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政策环境情况

  2020年上半年,中央保持房地产政策调控定力,坚持“房住不炒”,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完善土地、人口和资金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释放中长期利好;同时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更好地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2月,受疫情影响,多地线下销售工作停止,项目开工延迟,房地产行业受到较大影响。进入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复产复工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逐渐恢复活跃。

  市场环境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2,780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同比回落9%,累计增速比1-5月份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8%。1-6月,住宅投资46,350亿元,同比增长2.6%,增速比1-5月份提高2.6个百分点。

  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7,9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9%,降幅比1-5月份收窄7.2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4,036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较1-5月回落1.2个百分点。

  1-6 月份,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为97,53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7.6%,降幅比1-5月收窄5.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1,58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8.2%。全国房屋施工面积792,7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增速比1-5月上升0.3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29,030万平方米,下降10.5%,降幅较1-5月收窄0.8个百分点。

  1-6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9,4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4%,降幅比1-5月份收窄3.9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66,895亿元,同比下降5.4%,降幅比1-5月份收窄5.2个百分点。

  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克服困难复工复产,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销售进展,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在建项目3项,在建总建筑面积14.4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际投资金额16,857.9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主要集中在中山区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板块实现销售面积11,420.65平方米,销售金额13,724.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类重要在施项目6项,项目金额116,935.60万元。竣工项目18项,总金额139,722.39万元。新签约项目13项,签约金额83,955.63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依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云虎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2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依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2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3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依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3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沪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范学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魏彩虹女士,董事会秘书李铁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