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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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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8,383.63万元,上年同期为40,21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29%。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在本报告期内商场特定期间暂停营业、对商户实施的租金减免政策,以及恢复营业后商场客流量减少,导致了营业收入下降。

  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公司商业服务业遭受严峻考验,公司在有效防范疫情的基础上努力化解风险,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1、与供应商广泛洽谈,多措并举帮扶经营。

  因疫情影响,很多供应商陷入经营困境,经营信心不足。对此,红博商业通过与供应商逐一沟通、洽谈,对商户给予租金减免政策,积极帮扶品牌经营、宣传,逐步增加商户合作信心,帮助商户尽快摆脱经营困境,红博广场为帮扶业者渡过困难时期,成立了“业者联盟小组”(共69个小组),逐家逐户开展帮扶,引导业者通过自媒体拍摄短视频、开通直播来助力销售。

  2、创新营销模式,线上线下全域推广。

  红博商业上半年突出线上营销推广与线下转化结合,全域开展推广营销。红博各店每天推出大量短视频和直播内容,吸引流量,扩大宣传。不仅在企业微博、公众号、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投放,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约美”进行城域间的精准发布,实现私域流量和公域流量、线上营销和线下实体的引流转换。同时加大招商力度,扩大丰富经营业态。

  红博广场上半年直播户数累计达到211户,直播场次累计3,955场,为经营业者线上线下同步经营提供了经验,业主经营信心逐步增强;红博会展购物广场上半年店内组织开展直播16场,品牌自行直播474场,助力销售回暖和线下实体客流的引入;红博中央公园在整合各零售品牌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空间优势,兼顾其他体验娱乐业态,借助节庆热点,以周为时间开展“云逛街”系列直播活动,超市邻里日、潮牌服饰、数码美妆、六一云上小红人与娱乐教育直播结合等方式4-6月共计直播122场,推广品牌100余个,拉动销售的同时,增强了消费者线上购物体验方式,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3、全面强化内控管理,加大成本管控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各项制度、流程,排查风险事项,加大对各分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本着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原则,全面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在成本管控方面要求“人人算细账,处处控成本”,强调“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常态化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4、团队建设持续推进,员工能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团队建设深入持续开展,以打造一支“强技能、高效率、正能量”的高效能团队为目标,围绕人才梯队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合规管理等方向开展各项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8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通讯、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8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高新投借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17年8月18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于2017年10月23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共计发行6亿元的公司债,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2018年10月分别向深圳高新投借款1,950万元用于支付当期利息,借款利率为每年14.1%。公司于2019年8月、2019年10月分别向深圳高新投借款1,950万元,借款利率为每年8%;2019年11月,公司分别向深圳高新投借款2,300万元和2,224.95万元,借款利率为每年8%;前述四次借款共计8,424.95万元,用于偿还2019年两期公司债利息以及2018年两期借款及利息。

  鉴于上述四笔共计8,424.95万元的借款即将到期,经公司与深圳高新投协商,拟协议在原借款合同基础上展期一年,借款利率为每年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8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凤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8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8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核准,工大高新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

  加:2020年上半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9.20万元

  减:2020年上半年已使用金额:4,207.9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3万元

  说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3万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95.75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公司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和原下属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分别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为“《三/四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原公司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专项帐户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被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将归还至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该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8日,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如下:

  单位:元

  ■

  说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81.91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95.75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不符,主要系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同时,存放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为0元,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汉柏明锐、独立财务顾问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2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为6个月,2017年8月23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自2018年以来,因多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有部分股权被冻结,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日常运营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的自有资金无法支付到期款项,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为解决公司经营困境,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工大集团为解决上述事项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相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工大集团2017年5月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上市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并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所持有的汉柏科技全部股权,2019年12月23日上述拍卖成交,汉柏科技及其子公司汉柏明锐不再被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至被拍卖时点,项目尚处于停滞状态。

  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367.50万元(含利息费用),其中已支付的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被工大集团占用,即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367.50万元(含利息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已为0元(已完成销户)。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被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公司体内并开始使用,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共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14,535.93万元。

  注3: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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