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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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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20,441,713.71元,同比降低51.69%;下降原因除了新冠疫情影响外,还有部分客户供应链服务模式变更的影响,即从供应链贸易模式变更为供应链代理服务模式,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产品销售确认收入核算转变为按照服务费核算,导致收入下降1,969,806,777.76元,如果模拟按照贸易模式核算收入,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890,248,491.47元,同比下降19.11%(这个下降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实现营业利润123,157,255.59元,同比增长25.17%;实现利润总额123,023,707.60元,同比增长25.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22,450.89元,同比增长22.45%。贸易模式和代理服务模式主要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上有较大差异,对营业毛利、营业利润以及净利润影响很小。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47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498.0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50.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078.6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171.59万元)。

  2、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4.32万元。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592.35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 592.3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63.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9.45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7.8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2,731.04万元,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本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87.27万元。本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2,34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2019年8月20日,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表1: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将2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34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4.01%,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5,766,51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8月27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956.5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799.55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8,3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8,34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798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8,345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8,3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的意见

  2020年8月27日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8,3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8,34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07月09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理财产品-共赢利率结构277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上述产品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1.255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6号)的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5,766,51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协定存款等,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在2020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32亿元(含132亿)的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授信额度56亿元,新增授信额度后,授信总额为188亿元(含188亿)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新增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所示:

  ■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32亿元(含132亿)的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授信额度56亿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32亿元(含132亿)的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授信额度56亿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Easttop (Singapore) Pte. Ltd.,(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50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境外投资,具体实施尚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同时存在预期收益等不确定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况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Easttop (Singapore) Pte. Ltd.,(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asttop (Singapore) Pte. Ltd.,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贸易、物流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该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信息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未来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司整合、吸收境外优秀的人才、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的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保障投资收益。本次对外投资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叉车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食品经营。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以上经营范围增加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三、授权事项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总经理,董事长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 03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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