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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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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强市场销售及产品开发管理,在内部运营、客户服务、文化建设多方面推动改进与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4.01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57亿元,同比增长45.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7亿元,同比增长60.9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拓展:

  智能电网领域,持续深耕电网业务,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稳居行业前列。公司持续跟踪新技术发展动态并积极关注其研究与应用,保持技术领先,中标东北电网系统保护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中标深圳中调二次设备智能运行管控系统等新技术、新方向应用示范项目;完成国内首套特高压直流控制保护故障诊断及分析主站系统研制,填补了直流控保分析主站系统领域空白。同时,积极布局优势领域,持续开拓运检新市场,中标河南、青海、蒙东、湖南、山东等多个省份的一键顺控、辅助设备全面监控项目。

  智能配电领域,公司加快配用电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积极推进配电一二次融合开关、智能融合终端、5G应用等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的进程,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加 116 %。中标国家电网安徽省的3套配电主站系统;实现了基于配用电大数据的客户画像系统的开发和云化部署的应用;国家重点专项“交直流混合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核心装备和工程示范研究”完成了第三个示范工程的出厂验收。

  智能发电与智慧用电领域,公司发挥在过程控制和电气控制的跨专业融合优势,深耕风电、水电市场,布局火电改造市场,同时积极拓展智慧用电、智慧制造等新业务与新模式,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加20%。新能源方面,中标广东明阳江沙扒300MW海上风电科研示范项目、福建中闽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等项目;企业电力方面,中标重庆地铁9号线电力、新疆克拉玛依油田等项目;智能制造方面,中标马鞍山钢铁公司智慧制造项目,实现智慧制造首次项目落地;智慧用电方面,中标多个安全用电项目,并在工业园区取得应用。

  直流输电及电力电子,公司持续优化电力电子业务,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加15%。SVG等链式产品市场得到推广,并继续保持在次同步抑制领域的领先优势,中标北方胜利、山西潞光发电厂两个大型次同步振荡抑制类项目。同时,积极开拓可靠性供电新市场方向,中标江苏电网公司吴江区储能系统和虎桥变超级电容控制系统项目。

  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公司坚持技术研发创新,持续加强研发管理体系建设。完全自主可控嵌入式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和平台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基于完全自主可控平台的保护自动化及自动控制产品研发效果凸显,多台套设备完成了系统级测试并投入现场试运行。同时,在智能变电站、智慧发电、智慧安全用电、智慧制造、二次设备智能运管、状态监控、一二次融合、电能质量治理等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解决方案、产品研发、系统运维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2020上半年,公司参与制定和修订标准发布8项,其中2项国家标准,6项团体标准。

  风险控制管理方面,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设置专门的风险控制机构,针对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持续开展常态化审计和检查;对公司重要岗位设置了任期审计流程,对其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价,并监督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进度。同时公司加大了合同评审、项目尽职调查等前置环节的评审力度,争取最大程度从源头识别并控制风险。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公司在大力推动企业经营业绩发展的同时,持续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坚持“文化先导、战略聚焦、风控护航”的企业管理理念,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战略规划、风险控制进行了梳理与优化。报告期内,继续开展“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举办了成果秀创新大赛,司庆和家属自豪日活动、经理人谈在线办公感想、微信企业号设计方案竞赛、“99个字和一首歌”故事征集,“阳光计划”等企业文化活动,提升公司的凝聚力,传承企业文化、树立优秀典型、共筑基业长青。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高秀环

  2020年8月26日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零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股份”或“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四方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3,173.9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903%。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84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

  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注: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014.01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9,014.018万份。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852.00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45%;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8,162.018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0.55%。

  ■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和2018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9,293,75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4%。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6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600.94元(含交易手续费)。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9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5月1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8,361,6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3%。成交的最高价为6.2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897.79元(含交易手续费)。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6月1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14,084,0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3%。成交的最高价为6.2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9,376.18元(含交易手续费)。

  截止2020年6月10日,三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累计为31,739,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903%。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交易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均价5.67元/股的50%,即2.84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是公司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形成的方案。上述定价方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机制和人才保障。

  目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呈现宽松态势,电力企业经营形式严峻,为保证公司业绩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保证行业内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加强在智能电网、智能配用电、智能发电与智慧用电、电力电子等业务领域的核心人才和技术的投入,充分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性是公司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综合考虑了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并合理确定了激励对象范围、解锁时间和授予权益数量,遵循了激励约束对等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具有合理性。

  (四)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173.9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903%。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体现了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别依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各业绩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1)2020年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2021年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2021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30%,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2022年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2021、2022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不低于45%,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上述解锁的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同时2020、2021、2022各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需不低于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出售该份额所获得的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对业务组织进行绩效目标完成结果的复盘评估,依据持有人所在组织的年度复盘结果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估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的综合评估结果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个人业绩解锁系数。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分配至其他持有人,该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届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限制条件自主约定该份额的受让情况,如是否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受让、受让份额、受让价格等)。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出售该份额所获得的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

  (二)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三)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经持有人会议决定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取消的情形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并有权决定将该份额分配至其他持有人,该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届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限制条件自主约定该份额的受让情况,如是否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受让、受让份额、受让价格等)。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所获得的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当日之前,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2、持有人所持份额调整的情形

  (1)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对持有人的相关考核情况或职务/职级变化情况,调整持有人所获得的持股计划份额,包括调增、调减以及取消份额。

  对于取消的份额及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的处理方式参照本方案第八条第(六)款第1项。

  (2)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情形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死亡情形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死亡情形的,对于尚未实现现金收益的份额,其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将不再享有,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办理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并有权决定将该份额分配至其他持有人,该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届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限制条件自主约定该份额的受让情况,如是否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受让、受让份额、受让价格等)。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出售该份额所获得的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孰低值返还给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如返还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充分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0年9月将标的股票3173.95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6.47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1,521.4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2020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1、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6、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财务顾问报告。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8、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

  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9月10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8:30-11:30、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181000-1063

  传真:010-62981004

  联系人:钱进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郗沭阳先生和首席财务官付饶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9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六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继保工程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刘志超,注册资本:10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9号(四方大厦6层),经营范围为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互感器、绝缘制品、电缆附件;生产充电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配电自动化智能成套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服务;软件的咨询;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充电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汽轮机旁路装置、复式励磁装置、风力机械、采矿、采石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铁路专用调度通信设备、站场通信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纤、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制品、互感器、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光通信传输设备、载波通信传输设备、数字传输复用设备与中解设备、数字传输中解设备、通信交换设备、调制解调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工仪器仪表、供应用仪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电站热工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配电自动化智能成套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租赁专用设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继保工程经营情况如下:资产总额229,364.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7,178.0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112,186.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4,143.0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535.10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7,43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42%。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陈晋蓉女士、钱晖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3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叁年,以银行实际业务发生时间为准,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以银行实际业务发生时间为准,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

  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海外分支机构办理境外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并使用上述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用于境外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人民币叁亿贰千万元整,期限贰年,以银行实际业务发生时间为准,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

  1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秦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到2022年5月8日止。

  简历:秦春梅:女,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在公司工作,2012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全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临2020-032)。

  公司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陈晋蓉女士、钱晖先生对上述议案2、3、4、5、6、7、12、13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53人,实际出席4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与会职工代表经讨论,认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一致同意《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去职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佳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佳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佳琳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作出的成绩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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