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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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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冲击。同时,我国经济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但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整体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

  今年是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决胜收官之年,公司作为中船重工集团唯一的动力产业资本运作平台,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引领动力产业发展、支撑我国国防建、服务国家战略。

  (一)创新融资组合方式取得阶段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相关登记工作,标志着公司创新融资组合方式取得阶段性进展。

  1、重组对中国动力军民融合业务的影响

  本次市场化债转股引入社会资本将充实公司军转民所需的权益资本,有效解决军转民过程中的资本约束问题,为公司在技术军转民、进军高端技术装备市场的升级转型之路保驾护航。在保持原有舰船动力业务等传统领域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先进的化学动力、燃气动力、综合电力和海洋核动力及相关配套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

  2、重组对中国动力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财务角度来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通过债转股降低财务杠杆,广瀚动力、长海电推、中国船柴、武汉船机、河柴重工、陕柴重工、重齿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以及减轻财务负担效用体现,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3、重组对中国动力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转股引入了多种投资机构,代表了民营资本、国有资本和混合资本等。这些投资机构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公司治理理念,体现了市场体系多样性特点。他们的入驻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增长活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奋力追赶生产经营进度

  面对年初的疫情爆发和冲击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重大影响,公司一季度承接订单52.48亿元,同比下降35.22%,产能发挥不足,销量下降,主要经济指标收入、利润等较序时进度差距较大。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从应急处理、信息联络、物资储备等方面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进入二季度以来,公司坚定按照“计划不变,指标不调,任务不减,力度加大”的全年经营计划,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生产“两手抓”,不断优化公司营销模式,提升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市场开拓,持续优化“全供应链精益生产模式”,深入推进“成本工程”,在逐步开始复产复工的经济环境下,二季度实现承接订单102.97亿元,同比增长15%;收入81.71亿元,同比增长2.66%,环比增长118.4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19.20%的优异成绩,有力的支撑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形势

  一是防务产业方面。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国家安全威胁主要来自海上,国家利益拓展重心也来自海上。建设世界一流海军、发展世界一流海军装备,使命光荣、任务紧迫。

  公司作为国家重点保军企业,坚决履行强军首责,充分利用军工技术优势,承接国家水面水下舰船动力装备的研制及生产任务,继续保持在国内海军燃气轮机、蒸汽轮机、特种电池、综合电力推进系统、军用大功率柴油机、热气机、传动系统等领域的龙头地位。但同时,要更加充分认识国防与军队改革对“能打仗、打胜仗”的装备实战化研制的影响以及装备竞争性采购逐步常态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期内,军品收入17.18亿元,军品收入占比为14.42%,是公司业绩稳定增长的持久动力。

  二是船海产业方面。世界经贸形势变化深刻影响船海市场需求,全球运力过剩和造船产能过剩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国际造船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剧克拉克松统计,全球活跃船厂数量已由2009年底985家减少到今年3月底347家,全球造船产能利用率不足70%。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海运贸易依然是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方式,一定规模的新船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同时,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和一些新的制度规范的生效施行,也将催生新的产业机遇。

  在此背景下,公司进一步夯实柴油机业务内在实力,着重于资源整合、机制创新、体系建设、布局优化,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优化供给侧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提升各类资源要素的活力和创造力。船用业务收入实现14.38亿元,收入占比12.07%。

  (1)低速柴油机

  中国船柴“市场+营销+服务”联动机制发挥作用,报告期内,承接合同额完成全年目标的50.73%。其中备件服务承接合同额超序时进度22.36%;能源装备及配套装备经营合同类合同额超序时进度25.56%;经受住疫情冲击影响,市场占比仍保持在35%。同时,进一步强化供应商产业链建设和技术创新能力。供应链方面,稳固柴油机零部件主要供应商86家;实现曲轴等多个项目模块化、集成供货,助力提升生产效率;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准确的量化标准,目前已在ECC等六大类项目上稳步实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技术创新方面,完成首制RT-Flex50DF双燃料柴油机制造策划;自主研发的高压SCR获4个系列共计16台主机订单;完成30套主机ECC控制柜制造;由工信部立项,中国船柴参与的大气一体化项目已完成试验台设计;故障诊断系统完成了船上客户端开发,健康管理系统完成了远程故障诊断中心的数据库构建;完成PDM系统在青岛的上线试运行和MES系统原型测试。

  (2)中高速柴油机

  中高速机相关公司主动出击拓展市场,狠抓合同订单签订。疫情期间,利用网络方式开展营销理念和方法培训,进一步提升经营人员市场意识和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疫情缓解后,公司领导带队密集走访客户,取得了较好成绩。

  陕柴重工上半年新签合同12.8亿元,为年计划的62.5%。在船舶海工方面签订了2条138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主辅机供货合同,1条125米挖泥船主发电机组合同,冠达邮轮3#船主发电机组合同以及厄瓜多尔埃斯梅那达斯电厂三台更机合同。核电方面签订中核田湾7/8和中核昌江3/4项目合同。

  河柴重工继续突出科技创新。全力确保SH17柴油机研制、船用LNG气体机开发等重点科研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积极应对环保法规对产品性能提升的要求,加快新产品开发,满足市场需求。

  陕柴重工推动管理由粗放向精益转变。各事业部合理制订输入计划和供货节点,有效抑制了过度投入、库存积压等现象。各管理部室转变服务理念,主动适应事业部订单式管理需求提升问题处理的时效性。在重点项目上实施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交付。扎实开展生产线提效工作,凸轮轴生产线效率提高1倍,连杆生产线效率提高50%。

  (3)全电动力

  公司在电力推进设备领域,国内市场份额达到60%,其中长海电推全电动力民用产品示范效应显现。报告期内,长海电推在重点客户和项目的合作方面,始终坚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态度参与国内具有行业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项目,继续保持和长江航道局、天津海事局、中海油服有限公司等重点客户的长期合作及项目跟踪,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目前已经与广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凯力船艇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合租赁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项目沟通与合作,与部分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双方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三是非船业务方面。报告期内,非船用业务实现收入87.60亿元,收入占比73.51%。公司在保持原有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行业变革为应用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配套产业的培育壮大。

  (1)化学动力

  报告期内,风帆公司在汽车电池替换市场方面,实施产品细分,差异化开发,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和区域。2020年上半年积极开发驻车空调电池、带栓船用免维护性电池、长寿命EFB电池等产品。汽车电池配套市场方面,积极关注各个主机厂新车型的开发进度和项目投标过程,中标宝马、一汽丰田、上汽通用等主机厂新项目,并按主机厂要求进行新产品开发。在工业电池市场方面,重点开发通信市场用高功率电池,牵引电池市场用高端叉车电池。其中高功率电池取得中国移动公司订单,叉车电池实现与杭叉租赁等10余家厂商配套。

  报告期内,贵金属公司密切关注光伏市场动态以及竞争对手的动向,加强与上下游市场(如银矿、组件厂等)的合作力度,建立起“白银-银粉-银浆-电池片”四方联合机制,提早布局新型太阳能电池材料。2020上半年,面对疫情冲击影响,仍实现销售太阳能银粉321吨,高低温电子浆料5吨,硝酸银、贵金属盐、分子筛等产品233吨以上。完成新签合同2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的经营业绩。

  (2)燃气动力

  目前国内燃气轮机市场基本为国外厂家垄断,我公司国产化30MW燃气轮机为国内唯一自主知识产权并得到工程化应用的燃气轮机,已获得天然气管道输送市场的小批量订货,代表我所在国内中小型工业燃气轮机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几年工作重心主要聚焦于中小型舰船及工业型燃气轮机产业化,重点补充25MW—50MW燃气轮机集成能力,完善广瀚动力平台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能力。

  (3)海洋核动力

  报告期内,海王核能面对疫情导致的近两个月的停工停产影响,其手持项目执行情况虽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积极利用其参与三代EPR\AP1000\VVER\华龙的工程建设和运营保障服务民用核电工程业绩,实现了公司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常规分析设备与组件及零部件检验设备合同、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5供应合同、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解体切割装置设备供货合同、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合同等新签合同金额的同比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宗子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17亿元,同比下降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亿元,同比下降27.55%。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在日常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司管理层对财务公司经营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制作《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监管的大型财务公司之一,经营诚信、业务发展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较高;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基本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关联董事周宗子、姚祖辉、张德林、高晓敏、桂文彬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维扬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17亿元,同比下降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亿元,同比下降27.55%。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在日常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司管理层对财务公司经营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制作《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监管的大型财务公司之一,经营诚信、业务发展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较高;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基本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317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9月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03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1,230.6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贵公司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1,530.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700.60万元,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于2013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18.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2.60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711002号《验资报告》。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贵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A.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和使用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5 月 12 日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现有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依据该划转方案,原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将按截至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相应原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划转至子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45,423.69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4,000.00万元。

  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0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0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78.63万元,支付手续费0.48万元)

  B.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88,497.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57,234.5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45,731.87万元。

  公司2020年1-6月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48,099.45万元,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6,995.05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8,895.6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0,463.72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38,153.10万元、支付手续费9.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A.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3年10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保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06万元。

  ■

  B.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0,463.72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A.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项目27,373.54万元。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373.54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

  B.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48,099.45万元,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6,995.05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8,895.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0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0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326,00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24.36%。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拟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200 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拟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军民融合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拟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 40MW 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 “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拟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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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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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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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号)批准,同意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

  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8,412.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在25日出具《中国动力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460号)和《中国动力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444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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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的后续处理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14428.94元亦将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需要,视情况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或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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