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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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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于2020年7月15日起,公司H股的股票简称更改为“君实生物”。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全球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带来了一定考验。包括商业销售、监管互动和检查、临床试验招募和参与等多环节工作任务或暂停或延迟。第一季度面临公共卫生危机时,公司迅速采取防疫应对措施,保护员工安全,保证患者用药。同时,公司尽力协调各部门维持正常运转,努力减少项目延误和资金损失,各项业务已于第二季度逐渐恢复正常。报告期内,在全球经济受疫情影响表现振荡的大环境下,公司仍实现营业收入5.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5.88%,其中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202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为4.26亿元,当期毛利率为89.84%。同时,公司继续加大新药开发力度,研发投入7.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2.25%。

  1. 在研药物取得重要临床进展

  报告期内,在研产品管线取得多项重要临床进展。

  2020年1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抗肿瘤BTLA单抗(代号TAB004/JS004)获得NMPA批准开展临床试验,并于2020年4月完成I期临床首例患者给药。此外,其目前在美国I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剂量爬坡,进入剂量扩展阶段。TAB004/JS004是公司第二个同时通过NMPA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物临床试验批准(IND)的自主研发、具有完全自知识产权的在研产品。目前,全球没有其他同靶点抗肿瘤产品进入临床阶段。更进一步,TAB004/JS004有望与公司自主研发的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使用,增强肿瘤特异性T细胞的增殖和抗肿瘤细胞因子的产生,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联合治疗方法的选择。

  2020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鼻咽癌(NPC)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NMPA受理。本次新适应症上市申请是全球首个抗PD-1单抗治疗复发/转移鼻咽癌的新药上市申请。除此之外,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作为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一线治疗方案的三期临床研究JUPITER-02研究(NCT03581786)已完成入组。

  2020年5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UC)患者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这标志着特瑞普利单抗达成又一里程碑,公司针对黑色素瘤、鼻咽癌、尿路上皮癌等“细分领域”适应症的布局已进入新的阶段。尿路上皮癌(UC)是全球范围内最常见的泌尿系统癌症。早期以手术治疗为主,对于不能手术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是其标准的一线治疗,随着化疗敏感性下降,会导致肿瘤复发和疾病进展。对于此类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目前国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预计特瑞普利单抗尿路上皮癌适应症获批后,将为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市场前景可观。

  特瑞普利单抗与化疗联合一线治疗EGFR阴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关键注册临床已完成患者入组,预计将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尽快提交NMPA的NDA申请。

  报告期内,公司还新开展了特瑞普利单抗与贝伐珠单抗联合一线治疗肝癌、与仑伐替尼一线治疗肝癌、与阿昔替尼联合治疗肾细胞癌、单药三线治疗胃癌四项关键注册临床。

  2020年5月,JS005(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中国开展的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目前,该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随机性入组。在临床前研究中,JS005显示出与已上市抗IL-17单抗药物相当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前研究数据充分显示: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

  2020年6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共同开发的JS016(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完成了首例健康受试者给药,并于2020年7月完成了中国I期临床试验所有受试者给药。作为国内最早进入临床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JS016的研发进度处于全球领先水平。JS016在临床前的体外和恒河猴体内实验中也展示了良好的中和活性和阻断能力,体现出抗新冠病毒的治疗和预防潜力。公司正在开展针对轻型/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的Ib期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并预计将尽快开展针对重型及危重型新冠肺炎患者的II/III期临床研究。同时,公司也将后续开展针对新冠病毒高危人群的研究,以评价JS016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作用。

  2. 加大研发投入,取得突破成果

  在创新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相较2019年同期增长92.2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3.30%,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创新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拥有61项已授权专利,其中51项为境内专利,10项为境外专利。

  3. 产品管线新布局,进军抗病毒治疗领域

  2020年3月,公司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合作开发了新冠病毒中和抗体(JS016)。JS016是一款重组全人源单克隆中和抗体,特异性结合SARS-CoV-2表面刺突蛋白受体结构域,并能有效阻断病毒与宿主细胞表面受体ACE2的结合。中和抗体被国内外科学界普遍认为具有对抗新冠疫情的潜力。2020年5月,公司与礼来达成正式合作,礼来被授予在大中华地区外对JS016开展研发活动、生产和销售的独占许可。该项目已于7月完成中国I期临床试验所有受试者给药。作为国内最早进入临床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JS016的研发进度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其在美国的临床试验也于第二季度启动。若疫苗或中和抗体开发成功,将补充现有预防和治疗措施的不足,满足全球免疫与临床需求。

  4. 登陆科创板,增强公司资本运作能力

  报告期内,为优化资本结构,更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公司全力筹备A股科创板上市事宜,于2020年5月20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于2020年7月15日成功登陆科创板。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物的临床研究,包括TAB004/JS004项目境内外研发、JS001后续境内临床研发和其他早期项目临床前研究等;以及建设上海临港大规模单克隆抗体药物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产能将获得大幅提升,加快公司的创新药物研发成果转化为可大规模供应市场的生物药物制剂,有助于公司高速成长维持竞争优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志道生物签署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许可合同内容:近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志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道生物”)签署了《关于分子内二硫键IL-2药物之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公司将获得授权在全球范围内对IL-2药物(项目代号:LTC002)进行临床前开发、临床研究及商业化并使用相关专利技术的独占许可(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同标的情况

  白介素-2(IL-2)于1976年被发现,当时被称为T细胞生长因子(TCGF),是一种在维持T淋巴细胞和NK细胞的正常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球状糖蛋白。IL-2主要由活化的T细胞生成,它能促进T细胞的增殖和分化,维持T细胞活性;刺激天然杀伤(NK)细胞的生成、增殖和活化,并诱导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CTL)的生成以及诱导和激活淋巴因子激活的杀细胞(LAK)及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因此IL-2有很好的抗病毒、抗癌作用和广泛的临床应用潜力。但是,目前已上市的野生型IL-2产品在低剂量的条件下,会优先和Treg细胞表面上的高亲和力受体结合,产生免疫抑制,达不到治疗的效果。高剂量的IL-2会通过激活大量的效应T细胞从而中和Treg激活带来的免疫抑制,同时也会出现更多的毒副作用,以及细胞凋亡。志道生物采取了一种独特创新的方式消除与IL2Rα受体的结合,利用在IL-2内部引入额外的二硫键,其不仅可以使得IL-2从结构上更加稳定,而且还可以形成屏障,使IL-2分子以最小的改变达到破坏与α受体的结合平面。突变分子无法与体内的内源性α受体结合,但是可以与β和γ受体亚基结合。因此降低或消除IL-2与α受体亚基的相互作用,可能是治疗有效性并减少肿瘤患者治疗副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项目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

  三、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志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维

  注册资本:1,755.149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科技综合楼A0928室(昌平示范园)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生物试剂、医药的技术开发;软件开发;销售生物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零售药品。

  志道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志道生物为非上市公司,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被其认为是商业机密,因此无法提供。志道生物是一家创新和研发驱动型的生物技术平台型企业。公司创始团队曾在国际知名药企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立项部专家组成员等研发重要职位,并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两年批准的Semaglutide和Somapacitan的研发做出过重要贡献。志道生物致力于生命科学领域的多肽类及酶类蛋白药物研究与开发,拥有先进的多肽及酶类分子设计和工艺制造技术。志道生物已充分掌握多肽及酶类产品及药物研发过程中从结构设计、纯化工艺及其稳定剂型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在抗肿瘤细胞因子类药物和重组酶类药物领域开发出一系列药物研发管线。

  四、 合同主要内容

  (一) 许可范围

  公司将获得授权在全球范围内对IL-2药物(项目代号:LTC002)进行临床前开发、临床研究及商业化并使用相关专利技术的独占许可。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许可期间内将被授予的权利向第三方进行分许可。

  (二) 财务条款

  1、 首付款

  公司将向志道生物支付2,100万人民币首付款。

  2、里程碑付款及技术服务费

  公司将根据研发、上市及销售情况向志道生物支付累计不超过9.38亿人民币的里程碑款及技术服务费。

  3、销售提成

  自LTC002实现商业化销售开始,公司将按照约定比例向志道生物支付净销售收入6-8%的销售提成。

  (三)生效条件

  许可合同于合作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许可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对因签订和履行本许可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丰富公司在癌症治疗领域的研发管线,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为市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产品从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最终LTC002能否成功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许可合同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及技术服务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45,500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公司于2018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268名激励对象授予6,02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9.2元,协议签署日为2018年3月12日,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3年,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批准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二) 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激励计划以实现激励目的,在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计划和市场惯例,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计划(修订稿)》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对《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稿)》中涉及激励方案的有效期、行权安排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鉴于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三) 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四) 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0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207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45,500份。

  二、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8年3月12日,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0年7月15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7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245,5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30%。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9.2元/份。6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的1,041,000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8年3月12日

  (二)行权数量:1,245,500份

  (三)行权人数:207人

  (四)行权价格:9.2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第一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的1,041,000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四、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207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7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六、 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本次激励对象中陈英格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确定的行权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 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行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207名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是《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确定的已获授的激励对象,该等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三)《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半年报。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半年报包括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首次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0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报和H股半年报。其中,A股半年报包括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H股半年报包括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7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殷侃、谢皖、马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殷侃、谢皖、马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殷侃、谢皖、马骏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殷侃、谢皖、马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殷侃,男,1964年6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EMBA。主要经历包括:1984年8月至1993年6月,任职于常州市医药管理局;1993年6月至1994年7月,担任常州市第四制药厂技改科科长;1994年7月至1997年9月,担任常州市第三制药厂厂长;1997年9月至2002年11月,担任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03年9月,担任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担任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科工部常务副部长;2005年11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皖,男,1973年3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制药系微生物制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主要经历包括:1995年7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生产总监、工艺负责人、运营总监;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历任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生产部总经理。

  马骏,男,1964年4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分校暖通空调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EMBA学位,现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在读。主要经历包括:1985年6月至1993年6月,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工程师;1993年6月至1994年4月,担任深圳发展银行房地产公司上海公司工程部机电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美国Bechtel工程公司上海办事处;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联德利工程咨询(上海)公司;2001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奥星瑞尔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9年5月,担任奥星集团工程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担任中电奥星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2月,担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裁(其中2015年6月至2019年2月兼任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71.4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5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1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7.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用途。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7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84,971.4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4,971.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

  四、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3,873.67万元(不含增值税),包含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和上市相关手续等其他费用。截至2020年7月15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4.65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364.65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4,971.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64.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71.4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5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71.4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5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995号);

  (三)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012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实”)、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奥”)、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实工程”);

  ●增资金额:合计79,895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增资事项概述

  (一)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君实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苏州君实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众合”)拟对苏州君奥增资扩股,方案如下:苏州君实以现金对苏州君奥增资人民币23,750万元,苏州众合以现金对苏州君奥增资人民币1,250万元;苏州君实拟以现金对苏州君实工程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14,89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如下:

  ■

  (二) 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苏州君实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6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科技创业大厦办公楼312号、31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股东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销售:药品、生物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君实总资产为8,667.70万元,总负债为4,497.57万元,净资产为4,170.13万元;苏州君实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620.7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苏州君实总资产为10,396.62万元,总负债为5,206.04万元,净资产为5,190.58万元;苏州君实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414.54万元(上述2019年度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 苏州君奥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C1楼102F单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股东持股比例: 苏州君实持有95%的股权,苏州众合持有5%的股权

  经营范围:精准医学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君奥总资产为4,134.57万元,总负债为4,177.30万元,净资产为-42.73万元;苏州君奥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42.2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苏州君奥总资产为4,581.51万元,总负债为4,675.00万元,净资产为-93.49万元;苏州君奥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50.76万元(上述2019年度数据已经容诚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 苏州君实工程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注册资本:5,1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股东持股比例: 苏州君实持有51.03%的股权,苏州君奥持有48.97%的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君实工程总资产为3,688.40万元,总负债为3,792.05万元,净资产为-103.65万元;苏州君实工程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03.5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苏州君实工程总资产为4,097.19万元,总负债为4,240.48万元,净资产为-143.29万元;苏州君实工程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39.64万元(上述2019年度数据已经容诚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苏州君实100%的股权,苏州君实持有苏州君奥95%的股权,苏州众合持有苏州君奥5%的股权,苏州君实持有苏州君实工程51.03%的股权,苏州君奥持有苏州君实工程48.97%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苏州君实100%的股权,苏州君实持有苏州君奥95%的股权,苏州众合持有苏州君奥5%的股权,苏州君实持有苏州君实工程87.5%的股权,苏州君奥持有苏州君实工程12.5%的股权。

  三、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前述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一) 苏州君实、苏州君奥及苏州君实工程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二) 本次投资标的未来的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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