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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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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成为世界经济的核心主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表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相关管制措施给全球带来了沉重的经济代价,2020年世界经济将至少萎缩6%。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国采取多方面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中国内部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经济增长实现了由负转正,整体经济稳步复苏态势明显。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遵循主要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基础上,通过优化市场布局、深入挖掘市场份额、加强成本管控、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等措施,有效应对全球疫情对包装行业的影响,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0亿元,同比增长17.00%;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10.62%。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紧随全球禁塑浪潮,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即2020年在部分地区和领域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2025年建立塑料制品全环节管理制度,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积极参与海南省率先发起的禁塑行动,与海南省有关政府部门进行长期沟通和合作,并被确定为海南禁塑试点企业之一。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与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区签订投资协议,将在海口市落地植物纤维餐具生产基地项目。在全球与中国的禁塑浪潮中,公司的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从成品制造延伸至原材料生产和设备研发,目前公司的环保产业已建有1个原材料生产基地和4个制品生产基地。未来,公司还将从植物纤维领域扩展到第二代生物降解材料领域,成为“禁塑”领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建立生产力促进委员会,推动生产力领先和发展

  公司在总部层面建立生产力促进委员会,并从多个维度推动全公司生产力进步,提高生产效率。生产力促进委员会专注于为公司开发行业新技术、领先技术、独特技术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公司自动化的开发和推广、智能工厂的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通过设立多个专项,生产力促进委员会推进和确保各项生产力建设项目落地,为公司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智能化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

  (三)供应链平台布局逐步完善,线上运营平台稳步推进

  供应链平台是公司实现轻资产运作,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年初以来,供应链平台在优化模式、完善布局、规范管理和搭建线上平台等方面进展突出。通过优化组织能力,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团队,供应链平台成功服务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重点聚焦华南区域,同时持续开发华中、华东、西南以及海外优质合作伙伴,履行处理订单近万笔;完成多轮次供应商培训和培养,优化供应商的考核规范;同步搭建线上供应链运营平台,预期上线后将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四)对外持续挖掘市场潜力,对内加强成本管控

  面对上半年疫情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大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和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速度。客户发展方面,公司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实现整体营收稳步增长;海外基地方面,公司通过进一步增加投入,持续提升海外生产基地的产品交付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成本管控方面,公司采取多项降本增效措施并策略性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以保障公司业务有序推进。

  (五)深化智能包装云平台,推进研发创新产业化

  研发创新的目标是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满足市场需求,解决客户问题,因此公司一向十分注重研发创新的产业化。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研发创新产业化和应用推广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主要体现在深化智能包装云平台,研发和升级新型防伪技术,打造声光电一体的多媒体包装解决方案;全降解产品在获得欧盟认证的基础上,覆盖更多产品类型,如保护袋、覆膜、内托、开窗片材等;裸眼3D技术更多应用在标签、包装、手机壳、注塑件、终端产品等领域。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华君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8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9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通知,获悉公司吴兰兰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和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夫妇本次质押变动数量合计为-20,000股,即总质押股数减少20,000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吴兰兰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质押股份无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变动证明文件;

  2、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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