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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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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经济和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国际政治环境也时有恶化,中国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明显增多。面对大环境的严峻考验,公司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有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洪以及复工复产三项工作,确保公司平稳健康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常态防控,勇担国企责任。今年公司连续遭遇新冠疫情、长江汛情两场防控阻击战,工作责任重,任务压力大。对此,公司第一时间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应对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疫情封城期间,作为周边园区生产生活用水保供单位,公司供水厂克服人员、物资等诸多困难,全力组织生产,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另一方面,坚决落实政府出台的战略新兴产业水价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半导体、显示屏等国产自主替代重点产业发展。防汛抗洪期间,公司迅速落实政府防汛动员令,6月初即建立防汛值班制度,组织公司员工负责长江沿线相应防汛值守任务,确保平稳度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目标导向,加快复工复产。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全体员工坚定信心,按既定目标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以年度绩效考核为抓手。公司与供水厂、建筑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绩效责任目标,挂图作战,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办。二是大力开拓区域市场。上半年,公司密切跟踪潜在用水客户华星光电经营动向,进一步加大商务合同谈判力度。近日,双方已签署正式供用水合同,巩固了公司在区域供水市场的先发优势。建筑业务受控股股东下属平台公司工程发包排除关联方参与投标的政策影响,建筑公司承接的区域内工程量急剧减少,再加上建筑公司参与区域外建筑市场竞争实力相对偏弱以及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建筑业务年度目标绩效完成进度与计划进度尚有较大差距。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制定了“固本强身,做大做强”行动规划,优化组织人力架构,拓宽业务承揽渠道,积极参与外部市场竞争。三是组建投资理财专班。公司抓住上半年资本市场向好发展的有利时机,发挥自身丰富经验,坚持风险控制的底线思维,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1,134,486.49元,净利润为2,273,218.67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电业”或“公司”)于2020年1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 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0-015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6人。董事饶敏因公缺席。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董耀军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0-01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五) 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肖世斌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板块

  ■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建筑板块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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