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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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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家办公与在线教育相应带动笔记本电脑需求旺盛;此外,受windows 7操作系统自2020年1月14日起停止安全补丁和升级支持、windows 10操作系统日益被消费者接受且默认支持触控操作等因素影响,全球笔记本电脑进入新一轮的换机周期;另外,带有触控功能的笔记本电脑的便携、时尚、特定场景操作便利、持续工作电池使用时间长等使用体验不断升级且日益被更多消费者接受。

  受益于上述积极因素影响,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挖掘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产能潜力,产出得到较大提升,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设备自动化改造、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效率提升等一系列工作,结合产能潜力挖掘,综合导致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相应大幅增加,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贡献。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车载触摸屏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贡献;但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ITO导电玻璃和TFT-LCD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相应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随着支持窄边框、主动笔操作的触摸屏需求日益推广应用,报告期内,公司OGM产品出货量进一步增长,出货量占比进一步提升。此外,公司大力开发采用SFM结构的柔性触摸屏面板及其配套的GMF结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等新产品、制作工艺和设备,持续开发新一代的一体黑电容式触摸屏技术,不断强化公司涵盖玻璃结构、膜结构等完整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的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的竞争优势,满足不同客户、不同类别的触摸屏定制化生产需求,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全球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优势地位。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61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111.55万元、增加26.60%,主要原因是本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实现产品销售毛利42,94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549.56万元、增加51.24%;实现利润总额25,49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077.77万元、增加144.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1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689.01万元、增加143.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以及产能和产量提升、生产效率提升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下降相应带来产品销售毛利增长影响所致。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756.93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产销大幅增加,相应支付LCM等材料采购款大幅增加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2.09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设备采购款减少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58.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同,主要是公司分配现金红利影响所致;研发投入9,671.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投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①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②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留云路1号附41号的重庆保利花园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大兴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刘丽梅因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董事赖德明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2)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下列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以公司信用担保。

  2、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以公司信用担保。

  3、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以公司信用担保。

  4、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以公司信用担保。

  5、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两年,以公司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自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未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披露之日至2021年4月27日、且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4,919,916.11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9,854.78元和参股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民币500,000.00元均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资产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

  公司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不仅有利于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技术骨干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吸引外部人才和稳定关键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营效益的持续良性增长,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和相应制订的《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17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4)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留云路1号附41号的重庆保利花园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6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参股股权投资等共计542.98万元资产予以核销。本次资产核销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资产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参股股权投资等共计542.98万元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核销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挂账、催收无结果的应收账款金额为491.99万元,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3)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2、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6月30日,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

  3、参股股权投资核销情况说明

  深圳市先科电子有限公司(2000年改制变更为: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科电子”)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8,600万元,公司出资50万元并持有先科电子0.59%股份。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先科集团改制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2004]72号)的要求,先科集团于2004年进行改制,其所有下属公司(包括先科电子)进行全面清理。2005年,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公司预计无法收回投资,将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对参股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予以核销处理。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4,919,916.11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9,854.78元及参股股权投资人民币500,000.00元等各项资产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本次资产核销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且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4,919,916.11元、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9,854.78元和参股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民币500,000.00元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资产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6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9:15至2020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设立中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全文登载于2020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本次会议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邓移好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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