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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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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一度出现生产原料供应紧缺、产品库存积压、防疫物资紧缺的困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同舟共济,在积极防控疫情的同时全力保证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基本与去年持平。同时,围绕本次突发事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应急响应体系,优化了各管理单元的职能职责,使经营管理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能源化工板块方面,各生产装置保持满负荷运转状态,主要产品产量小幅增长。其中,聚氯乙烯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81%、烧碱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0.95%、硅铁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09%、水泥熟料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00%。

  化工物流板块方面,虽受疫情和国际间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强影响,整体市场繁荣程度有所下降,但公司业务层面通过强化与客户沟通、调整业务重心和经营策略、增加高毛利业务的占比,来抵消因为市场业务量的下滑影响,同时严格控制低效费用的支出。整体来看,化工物流板块业绩未受到明显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8,903.99万元,同比增长62.8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2,498.59万元,同比下降7.35%。

  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附注 44”。

  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海生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9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9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9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3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应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0-09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9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32号《关于核准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60.8695万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9,999.999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710.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89.66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8日足额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3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9,757.9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67万元(含利息收入)。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22,580.84万元,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达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稳步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72,000万元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进行增资。2016年2月23日,公司与鄂尔多斯君正、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2017年公司对部分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处理,对应的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专户(15050172663700000012);2020年4月10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巴音赛大街支行(15050172663700000019)对应的账户余额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此账户进行了注销处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协议的约定。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如下:

  (1)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11号)。

  截至2020年1月14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0-008号)。

  (2)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3,000万元(含6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16号)。

  截至2020年1月14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20-008号)。

  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16-027号)。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42,443.7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日、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2,574.72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

  注1: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政策及本次募投项目“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市场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调整等因素,决定终止“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助于缓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部分利息收入,因此其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部分利息收入,因此其金额大于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9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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