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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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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0-08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文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3,156,760,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4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585,022,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81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571,737,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3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5人,代表股份472,900,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贠红卫同志为公司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五、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文、纪美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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