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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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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动态进行研判,审慎调控采购和生产节奏,合理控制库存结构,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推进技术服务转型落地,强化拓展国内外市场和渠道。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07亿元,同比增长33.30%;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25.63%。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取得主要系:在农药原药价格下行波动期间,公司加大自产原药产品渠道开发和销售力度,销量同比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制剂业务受益于外购原药价格下行波动,毛利率改善,且营收实现稳定增长;另外,收购的甲维盐原药对公司本报告期业绩有较好的贡献。上半年疫情期间,公司克服困难复工复产,积极响应国内外客户需求,整体实现收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大幅增长,经营状况良好。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工作事项如下:

  1、强化制剂板块技术服务战略转型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制剂营销团队持续围绕“四会”和“三一工程”开展大量基层服务工作,逐步在转型、服务、技术、作物上着手突破,2020年上半年国内制剂实现销售收入连续增长。

  2、积极推进在建原药项目建设进度

  山东海利尔自筹资金建设的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噻虫嗪和噻虫胺原药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同时加快推进丙硫菌唑杀菌剂原药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积极筹备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原药项目的建设。

  3、完成股权激励预留一期和首次二期成果兑现

  2020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授权,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锁和上市事宜。2020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授权,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的解锁和上市事宜,兑现股权激励成果,极大地稳定和激励整个管理团队,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果。

  4、持续推进青岛恒宁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青岛新河化工基地新设子公司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计划购置建设用地。目前该公司已取得土地429.07亩。同时,公司及时组建恒宁项目组,积极开展前期产品工艺筛选和项目可行性论证,为后期项目的顺利开建奠定坚实的基础。2020年4月,公司公布发行可转债预案用于建设“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农用化学品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一期)”。7月11日,举行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奠基仪式。

  5、继续推进国外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海利尔菲律宾公司等设立备案事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巴西等国家设立境外法人机构的布局,为公司国际市场开拓战略奠定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65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葛尧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家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玉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汤安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建强先生、姜省路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孙建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明国先生、孙建强先生、葛尧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明国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省路先生、周明国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姜省路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省路先生、孙建强先生、周明国先生、葛尧伦先生、葛家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葛尧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以上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迟明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1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制剂和肥料业务的持续发展,加强自动化生产线的引进和投资,决定变更调整奥迪斯新建项目产能和规划设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葛尧伦先生,1961年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莱西市唐家庄供销社果品站站长,莱西市望城供销社副主任,莱西市东方农资公司、青岛东生药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公司监事,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青岛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副会长。2007年荣获“2005-2006年度青岛市优秀政协委员”称号,2008年荣获青岛改革开放30年“行业风云人物”、“山东省工商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荣获“2008-2009年度青岛市优秀政协委员”、“青岛市光彩事业优秀企业家”称号,2010年荣获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最高奖,2011年荣获“青岛拔尖人才”、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十一五’中国石油和化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爱英女士,1963年生,中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省莱西市黄海印刷包装公司供销科副科长,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葛家成先生,1982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青岛阿尔卡特朗讯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青岛市政协委员、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青岛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常务副会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波涛先生,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利尔有限区域经理,海利尔有限销售经理,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助理,海利尔有限副总经理,海利尔有限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青岛闲农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洪涛先生,1972年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青岛东方化工集团审计处审计员、审计处副处长、乳山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主任,海利尔有限财务部长,海利尔药业监事会主席、审计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李建国先生,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合成所项目负责人、合成四室主任、所长助理兼合成四室主任、副所长兼合成四室主任、研发中心副主任。2011年获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壹等奖。现任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省路先生,1971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孙建强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和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资格,担任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科技局和财政局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物价局价格听证专家。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周明国先生,1958年生,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特聘教授,植物病理学和农药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农药抗性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历任中国植物病理学会副理事长及化学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杀菌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咨询专家、农业农村部农业有害生物抗药性风险评估及治理专家组专家委员和植物保护专家指导组专家。先后获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2002)和中国科协先进工作者(2006)等荣誉称号,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2010、2012、2018)。

  汤安荣先生,1987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迟明明女士,1994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6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0:00在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2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选举陈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陈萍先生简历

  陈萍先生, 1979年生,学历大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省莱西市东方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出纳、货运部部长、行政部部长。现任青岛大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6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注:杀虫剂、杀菌剂包含公司制剂产品和原药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农药制剂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系列每年不同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占比并非完全一致。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69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滕润翔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800.0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0日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SD030014号《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21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3月12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3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3月25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3月11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14,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在海利尔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青岛滕润翔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3,300.81万元)调整为“山东海利尔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8,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2018年4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融资成本,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9,343.47万元)调整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8年12月,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将年产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13,049.52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

  1、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等列示数据不包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下同。

  2、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不含手续费、工本费等。

  3、募投项目“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度已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70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9,000T水性化固体制剂项目(粉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可溶性粉剂、水溶肥)、26,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微乳剂、水溶肥)

  原投资金额:计划投资分别为2,338.2万元、5,594万元、19,682.8万元,合计27,615.00万元。

  ●变更后投资项目名称: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23,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油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水溶肥等)、2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分散粒剂、肥料等)、5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可溶液剂、乳油、水剂、水乳剂、微囊剂、微乳剂、悬浮剂、悬浮种衣剂、油悬浮剂、除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分散颗粒剂、水溶性颗粒剂、干悬浮剂、粉剂、肥料等剂型)

  变更后投资金额:计划投资分别为2,338.20万元、6,615.00万元、9,538.00万元、21,974.00万元,合计40,465.2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建设规划、总投资等要素发生变更的风险;存在可能无法通过安全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风险;项目投产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及规划内容调整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 投资新建项目概述

  (一) 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及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推进产品多元化的战略布局,发挥规模优势,2019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制剂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斯”)为实施主体,新建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9,000T水性化固体制剂项目(粉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可溶性粉剂、水溶肥)、26,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微乳剂、水溶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10月 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海利尔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制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前期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奥迪斯实际情况,经多次论证,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制剂和肥料业务的持续发展,加强自动化生产线的引进和投资,决定变更调整奥迪斯新建项目产能和规划设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变更新建项目,各项目按需逐步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周期预期到2022年,资金预算为40,465.20万元。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无变化)

  1、项目名称:7,000T水性化制剂项目(悬浮剂、微胶囊、水乳剂)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莱西市姜山镇昌瑞西路/街5号。

  4、建设周期:从2019年9月到2020年10月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4亩,规划建筑面积5,630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360台套。项目主要产品:悬浮剂、微乳剂、微胶囊、水乳剂、营养剂、水溶肥、有机肥等剂型产品。配套消防、各种管网、绿化、道路、场地。;建设内容:液体制剂车间配套安装悬浮剂制药线6条,悬浮剂瓶装线5条(80-1000ML),悬浮剂瓶装线1条(5,000ML),悬浮剂瓶装线1条,悬浮剂袋装线2条,配套环保设施等。检验及辅助设备、设施460台(套)。本项目采取单纯混合或分装,物理搅拌常温常压。

  6、项目总体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2,3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38.2万元,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1,980.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5万元,预备费150万元。

  7、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338.2万元。

  (二)23,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新增)

  1、项目名称:23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莱西市姜山镇昌瑞西路/街5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4亩,引进进口设备198台套,项目主要产品:悬浮剂、微胶囊、油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水溶肥等剂型产品。配套消防、各种管网、绿化、道路、场地。建设内容:液体制剂车间配套安装悬浮剂制药线6条,全自动灌装机(20000瓶/小时)6条,全自动水平机(200袋/分钟)2条,配套环保设施等。检验及辅助设备、设施198台(套)。项目用地为公司内部用地,依托现有厂房,土地证已办理完成。本项目采取单纯混合或分装,物理搅拌常温常压。

  5、项目总体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6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43万元,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592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0万元,预备费1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2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615万元。

  (三)2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变更)

  1、项目名称:20,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莱西市姜山镇昌瑞西路/街5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亩,规划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新建厂房22000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320台套。项目主要产品: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水溶性颗粒剂、粉剂、干悬浮剂、颗粒剂、肥料等主要剂型。配套消防、各种管网、绿化、道路、场地。新建一栋4层的固体制剂车间,结构形式:框架架构+框排架结构。主要生产线:干悬浮剂生产线6条、挤压造粒产线3条、可湿性粉剂生产线12条、水分散粒剂生产线4条、包装生产线36条。其他检验及辅助设备、设施320台(套)。本项目采取单纯混合或分装,物理搅拌常温常压。

  5、项目总体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95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538万元,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445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84万元,预备费140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9538万元。

  (四)50,000T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变更)

  1、项目名称:50000吨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制造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莱西市姜山镇昌瑞西路以南,阳青路以东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规划建筑面积63988.35平方米,新建厂房63988.35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1000台套.项目主要产品:悬浮剂、微胶囊、油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水溶肥等剂型产品。配套消防、各种管网、绿化、道路、场地。项目建设情况说明:一期建设仓库一级消防设施建筑面积12050.4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二期建设生产车间、仓库二、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40923.43平方米,建筑架构为框架结构;三期建设105车间,106车间,107车间建筑面积11014.45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悬浮剂复配线30套,水溶性液体制剂复配线16套,微胶囊复配线2套,液体灌装线32套,固体复配线30套,固体包装线36套等生产线;配套环保设施,检验及辅助设备等设施1000台(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等建筑物;本项目农用化学品制剂及肥料项目为同一个项目均都采取单纯混合或分装,物理搅拌常温常压。

  5、项目总体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219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674万元,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9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00万元,预备费8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0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1974万元。

  三、新建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调整既是公司产品产能范围拓展、转型升级的需要,也是公司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项目变更实施是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产能的提升、规格品种的拓展延伸和生产力水平先进性保障,与现有产品具有互补性,能够更加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

  四、投资风险分析

  (1)工程建设及投资规模风险。由于本项目主要为建设公司制剂产品和肥料产品,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市场变化情况,依次逐步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处在建设中)。同时,在工程土建、设备的投资预算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政府审批风险。本项目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项目建设还需经安评、环评等合规性手续,尚处于报批过程中,因此,本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实施后的进度等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71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3、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0-072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陈凤华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决定委派徐东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凤华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梁鑫先生和徐东辉先生。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徐东辉先生简历

  徐东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负责和参与赛福天、苏利股份、华辰装备、金陵体育、如通股份、德纳股份、华脉科技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或发行上市工作以及三峡梳理、百川股份再融资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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