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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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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下降36.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31亿元,同比下降158.43%。公司实现国外销售收入4.4亿元,同比下降36%,占营业收入的81.84%;实现国内销售收入0.87亿元,同比下降36.05%,占营业收入的16.28%。报告期内,OEM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51亿元,同比下降39.20%;OBM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27亿元,同比下降31.16%;ODM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49亿元,同比下降20.54%。

  (2)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遭受重挫,供应链中断、需求被抑制。新冠疫情与世界范围内逆全球化抬头、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贸易体系改革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相互叠加,使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愈发复杂严峻。

  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公司全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定信念,思考如何转危为机,强化内部管理工作,不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努力降低各种因素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内抓现场,外拓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修炼内功,做强研发、制造优势

  面对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外部环境,我们坚定地做好内部管理、修炼内功,进一步做强公司的研发、制造优势。完善高端杯项目投资规划,推进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先进生产的技术壁垒,打造智能制造优势;对产线布局进行合理性调整,持续推进精益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坚定推进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产品设计、工艺工装、颜色及质量检验标准化,主导、参与《不锈钢真空保温容器》《杯壶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双层口杯》《不锈钢真空旅行壶》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内部产品标准的要求;重视研发能力提升和产品力打造,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1.83%,获得实用新型授权15项,外观专利授权17项,8项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改进轻量、旋薄、CMF、二相流电解抛光、真空镀膜等工艺技术,强化数码打印、智能数显等新技术、新工艺在杯壶产品上的运用,与华为合作开发Hi-Link知暖智能保温杯,并推进二代知启智能保温杯项目。

  公司研发、制造优势的增强,将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价值,推进公司转型升级,走精品、高端路线,做大中、高端市场份额。

  2)培育竞争新优势,巩固代工市场份额

  在强大的研发、制造优势支撑下,积极维护新、老客户关系,培育公司在代工领域的竞争新优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受疫情影响,海外客户沟通、拓展受阻,但公司积极采用电话或视频会议、广交会直播等线上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其保持密切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客户需求。6月份,公司的代工业务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的正常水平,更有海外客户的销售在疫情期间得到了逆势增长。

  3)积极推进市场拓展,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品牌端:公司全面开启品牌升级战略,以包装升级、终端升级、品类推进为切入点,以轻量品类为核心,以线下商超为沟通展示面,打造更年轻、更鲜明的品牌形象,带动品牌附加值和渠道营销力;围绕秋冬新品开发和轻量化、智能化等方向,累计开发新品近60款。

  积极推进跨界联合,哈尔斯品牌与华为智选、人民文创达成合作,运用人民文创原创元素发布美好生活和红色足迹两大产品系列,将传统文化融入国风时尚,为产品融入国潮基因;与华为合作开发的知暖智能保温杯于3月17日在京东首发;启动华为智选项目的开发和营销,预计9月将上市销售。与华为合作开发智能保温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杯领域的竞争力,有助于提高公司在智能杯细分市场的份额。

  渠道端:为适应新经济发展趋势,公司及子公司及时抓住社交电商、在线直播的营销风口机会,积极在新兴渠道持续发力,拓展更为广阔的营销传播渠道。3月底,公司官方旗舰店开始店内直播活动;5月14日,公司旗下品牌NONOO联合薇娅开展直播,售卖LINE FRIENDS联名系列水杯;6月29日,NONOO&SIGG联名款产品,参与“吴晓波新国货首发”首秀直播。同时,6月15日-24日广交会期间,公司精心拍摄视频介绍,连续进行了中文、英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多语种的直播,多维度向全球客户展现了公司研发、制造实力,多样、高颜值的产品以及优秀的业务团队。

  受疫情影响,公司自主品牌海外市场开拓也受到了一定阻力,但通过积极推进自主品牌出海。公司旗下SANTECO品牌在上半年成功进入了COSTCO的台湾店,开始在欧洲、越南等国家进行铺货,进一步完善了在日本的终端店铺渠道。截至目前,SANTECO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总代理,为后续公司业务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布局客户定制化业务,探索数字化营销

  在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公司以CMF创新工艺为突破点,强化产品设计研究院以客户订制进行产品开发的职能,进一步开展了客户定制化业务的布局,目前已进入技术开发阶段。该业务将为客户提供更具个性化、差异化、高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并将通过对消费端需求信息和购买行为的收集、分析,研究消费偏好,推动产品爆款的研发工作,实现产销有效对接;同时,可积累粉丝数据库,为未来深度挖掘数字经济价值积累数据基础。

  5)完善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子公司投后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的原则,主动适应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法律、规则变更要求,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障企业各项决策、经营和监督体系科学化和理性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持续推进对子公司的投后管理,贯彻落实月度、季度跟踪和汇报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在疫情下,主要控股子公司浙江氮氧、杭州哈尔斯、安徽哈尔斯同比减亏明显,子公司经营质量不断改善。

  6)优化企业人力资源建设,激活组织及员工创造价值

  基于组织能力建设,持续进行部门职能梳理、人才盘点、事人匹配,启动并推进雏鹰人才发展项目,员工常青藤发展规划落地执行,拓宽员工发展通道,提升员工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人才保障。以业绩为导向、强绩效管理,切实探索实施经营层与员工的激励机制,让公司成为全体员工与合作伙伴共同创业、实现价值、获得收益的平台。

  同时,公司切实推进以太公思想为核心的哈尔斯文化,推行协同、担责的文化理念,打造企业价值观同频共振的团队,营造开放、包容和学习的企业环境,让所有哈尔斯人生成共识、形成共鸣、达成共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杭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郭峻峰先生、吴汝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吕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吕丽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欧阳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郭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吴汝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第五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子富先生、俞伟峰先生、杨希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吴子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俞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提名杨希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同行业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下:董事长为税前48万元人民币/年,其他董事为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非独立董事如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杭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张希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希平先生、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张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五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可自动卸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逐一进行表决。当选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简历及换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方案为: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核准,具体表述以工商登记为准。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郭峻峰先生、吴汝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子富先生、俞伟峰先生、杨希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强先生:汉族,1948年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1985年至1988年担任浙江永康四路轻工机械厂厂长;1988年至1995年担任永康活动铅笔厂厂长;1996年5月创办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至2003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担任永康哈尔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杯壶分会会长、浙江民营企业研究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41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吕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吕丽珍女士:汉族,1975年生,研究生结业,助理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分管投融资系统。1996年至2000年担任永康市天天环保洁具有限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科长;2000年至2003年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8月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哈尔斯(深圳)智能数字化饮水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希格户外运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希格户外休闲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SIGG Holding Switzerland AG董事、SET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丽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欧阳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吕丽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欧阳波先生:汉族,1973年生,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分管OEM系统。1997年2月至2008年8月,先后担任浙江哈尔斯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8年8月至11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强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欧阳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郭峻峰先生:汉族,1969年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1990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分厂生产部经理、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移动用户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及集团下属北京普天太力公司总经理;2004年2月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兼任其下属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同时任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2018年任华立集团海外事业部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杭州华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杭州奇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峻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汝来先生:汉族,1974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中级税务经济师。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CFO)。1997年5月-2003年5月历任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会计、舟山分公司任财务经理、兰州分公司任财务经理、管理会计、价格信用税务管理经理;2003年6月-2005年3月历任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销售运作财务控制经理;2005年3月-2007年3月历任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集团财务运作经理、战略规划经理;2008年3月-2011年4月在海南和湛江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1年5月-2011年12月在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1月-2015年2月历任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链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链财务支持中心财务总监、品类财务支持中心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管理部总监、厨房品类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会计税务部总监;2015年3月-2018年9月历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北京众鑫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财务官(CFO);2019年2月至今,任浙江哈尔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汝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子富先生: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85年8月至2006年1月,历任浙江省遂昌县财税局股长、宁波大榭开发区财税局预算处处长、宁波大榭开发区财税局局长等职务;2006年2月至2018年9月历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子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俞伟峰先生:中国香港籍,1963年生,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至1998年任加拿大列桥大学副教授;1998年至1999年任加拿大皇后大学副教授;1999年至2015年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年至今任香港城市大学教授;2012年至今任琥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俞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希光先生:汉族,1976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8年9月至1999年5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担任助理;1999年5月至2005年1月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月至2010年6月在北京市经天纬文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0年6月至2018年8月在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8年8月至今在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希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资格审查,提名张希平先生、孙大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当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希平先生:汉族,1949年生,MBA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84年5月至1991年3月,担任上海市五金交电公司、上海家用电器批发公司、上海交电家电商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4月至1995年6月担任上海第一商业局计划处长、外经处长、局长助理;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担任上海一百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0年1月担任上海石油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中国石化销售华东分公司党委书记,现已退休,2009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孙大建先生:汉族,1954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校教师。1983年7月至1990年5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90年5月至2000年9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0年9月至2009年6月上海耀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6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华滋国际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源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大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周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座北塔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吕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吕丽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欧阳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郭峻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吴汝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吴子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俞伟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杨希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张希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孙大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至议案3的各项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议案6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6楼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宇超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0579-89295392

  电子邮箱:huyc@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表一: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仁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朱仁标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朱仁标简历:

  朱仁标先生:汉族,1967年生,高中学历。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1996年至2005年在哈尔斯工贸任职;2005年至2008年担任哈尔斯工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8月至2012年1月担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201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止损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仁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1,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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