累计发卡6,000.03万张,比上年末增长4.43%。信用卡累计客户数4,229.11万,比上年末增长3.48%。信用卡应收账款余额4,575.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61%。报告期内信用卡交易额12,599.89亿元,同比增长5.58%。信用卡业务净收入161.39亿元,同比增长20.23%。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共债风险和疫情冲击三方面因素叠加影响,信用卡行业风险持续上升,短期内资产质量承受较大压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不良贷款率3.23%,比上年末上升0.75个百分点,在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卡荣获中国银联颁发的“2019年银联卡产品合作卓越奖”、VISA国际卡组织颁发的“2019年高端产品拓展奖”、“2019年精诚合作奖”等多项殊荣。

  4.2.6 私人银行业务

  提升私人银行财富管理能力。积极推进私人银行条线客群经营与渠道管理转型,加强推进私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团队标准化管理,提高客群经营业绩与效率。构建新型投研驱动下的资产规划管理体系,全面整合产品配置货架,产品结构继续突出净值化、定制化特色。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融资产600万以上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34,999户,比上年末增长11.68%。私人银行达标客户金融资产管理规模5,125.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37%。私人银行客户户均金融资产1,464.61万元。

  4.2.7 社区金融业务

  升级社区特色服务。坚持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社区金融商业模式升级。报告期内,克服疫情影响,深化场景化经营转型,充分挖掘社区支行人缘地缘优势,坚持为客户提供“社区”特色温暖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牌照的社区支行达1,125家,小微支行141家。社区(小微)支行金融资产持续增长,余额达3,150.11亿元,网均金融资产2.49亿元。储蓄存款达1,255.99亿元,社区金融贡献价值持续凸显。客户数达706.89万户,其中有效级(含)以上客户86.68万户,客群基础进一步优化。

  4.2.8 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一是迅速建立网点疫情防控规范,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消杀举措,确保客户防护安全、网点运行安全和有序复工。二是加大普惠金融资源倾斜力度,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开展“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客户关怀活动,线上回访超过30万小微商户,推出“一户一策”差异化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及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贷客户提供延期还款付息、逾期罚息减免及征信保护等方面支持。三是推出定向产品与专属服务,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出台部分个人定期存款产品到期调整政策,携手保险公司开展客户关爱保障活动,推出医护工作者专属财富服务方案、新办理消费贷款利率优惠及包含多项暖心权益的民生医护信用卡,推出民生小微普惠信用卡多样化分期方案,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提供差异化优惠利率。四是做好渠道服务统筹,完善手机银行APP、线上产品货架,优化无接触式业务办理流程,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强线上轻经营工作,升级线上“财富e栈”服务平台,丰富“远程银行”服务功能,为客户提供转账汇款、银行理财查询和转介、缴费支付开通权限、密码修改、信息变更、线上贷款等远程服务功能。五是全力支持复工复产,为小微企业减轻经营负担,主动对接医疗防疫、卫生防护、民生保障、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充分满足信贷需求、助力企业发挥抗疫作用。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推出“全民616千家美食千万礼券”民生信用卡特惠活动,覆盖数千家知名餐饮商户,携手知名生鲜电商平台推出便民补贴优惠促消费。

  4.3 资金业务

  4.3.1 投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理安排投资业务增长,提升投资业务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交易和银行账簿投资净额23,153.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8.22亿元,增幅7.17%;交易和银行账簿投资净额在总资产中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

  4.3.2 同业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强化合规经营,深入推进同业业务全面向客群经营转型,改进客户营销和业务开展模式,优化同业专营专管机制,坚持客群和产品“双轮驱动”,做优同业业务结构,实现同业业务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力支持疫情抗击,2月25日成功发行首期抗疫专项同业存单,面值37.90亿元。产品经营方面,持续优化同业资产、负债结构,加大资本集约型资产配置力度,并增强同业负债稳定性,压降负债成本。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资产规模3,505.7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8%;同业负债规模(含同业存单)19,018.0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23%;报告期内发行同业存单290期,累计发行规模3,958.30亿元;余额5,222.19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0.44%。

  4.3.3 托管业务情况

  本公司紧跟政策导向,主动营销疫情防控产品,为疫情防控托管产品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主动减免托管费用,确保委托资金最大程度最快速度用于防疫一线。本公司深入分析资本市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客户为中心,按照“创规模、增收入、促协同、树品牌”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基础托管业务的同时,持续推动业务创新,丰富爱托管品牌内涵,聚焦托管线上化服务进程,建立“现场+远程”双线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托管规模(含各类资金监管业务)10.55万亿元,实现托管业务综合创利31.34亿元。

  养老金业务方面,本公司围绕国家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完善与发展的政策契机,以年金托管和账户管理资质为基础,建立了覆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等的产品体系,持续提升运营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客户提供优质的养老金管理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养老金业务托管规模6,350.32亿元,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量19.87万户。

  4.3.4 理财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冲击及由此带来的市场大幅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深化理财业务改革,推动理财业务转型发展。一方面,本公司在加强合规建设、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丰富了净值型产品谱系,净值型产品规模持续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本公司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服务国计民生的金融服务,通过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多种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产品存续规模8,873.63亿元。

  4.3.5 贵金属及外汇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贵金属业务场内(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量(含代理法人及个人)1,441.61吨,白银交易量(含代理法人及个人)10,900.00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5,712.89亿元。以场内交易金额计算,本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七大交易商,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的自营交易商之一,亦是国内重要的大额黄金进口商之一。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公客户黄金租借6.30吨,市场排名第7位;对私客户自有品牌实物黄金销售368.55公斤,产品多样,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内即期结售汇交易量3,047.93亿美元,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量3,584.09亿美元,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量239.29亿美元。本公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保持了较高的交易活跃度,市场排名稳步提升。

  4.4 分销渠道

  4.4.1网络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的银行”战略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应用前沿科学技术,迭代升级网络金融平台,持续创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三个银行”,以及银企直联平台、网络支付平台、数字化运营平台、开放银行服务平台“四个平台”,网络金融整体服务能力提升明显,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疫情期间,本公司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优势,快速响应客户零接触办理业务需求,创新线上金融和生活服务,全力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4.4.1.1 零售线上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秉持“开放、智能、普惠”理念,继续创新个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平台,新增或优化产品服务近1,000项。业内率先推出5G手机银行,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围绕交互体验与智能服务开展创新,打造了灵动的视觉体验、丰富的内容服务、快捷的语音交互入口、温暖的远程银行服务、贴心的人工智能服务、放心的安全防护;持续优化民生通行证和开放式用户体系,支持他行用户注册使用民生银行零售线上平台服务,进一步拓展了服务半径;推出“中国民生银行+”微信小程序,开放手机银行技术能力与平台服务,为用户提供所见即所得金融服务;创建手机银行视频点播专区、战疫专区、代发专区,改版保险、基金、网点等线上服务,金融和社交生活服务更为丰富,客户体验更加友好;上线手机U宝,支持最高500万转账,为手机银行资金交易安全保驾护航。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达7,557.8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16.65万户,增幅7.34%;零售线上平台交易替代率99.12%;客户交易活跃度保持银行业领先地位。

  4.4.1.2对公线上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对公线上平台建设,依托对公用户通行证,打造移动端、PC端、银企直联、微信端等多渠道一体化对公线上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持续优化企业移动金融平台,上线对公远程银行服务,满足客户在线办理业务需求;以客户为中心,推出企业版、中小版、同业版手机银行专属服务,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个性化需求。迭代升级企业网银及银企直联平台,优化转账、回单、企业财务室、对账等功能,从用户、交互、视觉、体验等维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深耕企业微服务平台,为小微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微信端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达248.3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7.33万户,增幅7.50%;对公网金平台累计交易金额27.33万亿元,同比增长16.74%;银企直联客户数2,173户,银企直联客户年日均存款5,199.86亿元。

  4.4.1.3 网络支付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移动支付+网络收单”两大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痛点,强化产品服务创新,持续提升网络支付服务能力和“民生付?”品牌影响力。针对C端发力移动支付,手机银行新增网联快捷支付及银联云闪付一键绑卡功能,首批实现与支付宝二维码互联互通;大力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拓展服务应用场景,持续加大推广力度,为客户提供更丰富、便捷、实惠的移动支付服务。围绕B端强化民生付收银台建设,聚合银联卡支付、B2C网银支付、B2B网银支付、银联二维码支付、微信支付五大收单功能,提供一揽子收单服务,满足商户多元化支付结算需求。

  报告期内,本公司借记卡移动支付交易笔数3,980.53万笔,同比增长119.72%;交易金额153.74亿元,同比增长100.79%;网络支付收单交易金额1,238.99亿元,同比增长98.60%。

  4.4.2 直销银行

  直销银行紧扣互联网银行治理理念,加速改革转型,努力向市场化、数字化、自营化的“准法人”经营模式迈进。基于3.0开放式综合金融云服务平台,持续拓展“集团钱包生态系统”服务,为集团客户提供高粘合度的场景金融解决方案,把存、贷、汇、投、支付、会员体系、员工福利、分销结算、融资融智等服务打造成为可获取、有场景、能落地的功能,让企业管理者能够在线轻松享受管理、经营、获客、变现等全覆盖的立体金融服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将普惠金融服务向更深更广推进,4.0“云银行”模式初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销银行客户数3,223.64万户,管理金融资产1,180.31亿元。

  4.4.3 数字化管理

  营销数字化。丰富数据营销策略,推进模型开发及数据治理,围绕客户生命周期,在新客获取、客户提升、流失赢回重要时点开展重点事件营销。搭建12大类零售客群基础画像,开发839项客户标签,发起精准营销活动15万个,精准触达客户18亿次。启动零售数据营销策略库建设,提升策略开发系统支持能力。搭建全渠道通达管理体系,建立零售销售漏斗分析模型,持续推进销售达成、重复购买等关键指标的优化。

  风控手段数字化。以风险计量模型为基础,构建小微金融全流程数据化智能风控体系,提升小微用户金融服务体验,有效防范外部欺诈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小微线上抵押贷款、线上信用贷款、自助续贷等自动化金融服务体系。

  以“数据+模型”双轮驱动,强化场景消费金融风险管控能力。沉淀消费场景数据,丰富360客户画像促进月授信客户数提升4.7倍,月签约客户数提升6.2倍。

  渠道经营数字化。以“LBS(基于位置的服务)应用”和客群地图工具为支撑,为物理网点有效开展周边客群外拓引流和精准营销,提供标准化作业流程和智能化系统支持。深化以穿透式管理为核心的零售数字化销售管理体系建设,为渠道效能提升注入内生动力。

  客户体验管理数字化。制定全渠道零售客户体验管理体系规划,完成37条零售客户重点旅程梳理与诊断,积极推动关键客户旅程优化举措落地实施。启动用户体验的调研和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客户视角数据分析与全渠道融合的体验监测,全面优化全渠道服务管理,通过对体验、运营、投诉、行为等200余项监测指标的分析,推动全渠道服务品质提升。

  4.4.4 物理分销渠道

  本公司在境内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中国内地所有省份的布局,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区域。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的129个城市,包括136家分行级机构(含一级分行41家、二级分行86家、异地支行9家)、1,159家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1,125家社区支行(其中小微专营支行48家)、141家小微支行。

  本公司积极推进物理分销渠道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基于网点业态分类、网点生命周期管理、网点分级评估为核心的基础渠道数字化管理体系,强调坪效和人效监测,网点布局的转型升级和产能提升。

  4.4.5 运营管理

  本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要求,将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价值运营”目标,持续向行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有竞争力的运营服务。疫情期间普惠便捷的“95568远程银行”以“非接触式服务”有序、稳定地保障客户业务服务;优化支付结算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减免手续费,疫情期间保障金融服务高效、顺畅;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采取账户快速开户、线上不动产抵押、上门服务及协同见证等优化服务模式,最大化解决服务痛点,持续提升本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5 科技金融

  报告期内,本集团聚焦场景+中台“两个重点”,强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三个银行”和数字化运营平台、银企直联平台、网络支付平台、开放银行平台“四个平台”,提升客户体验、智能服务、风险管控、经营管理、创新赋能“五个能力”,制定2020年科技金融“十件大事”,加速发挥中台架构优势、数据赋能价值和创新引领作用,切实推进“科技金融的银行”战略落地,“全面开局之战”成效显著。

  民企战略生态场景着眼重点领域,重点建设“通、聚、盈”现金管理产品体系、贸易融资产品全线上化体系、新供应链“E”系列产品体系、智能化对公风控体系、数字化营销管理与作业平台,确保疫情期间基础金融服务“不打烊”。

  零售客群生态场景持续丰富场景库,重点建设产品中心货架、智能营销平台、智能收单平台、移动金融平台、互联网联合贷款类产品,丰富二十多个新客经营策略场景,提升零售客群细分经营能力,着力打造“懂你的银行”。

  同业客群生态场景建立智慧产品工厂,重点建设“民生同业e+平台”、“同业资金云”、“托管云”项目,形成多样化、层次化产品目录,提供一站式“金管+”服务,拓展金融同业服务链条。

  数据赋能提升公司、零售业务风控能力,重点推进智能化对公风控体系建设,研发推出“新竹信用分”、“百川信用分”、“灵犀意愿分”等机器学习模型,已在多家分支机构消费贷款场景中试点并取得成效。“实时引擎”带动数据中台功效倍增,重点建设价值云图实时大屏、交易反欺诈交互式分析、全网安全威胁感知系统,提升精细化运营能力、决策能力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能力。

  技术创新前瞻布局,重点建设“零接触式”线上化服务体系、“5G手机银行”、对公远程银行、“云见证”、“云面签”服务,引领移动金融行业新变革。整体云原生技术架构获得云计算标准和开源推进委员会、CNCF基金会联合颁发的《云原生应用十大优秀案例》。

  生产系统整体运行平稳,重点建设覆盖总行、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统一互联网安全防护架构,实现集中安全管控。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息科技项目投入19.0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人员数量2,419人。

  4.6 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致力于集团化、多元化、综合化发展,推进银行内部以及母子公司间的综合服务协同,围绕重点业务、重点客群,优化不同板块间的交叉销售模式与流程,丰富应用场景,强化优势产品布局,扩大协同的深度与广度;持续推进母行与附属机构的业务协同,拓展协同范围,聚焦协同重点,强化客户转介与双向导流,共同打造面向客户的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

  本公司持续推进科学有效的集团管控体系建设,打造集团协同文化,在全行上下达成“一个民生”的发展共识。本公司推进战略一体化建设,加强集团战略向附属机构的传达,优化附属机构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方案,完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附属机构系统平台开发,不断提高集团向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

  4.7 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和监管压力,香港分行认真贯彻本公司发展战略,落实改革转型及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公司、金融市场、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三大业务,充分发挥本公司海外业务平台作用。

  香港分行凭借与总行跨境联动的优势,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机遇,为优质的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的跨境金融解决方案。香港分行围绕资本市场,深耕特色业务领域,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结构性融资等投行类业务实现良好收益,成功推动物美集团、金鹰集团等战略客户项目落地,强化了香港分行在资本市场、新经济领域金融服务的专业地位。

  香港分行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稳步拓展金融市场业务。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全面布局发展债券投资及交易业务、代客外汇及衍生品业务,收益率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债券投资余额达609.06亿港元,代客外汇买卖规模达41.51亿美元。香港分行发债业务持续发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海外机构城投类美元债承销规模保持市场排名第二位,体现了本公司在境外债券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香港分行重视本地托管客群培育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托管业务取得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规模达543.92亿港元。

  报告期内,香港分行个人业务发展保持平稳增长。香港分行个人财富管理业务定位为以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为载体的互联网轻型银行,以跨境财富管理业务为支点,在跨境中高端个人客群中抢占市场,把香港分行打造成本公司中高端客户的获客平台及经营平台,不断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目前已成为香港市场少数几家拥有线上基金理财平台的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二)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6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0年8月14日和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高迎欣、董事郑万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0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李汉成、刘纪鹏、解植春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7名,具体名单如下:

  股东董事候选人9名:

  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赵鹏、杨晓灵

  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

  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执行董事候选人2名:

  高迎欣、郑万春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披露2020年上半年民生银行集团资本构成信息及杠杆率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更新2019年民生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资本管理规划》的决议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资产负债风险偏好和管理政策》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流动性应急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绿色信贷总体策略及目标》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风险计量管理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互联网平台合作消费贷款业务风险政策和组合管理要求》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上半年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计划》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振杰未表决。

  1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新建CBD总行办公大楼项目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核销阿拉善盟泰宇冶炼有限公司呆账楼的决议

  会议同意核销阿拉善盟泰宇冶炼有限公司贷款本息合计886,935,628.50 元。具体核销金额以实际账务处理日的数据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关于召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董事候选人

  张宏伟先生,1954年出生,自2000年4月30日起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任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467))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先生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1))名誉董事长、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0))董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至2007年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先生于1996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卢志强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6年7月16日起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先生自本行创立起至2003年6月出任本行董事,于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本行监事长,于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副监事长。卢先生现任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先生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46))董事长,亦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96))非执行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董事。卢先生于1998年至2012年先后任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副主席,1998年至2018年先后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卢先生于1995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研究员。

  刘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先生于本行创立起至2006年亦曾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刘先生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发起人之一,曾任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4年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史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58))(原名: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史先生于1984年获得浙江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

  吴迪先生,1965年出生,自 2012年6月15 日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先生现任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吴先生现任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名誉会长、厦门市政协委员、民建厦门市委副主委、第一届上海市厦门商会名誉会长、福建省辽宁商会会长、集美大学常务校董。吴先生曾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高级经济师。

  宋春风先生,1969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宋先生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泉州市晋江中远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船保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船保服务(英国)有限公司董事。宋先生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19))运输部商务室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商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商务室经理。宋先生于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翁振杰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翁先生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70488))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民建重庆市委员会副主委、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建十一届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翁先生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CEO)、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9))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建九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建十届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三届、四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常委、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翁先生于1986年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赵鹏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拟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先生曾任中国银保监会派驻安邦保险集团接管组成员、原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处长、副处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高级主管、日照市商业银行干部。赵先生于201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拥有经济师资格。

  杨晓灵先生, 1958年出生,现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先生曾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数字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转型推广总监, 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太平洋人寿保险核保核赔中心副主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杨先生于2002年在澳门科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中级保险经济师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纪鹏先生,1956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89))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715))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5))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5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43))独立董事。刘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处级学术秘书,亦曾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05))独立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699)(已除牌))独立非执行董事、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69))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512))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纪鹏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获学士学位,并于198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刘纪鹏先生具有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李汉成先生,1963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董事会业务管理与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大凌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11))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汉成先生曾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高级法官。李汉成先生于1984年获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解植春先生,1958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解先生现任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90))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 00966))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前海深港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大学中国特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解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亦曾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不驻会)、中国证券协会副会长(不驻会)。解先生于1982年获得黑龙江大学哲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于2011年8月至9月在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于1999年4月至7月在哈佛大学商学院AMP156期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现为高级经济师。

  彭雪峰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彭先生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13))独立非执行董事。彭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河北省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01))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57))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46))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5589))独立非执行董事、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85))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95))独立非执行董事,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六届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及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第八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员、监事长、第七届及第八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彭先生于2008年获得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学博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事务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

  刘宁宇先生,1969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辽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万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辽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0))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2004年在澳门科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至2013年在北京大学现代企业管理(E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刘先生现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澳州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曲新久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曾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于2001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

  执行董事候选人

  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自2020年5月起出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为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高先生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加入本行前,高先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388)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3988))执行董事,自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自2005年2月至2015年3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自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自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高先生于1986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郑万春先生,1964年出生,自2016年2月1日起出任本行执行董事, 现为本行行长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加入本行前,郑先生自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98)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98))副行长,自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自2004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长、中德合资企业华融融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兼任华融期货董事长,自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自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自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总经理,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信贷部副总经理,自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自1997年4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洋浦分行党组书记、行长,自1991年7月至1997年4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交信贷部副处长、处长。郑先生于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其中,被提名人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曲新久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函附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五)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规定;

  (七)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八)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本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刘宁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被提名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盖章或签名)

  2020年8月28日

  

  附件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提名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函附后并签名。)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五)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规定;

  (七)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八)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九)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0 年 8月28 日

  附件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要求。

  2.本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

  2020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6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张俊潼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7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2名, 监事张博、包季鸣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的决议

  股东监事候选人3名:

  鲁钟男、赵令欢、李宇

  外部监事候选人3名:

  王玉贵、赵富高、张礼卿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会议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选举产生。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监事候选人

  鲁钟男先生,1955年出生,自2007年1月16日起出任本行股东监事,现为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及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鲁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32666))独立董事。鲁先生毕业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现为高级经济师。

  赵令欢先生,1963年出生,赵先生现任弘毅投资董事长、总裁,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百福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金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赵先生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INFOLIO, INC. 董事长、总裁,VADEM, LTD. 董事长、总裁,US ROBOTICS, INC. 副总裁,SHURE BROTHERS, INC. 研发总监,江苏无线电厂车间主任。赵先生获得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双硕士研究生学位,美国西北大学工商管理MBA。

  李宇先生,1974年出生,李先生现任上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先生曾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执行总裁,太盟投资集团副总裁。李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外部监事候选人

  王玉贵先生,1951年出生,自2017年2月20日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为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监督委员会委员。王先生现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曾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监事、本公司第一至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37)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王先生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为高级经济师。

  赵富高先生,1955年出生,自2019年6月21日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及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赵先生曾任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6年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中国建设银行保险业务筹备组负责人、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建设银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939)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39))四川省分行科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行长、党委书记,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成都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赵先生获得湖北财经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张礼卿先生,1963年出生,张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全球金融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美金融科技(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628))独立董事;瑞丰银行独立董事。张先生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金融系副主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皮特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访问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环球研究院高级访问研究员,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太平洋和亚洲研究院访问教授;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保利地产(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048))独立董事。张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学位。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年度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205亿元,其中存量业务额度64.13亿元,预留额度140.87亿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非授信业务品种;(3)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代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上述(1)-(3)项业务品种中,除同业拆借外,其他品种业务均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业务品种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振杰先生未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笔年度集团授信额度占本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7%,占本公司第一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本的3.09%,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020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振杰先生未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同方国信及其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8%,本公司董事翁振杰先生担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同方国信及其关联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同方国信成立于2007年,目前注册资本25.74亿元。集团主要经营分为基础设施板块和金融板块。截止2019年末,集团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2,824亿元,负债总额为2,270亿元,资产负债率80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净利润52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给予同方国信2020年度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205亿元,其中存量业务额度64.13亿元,预留额度140.87亿元。期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非授信业务品种;(3)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代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业务品种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同方国信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原则、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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