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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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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切实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同时稳妥应对液晶面板专利风险,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经营发展态势持续稳健向好。

  基板玻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高世代(G8.5+)液晶基板玻璃项目进展顺利,作为国内首条G8.5+溢流法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产线于1月份全面贯通,G8.5代0.5mm基板玻璃成功下线,热端产线达产推进、工艺优化和质量控制工作进展良好,已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并于6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子学会成果鉴定。目前用户开拓业已初见成效,产品在国内主流用户认证顺利,预计三季度末实现批量销售。原有G 6基板玻璃产线逐步改造为7.5代后,生产效率提高70%以上,资产利用率大幅提升;G6产品产销两旺,产销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并不断刷新新高,快速迈向主力供应商序列。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技术研发体系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以平板显示玻璃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为突破口,整合咸阳、合肥两地科研力量及社会资源,推进合肥创新中心建设。优化电子玻璃研究体系架构,成立电子玻璃工程院,提高产线建设标准化管理,提升产线复制能力。

  液晶面板业务:报告期内,8.6代液晶面板生产线产能改造提升迅速,上半年完成了阶段性扩产目标,快速挽回了疫情影响的产能损失;重点(GOA)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新产品开发按计划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客户推广验证,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得益于终端需求及产品价格回升,客户群体开拓积极稳健,6月出货量及收入创历史新高,主要品牌客户(冠捷、海信、TCL、三星等)累计销售收入占比达89%,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新市场开拓,相继与华为、维信诺、广州视睿电子科技等企业就产品新应用市场进行了合作洽谈,拓展产品应用。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物料供应稳定,材料成本管控有效,降本增效成果显著。受疫情影响,公司与日本V TECH公司共同推进的AM-WOLED技术研发试验线项目,整体进程较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将强化AM-WOLED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管理,尽快完成装机调试,力争年底前产出样品。

  下半年整体工作计划和措施:

  1、持续稳定和改善首条G8.5+热端产线生产质量,提升设备稼动率和产线综合良率。适时推进合肥G8.5-2及后续产线建设。确保G7.5-4项目8月份具备点火条件。

  2、在产线稳定运行、良率提升,市场开拓有力的前提下,抓住发展窗口机遇期,扩大基板玻璃产业化规模。

  3、进一步提升液晶面板产能,优化产线机台分配,强化重点产品生产支持,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有策略推动客户订单执行,拓展产品市场空间。

  4、加大GOA系列产品质量品质提升攻关;按计划推进液晶面板各机种及衍生机种开发,适时启动70"、100" 8K产品设计验证工作。

  5、大力推动国产化替代,增加供货渠道,降低供应风险及采购成本。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4,019.81万元,同比增长88.89%,其中液晶面板收入336,004.93万元,液晶玻璃基板收入21,718.01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4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签订《解除9X、11X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签订《解除12Z、13Z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自2020年6月1日起解除原各方签订的生产线设施设备租赁合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鉴于上述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樊来盈先生、李淼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二、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和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租赁合同终止,导致相关资产减值迹象显现。为客观、准确地反映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和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相关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进行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决定对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786.3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775.45万元;对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657.93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887.86万元。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7,107.63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本期净利润减少77,107.63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有关液晶面板销售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2020年度关联销售金额7.1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鉴于上述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樊来盈先生、李淼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六、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出售给邵阳玻璃公司,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316,030,627.35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鉴于上述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樊来盈先生、李淼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5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液晶基板生产线租赁是因新冠疫情影响、以及特种玻璃市场状况的变化导致的,在充分考虑双方的合作关系和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的一致意愿。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客户资源,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遵循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回收资金、盘活资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6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44股,发行价格为6.7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9,999,976.56元,扣除保荐机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19,053,071,176.77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9,040,665,874.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26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8,791,055,429.49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271,055,429.4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20,000,000.00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2,306,562.77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41,917,007.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本公司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8,791,055,429.49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271,055,429.4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20,000,000.00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2,306,562.77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41,917,007.92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止2017年9月30日止),彩虹光电已以自筹资金972,716.41万元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彩虹光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为公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7〕2522号)。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716.41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经置换但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及利息为5,032,860,131.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彩虹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17年1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

  (2)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

  (3)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万元。

  (4)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48,400万元。

  (5)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

  (6)2018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经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0,000万元。

  (7)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彩虹光电于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9)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万元。

  (10)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补充流动资金72,000.00万元。

  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0年2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9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10.90亿元,累计归还募集资金84.70亿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6.2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滚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981.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在到期赎回后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9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经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增资34,790万元,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9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和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内G8.6/G8.5基板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多家面板企业相继建成,开始批量生产。按照公司原项目计划,8.5代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包括中电南京熊猫液晶显示公司8.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提供配套玻璃基板产品。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G8.6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已分别在成都、咸阳与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彩虹康宁合资项目建设,公司拟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彩虹康宁合资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为顺应平板显示发展趋势,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继续加大公司产业升级力度,本公司与康宁公司签订《合资企业合同》,双方共同出资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和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各设立和运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以及市场竞争力。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2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康宁公司出资98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的股权。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咸阳和成都建设一条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达产后各生产线最高年销售额预计超过8000万美元。

  与此同时,为保证项目建设,本公司、康宁公司已分别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彩虹和康宁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合资设立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和《彩虹和康宁在陕西省咸阳市合资设立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工厂的投资协议》,成都双流区政府和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在项目用地、财政补助、税收优惠、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相应的政府扶持。

  为满足彩虹光电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玻璃基板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出资1020万美元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在成都设立彩虹康宁(成都)项目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出资1020万美元与康宁公司在咸阳设立彩虹康宁(咸阳)项目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刊登于2017年9月23日和2018年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与康宁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项目已于2018年7月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7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合资合作项目获批的公告》。

  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7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关联交易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度内可能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动能供应、资产租赁、装备制造、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和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20年6月30日,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执行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液晶面板销售规模增大,部分关联销售业务存在预计不足的情况,现根据实际需要,对关联销售金额进行补充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李淼先生、樊来盈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客户资源,拓展公司液晶面板产品的销售,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彩虹光电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陈忠国,注册地址: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注册资本1,424,72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99.79%,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面板生产和销售。

  2、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00,600港元;法定代表人:苏晓华;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越秀大厦804室;经营范围:香港政府允许的贸易产品。

  瑞博电子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电彩虹27.92%股权。瑞博电子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内容

  彩虹光电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预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与发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交易概述

  为盘活关停资产,提高对闲置线体利用程度,改善公司盈利状况,经本公司2017年10月17日、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公司”)、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平板公司”)分别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咸阳公司”)和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公司”)签订了《生产线设施设备租赁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停运的SCX02、SCX04玻璃基板生产线(后改名为9X、11X生产线)租赁给邵阳玻璃咸阳公司,用于运营盖板玻璃业务,租赁期限10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租金为每月380万元(不含税)/线。张家港平板公司将其停运的12Z、13Z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给邵阳玻璃公司,用于运营盖板玻璃业务,租赁期限10年,12Z生产线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13Z生产线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380万元(不含税)/线。

  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特种玻璃市场状况恶化,邵阳玻璃公司和邵阳玻璃咸阳公司所租用生产线今年以来一直无法开启,后续也已不具备继续使用该生产线的条件。经反复沟通、确认,邵阳玻璃公司和邵阳玻璃咸阳公司拟终止租赁上述生产线,并自2020年6月1日起解除各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三、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关联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

  注册资本:3.24亿元

  住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彩虹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7.41%。

  2、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关联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8月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延伸段

  负责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中电彩虹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邵阳玻璃咸阳公司系邵阳玻璃公司下属非法人分公司,邵阳玻璃公司为彩虹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玻璃公司(甲方)与邵阳玻璃咸阳公司(乙方)签订的《解除9X、11X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自2020年6月1日起解除双方于2017年签署的编号为CHXY0717090055的9X、11X产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相应解除。

  2、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双方完成原合同租赁物外观和功能的确认和移交手续,确认和交付地点在租赁物所在地。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二)张家港平板公司(甲方)与邵阳玻璃公司(乙方)签订的《解除12Z、13Z产线租赁合同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自2020年6月1日起解除双方于2017年签署的编号为CHSY0717110025、CHSY0717120026的12Z、13Z产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相应解除。

  2、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双方完成原合同租赁物外观和功能的确认和移交手续,确认和交付地点在租赁物所在地。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业务终止后,生产线相关成本将转入期间费用核算,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1.06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租赁业务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终止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李淼先生、樊来盈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次终止租赁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后,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4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出售给关联方,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316,030,627.35元。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出售给邵阳玻璃公司,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316,030,627.35万元。

  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彩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关联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3.24亿元

  住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引平

  经营范围:电子玻璃及相关产品的智能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家政策允许的商品贸易;本企业厂房、场地、设备租赁;从事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彩虹集团持股占比57.41%。

  (二)关联关系

  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彩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铂金:重量697,815克;铑粉:重量84,935克。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电子玻璃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电子玻璃公司2009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经加工后用于液晶玻璃基板产线窑炉的关键设备,目前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交易价格以上海黄金交易所连续七个交易日铂金、铑粉交易加权平均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经电子玻璃公司及邵阳玻璃公司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单价及合同总价:

  (1)铂金单价以签约日前上海黄金交易所连续七个交易日铂金交易加权平均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基准,铂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36,408,876.20元。

  (2)铑粉单价以签约日前有色金属价格网连续七个交易日铑粉平均价的平均值作为价格基准,铑粉金额合计人民币178,969,935.9元。

  (3)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651,815.25元。

  (4)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16,030,627.35元(含13%增值税)。

  2、交货地点及方式:

  双方在贵金属存放地确认、交割。

  3、付款方式及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电子玻璃公司收到邵阳玻璃公司支付的50%货款(即158,015,313.7元)后,即安排3个工作日内交货,货物交割完成后30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剩余50%货款,邵阳玻璃公司在30日内开具相应额度的180天银行保函给电子玻璃公司。

  4、双方责任:

  (1)邵阳玻璃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向电子玻璃公司支付货款。

  (2)电子玻璃公司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盘活资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本公司计划用回收资金偿还部分贷款和债务,降低财务费用,缓解债务压力。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忠国先生、李淼先生、樊来盈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资产出售的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5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44股,募集资金总额1,92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04,066.5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余额为147,693.58万元,其中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46,002.9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5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公司”)和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平板公司”)基板玻璃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7,10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444.32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663.3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子玻璃公司和张家港平板公司基板玻璃生产线租赁合同终止,目前产线处于闲置状态,且随着产品换代、技术升级,上述基板玻璃产线已属于市场淘汰产线,主生产工艺设备利用价值不高。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电子玻璃公司、张家港平板公司基板玻璃生产线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768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769号》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结果,本公司本期对电子玻璃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786.3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775.45万元;对张家港平板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657.93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887.86万元。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7,107.63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本期净利润减少77,107.6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和稳健型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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