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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挝开元”)近期与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原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蓝长化”)签署了《技术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咨询合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咨询合同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咨询合同主要内容
老挝开元委托中蓝长化就“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溴化钠装置一期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咨询论证,具体技术咨询内容如下:
1.咨询内容:老挝开元钾肥公司溴化钠装置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具体内容为:溴及其衍生品装置:选矿母液提溴装置及溴化钠装置工艺、仪表与自动控制系统,与生产装置配套的土建工程、给排水、供配电、采暖通风、总图运输、仓储工程以及非标设备的可行性研究。
2.项目规模:约6500吨/年溴化钠产品(暂定,以选矿卤水实际含量核定)。
3.咨询方式: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咨询合同同时还对咨询周期、咨询费用、双方权责、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主要条款进行了具体约定。
二、签署咨询合同的目的
老挝开元在生产氯化钾产品过程中,伴生多种矿物元素,根据老挝开元前期初步采集的数据,目前生产氯化钾产品的母液中溴元素的含量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老挝开元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进一步提升采矿的经济效益,同时拓宽自身的产品体系,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决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溴元素相应的溴化钠产品的生产与运营事宜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老挝开元所在矿区溴元素的整体含量尚不明确,仍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详细、科学、专业的检测;
2.溴化钠产品的开发事宜尚处于筹划、论证阶段,项目未来是否可行、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3.溴化钠产品的开发事宜尚需老挝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被暂停或被终止的可能;
4.公司将根据项目最终的可行性及后续实际建设规模履行内部投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技术咨询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