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 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 94,555,050 元及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根据该项裁决,公司已计入2014和2016利润的奖励款需要追溯调减50%计入当年利润金额及并相应调整2015-2020期初未分配利润。

  2)公司2019年半年报将银行冻结的货币资金178537988.42元归类为其他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2019年年审时,会计师对此进行了重分类调整,本期半年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上年同期数相应进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不属于特殊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紧张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缓慢,企业可持续经营风险不断加大。面对较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严格围绕2020年度经营计划,坚定聚焦主业,并有效进行资源整合,努力实现开源节流,不断解决经营难题。本报告期,受疫情的影响,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99.6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0.7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营业利润-2626.14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22.8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 000760            证券简称: *ST 斯太            公告编号: 2020-089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20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 94,555,050元并承担相应的仲裁及律师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最新的裁决结果,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更正。

  一、会计处理事项

  ■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减2014年当年净利润4,716.98万元(2014年净利润由盈利变亏损),追溯调减2016年当年净利润299.28万元,调减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5,016万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4,439万元。对各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如下表:

  ■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期后事项会计处理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会计差错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92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董事会专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50%,共计人民币 94,555,050元,并承担相应的仲裁及律师费用。但裁决应退还的原奖励款中包含武进管委会未经公司授权,直接于2015年6月至9月,实际支付给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誉华”)8050万元(裁决应退还50%),常州誉华为公司前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在常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事项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通过包括不限于法律途径对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追责。但是基于山东英达钢构和常州誉华的实际情况,预计该笔债权收回可能性不高。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预计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87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胡道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沪仲案字第 3240 号】,裁决公司应向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退还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 94,555,050元及承担相应的仲裁及律师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最新的裁决结果,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88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凤燕女士主持,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期后事项会计处理。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