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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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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行长(代为履职)王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

  2.4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4.1 股东总数

  ■

  2.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5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或逾期未兑付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拓展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一)规模持续增长,经营结构稳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突破6,000亿元,达到6,146.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2.69亿元,增幅10.08%。其中,存款总额4,375.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7.83亿元,增幅13.13%;贷款总额2,554.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5.13亿元,增幅10.14%;剔除包含的应计利息后,存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496.05亿元,增幅12.99%,贷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234.15亿元,增幅10.14%。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5.73%,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盈利能力良好,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7.55亿元,同比增长2.48亿元,增幅9.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亿元,同比增长2.48亿元,增幅9.91%;营业收入68.14亿元,同比增长7.07亿元,增幅11.57%;基本每股收益0.76元,同比增长0.07元;年化资产利润率0.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5%。

  (三)资产质量稳定,流动性充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行不良贷款率1.42%,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78.46%,较上年末增长24.58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78.76%,流动性持续充裕。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1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57%和9.91%。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千元

  ■

  3.2.2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

  3.2.3 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

  3.2.4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3.2.5 利息净收入单位:千元

  ■

  3.2.6 非利息净收入

  (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千元

  ■

  (二)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

  3.2.7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

  3.2.8 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6,146.55亿元,较期初增长10.08%。负债总额5,777.52亿元,较期初增长10.52%。股东权益369.03亿元,较期初增长3.57%,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96%,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3.94%。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余额0亿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4,375.03亿元,较期初上升13.13%;其中活期存款2,194.75亿元,定期存款2,068.69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159.86亿元,较期初增加55.46%。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199.32亿元,较年初增加25.09%,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收入准则,该准则不适用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收入,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大部分收入,包括新金融工具准则所涵盖的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汇兑收益。本公司实施该准则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7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新任董事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王涛先生、陈存泰先生须待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7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6995_A04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良债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应急预案(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成都银行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年监管意见函”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6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监事长孙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罗铮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9年度薪酬考核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洗钱风险管理的报告》,通报了《成都银行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年监管意见函”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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