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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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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另一方面加快组织复产复工,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同时,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司对内深化改革、对外加快转型,努力走出一条适应社会需要、适应行业需求、适应自身发展的道路。“改革”与“发展”依旧是医药行业的主旋律。面对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公司积极拥抱变革、快速适应调整。

  随着国家进一步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于药品价格、销量、格局以及符合FDA、GMP标准药品生产的重塑效应十分明显,药品价格进入了新一轮调整期,在国家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医药制造企业的发展模式、盈利能力面临巨大挑战。国内药品审评审批加速以及优先审评政策出台对医药产业影响较大。无论进口品种还是国产品种,都呈现出批文数量快速上升的趋势。随着药品审批标准提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带量采购逐步扩面,行业进入快速分化、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阶段,具有医药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各种困难,坚定信念、勇往直前。公司继续坚持“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认真执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以高壁垒仿制药为主、长短结合、多维研发生产管线并进的战略布局。公司的业务选择符合国际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继续探索高端特色制剂和创新药研发管线,聚焦核心业务,以内生发展为主、外延扩张为辅,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为有效整合优质资源,公司积极推进旗下子公司海门慧聚进行资产重组,共同关注企业长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6,482.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05%;实现营业利润16,16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30.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5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19.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6.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5.09%;每股收益0.1575元,每股净资产1.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处置子公司海门慧聚43.0086%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2020年,医疗改革继续深化,公司继续推进以自主经营为主,代理外包为辅的经营模式,为做深、做透、做精、做大、做强市场,促进终端上量,大力度投入资源继续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实现营销渠道的深度下沉,强化省地市县密集化营销网络的覆盖。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积极推动战略转型,确保主力产品稳定态势,挖掘新兴产品的增长潜力

  1)生产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上海景峰根据市场需求完成生产任务,保障公司产品的稳定供应,通过绩效管理,提高生产系统的整体工作效率,有效达成精简人员、降低能耗的目标。生物产品车间已投入使用,已完成多个真核生物产品原液的CMO加工,目前正在开展一个原核生物产品原液和一个生物产品制剂CMO加工业务,后续已和意向企业进行CDMO+MAH业务合作在洽谈中。公司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已获生产行政许可,生物产品CMO业务不断增加,玻璃酸钠产品良好生产,充分展示了公司在药品研发、制造领域的效率,体现了公司制造体系的技术储备的完善性和较好的产业化能力,能更好地迎接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

  贵州景峰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贵州景峰积极承接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在心脑血管疾病领域的优势和资源,拓展替罗非班产品市场,目前替罗非班已经在多个省区挂网,并开展终端的入院销售。该类产品在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日趋加重、心血管用药增长较快的情况下具有广阔的市场,贵州景峰将延续该领域的优势,逐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2019年12月至今,贵州景峰在第一个拟申报FDA的仿制药产品的实验室研究及中试生产完成的基础上完成了该药品的三批注册批生产,包装与检验及6个月稳定性研究。目前该产品已完成申报前资料准备工作,拟于2020年下半年向FDA提交产品注册申请。

  贵州景诚拥有心脑宁胶囊、妇平胶囊、通迪胶囊、消炎利胆胶囊、复方胆通胶囊、骨筋丸胶囊、抗栓胶囊、儿童回春颗粒、复方柳唑气雾剂、冰栀伤痛气雾剂、镇痛活络酊等11个产品的国家批准文号,产品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等治疗范围方面的疾病。

  海南锦瑞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等在产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顺利推进。作为国家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海南锦瑞已建立自主研发与联合开发并举的技术创新与转化体系,未来将实现一致性评价预期目标,有利于实现原研替代,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海门慧聚已通过中国NMPA、美国FDA、欧盟EDQM、德国BGV、日本PMDA和韩国MFDS cGMP合规性检查,与国内外数十家制药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其提供高效且符合最新药事法规要求的原料药定制研发生产服务,其中已有超过10个处于临床后期或者处于等待批准上市的创新药项目。另外,海门慧聚依托自身强劲的研究技术力量,独立开发了数十个自有特色的原料药,其中国内已申报15个,其中3个获得药品批准文号,1个已通过上市许可,3个获得兽药批准文号;美国申报19个;欧盟申报6个,其中3个获得CEP证书,1个通过了上市许可;另有十多个产品正处于研发放大或申报准备阶段,数个欧美市场的首仿原料药(PMBD,TLMC,MRPT,FRCX),逐步建立起CDMO(合同定制研发和生产)+自有知识产权特色原料药商业模式。

  大连德泽在巩固前期经营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继续稳扎稳打、稳健经营,力争实现“以改革促增长,以发展保增长”的目标。

  2)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贯彻国家医药各项政策,持续进行营销体系变革,包括营销组织体系的变革与重构,形成以省区销售总经理责任制与多产品矩阵管理相结合的扁平高效的营销模式,同时逐步从销售向营销转变,理顺了目前业务线结构,以考核为手段,逐步完成商务、推广、财务、人力的整合,设立销售部、商务部、市场部、政府事务部、营销财务部、营销人力部等职能中心,搭建起完备的营销支撑平台体系。在营销模式创新方面,公司坚持走专业化自主经营为主,外包和代理为辅的发展道路,加强对终端市场把控力度。积极扩大以学术营销为主的自营销售队伍建设,激发和释放优质外包代理伙伴的潜能和权益,实现多产品多渠道的销售网络,通过持续变革,公司自主经营占比逐年增加,外包和代理占比逐年降低。同时针对公司产品布局进行立体化细分探索,逐步整合和梳理已有产品,明确产品区隔,在同一领域内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以心血管、肿瘤,骨妇儿为重点的产品群,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学术投入,着力拓宽产品的临床影响力,打造高效的学术推广平台,不断加强循证医学及证据链打造,搭建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学术带头人平台,通过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药物经济等研究,深入挖掘产品价值及进行临床价值管理,让最终患者得到更大的获益。

  2020年上半年,公司部分业务受疫情影响;目前已经恢复,公司将持续深入开拓营销渠道,多元化推进以完成全年既定目标。

  3)国际化方面

  当下医药行业竞争程度不断加剧,行业集中程度不断提高,公司着眼于未来行业发展,于2020年上半年继续大力推进制剂国际化项目。利用公司的原料药和制剂技术优势,在贵州景峰和上海景峰分别开展国际化建设项目,贵州景峰计划于2020年下半年同步完成美国FDA注册申请,上海景峰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同步完成美国FDA以及中国NMPA仿制药注册申请,实现产品在中美市场同时上市销售。截至报告披露日,Sungen Pharma累计完成15个产品ANDA申报,获得10项ANDA批件及1项ANDA暂定批准通知(原研制剂尚在专利保护期内,预计2021年10月到期,该产品等待正式批准),分别为泼尼松片(2.5mg/5mg)、泼尼松片(10mg、20mg和50mg)、泼尼松片(1mg)、安非他命混合盐速溶片、安非他命混合盐缓释胶囊、盐酸双环胺注射液、甲泼尼龙片、利卡多因膏剂、福沙匹坦注射液和盐酸雷诺嗪缓释片批件及福沙匹坦注射液(新配方)暂定批准通知, Sungen Pharma将有助于公司形成具有高技术壁垒的仿创药研发管线,成为公司国际化道路上的一大竞争优势。同时,Sungen Pharma取得特布他林注射剂、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剂(安培瓶)、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剂(西林瓶)、白消安注射剂和比伐芦定注射剂等产品的销售代理权。2020年上半年,Sungen Pharma产品销售虽受美国新冠疫情影响,但在上半年仍然成功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1,958万元人民币。

  4)人力资源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打造和发现一批奋斗者队伍,构建人才辈出的动态人力资源机制,营造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的组织氛围。公司基于“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价值创造、价值评价和价值分配开展人力资源工作。公司在资源配置和价值分配上坚定不移地向奋斗者倾斜。

  依靠公司的战略和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机制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一流人才。建立包含领军专家、业内专业人才和院校学生为主体的综合人才获取渠道。公司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公司实行岗位锻炼与行动学习相结合,自我学习与团队培训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开发形式。公司既关注高阶人才的培养,培养优秀的科学家、营销专家、管理专才,更重视对于普通员工、基础岗位的培养,重视对于技工、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养”和“用”结合、训战结合。

  (2)研发初步兑现成果,提升公司未来产品竞争力

  公司研发产品线构建初期以核心业务为主,关注具有首仿前景的品种,加速公司业务成长,逐步加大成长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培育力度,增加复杂制剂的比例和开展创新药、生物药的开发,梯次实现业务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资金10,423.8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45%。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获得 NMPA 2个药品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生产行政许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有15个产品ANDA申报,获得10项ANDA及1项ANDA暂定批准通知。公司共持有专利190项,其中发明专利135项,新增专利12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药品研发情况如下表: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一致性评价及注射剂再评价项目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正处于补充申请审评中,注射用兰索拉唑、盐酸替罗非班浓溶液分别拟于2020年三、四季度提交补充申请资料;上海景峰玻璃酸钠注射液(2.5ml:25mg)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贵州景诚心脑宁胶囊的再评价项目研究中,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心脑宁胶囊精确干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后状态合并颈动脉斑块残余风险研究”已经顺利完成多个中心的筹备和启动,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对受试者的筛查和入组工作,其他循证项目也按计划有序推进;大连金港正开展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榄香烯(I)物质基础研究、原料药加速稳定性研究、非临床急性毒性和特殊安全性试验,正进行原料药长期稳定性研究、原辅料相容性研究、制剂与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制剂工艺开发及临床试验相关工作。

  化药新药项目:1类新药交联玻璃酸钠注射液正处于II期临床推进中。

  生物药项目:JZB01、JZB28、JZB34均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复杂注射剂项目:公司已搭建基于脂质体主动载药技术的商业化生产线,生产线采用全自动设计,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产能大的技术优点,现生产线已投入使用。现有产品管线中主要产品研发状态如下:JS01抗肿瘤脂质体项目已完成中试放大,产品质量达到预期标准;JS02及JF1908抗肿瘤复杂注射剂项目处于小试研究阶段;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处于CDE审评阶段,氟比洛芬酯解热适应症II期临床已完成,处于III期临床准备阶段。

  普通注射剂项目:JS03、JS06、JS07、JF1906已完成工艺验证批次生产;JF1907、JF1910处于中试工艺开发阶段。

  固体制剂项目:固体制剂板块建成可支撑普通固体制剂及纳米制剂项目的小、中试平台。其中,复杂固体制剂项目JF1901、JF1902处于小试研究阶段;普通固体制剂项目伏立康唑片、来曲唑片、普瑞巴林胶囊处于CDE审评阶段,其中来曲唑片收到注册现场检查通知;JRC05已完成正式BE试验;JF1909已完成中试及工艺验证批次生产;JF1903已完成中试工艺开发;JF1912处于小试研究阶段。

  (3)深度梳理投资项目,积极实现资产聚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整合前期投资,深入开展了投资项目优化梳理工作,积极优先处置参股项目,并不断完善对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评价体系,以夯实主业为目标,控制医疗健康板块的投入,并择机将目前不产生效益的资产进行有机整合,保障主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战略定位清晰,未来将有效利用公司运营资金,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地聚焦“走与国际化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海门慧聚于2020年5月以3.20亿元将43.0086%股权转让给湖州富悦柏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富悦信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5月完成管理权交接和工商变更手续。

  2)云南叶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完成工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子公司Sungen Pharma, LLC设立子公司Peterson Athenex Pharmaceuticals, LLC,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叶湘武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兼总会计师(即财务负责人)丛树芬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丛树芬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职务,另有任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规定,丛树芬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丛树芬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73,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丛树芬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裁叶湘武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于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048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丛树芬女士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实施主体可覆盖景峰医药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2、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作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内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五、其他说明

  鉴于理财产品时效性等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理财事项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等审议,本次一并审核授权。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328,134.66元,具体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继续将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景峰制药、景峰注射剂及景诚制药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7,053,711.74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减少“玻璃酸钠注射液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贵州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技改项目、“贵州景诚中药材提取车间技改项目及“贵州景诚固体制剂车间技改项目”的投资金额,增加“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的投资金额,并新增“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决定将“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调整后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景峰注射剂小容量注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安泰药业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安泰药业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63,947,439.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玻璃酸钠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景峰制药玻璃酸钠注射剂生产线技改及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3,063,246.0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27,894,563.9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新增“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预算121,956,400.00元,本年度投入金额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94,061,836.09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郑玉群先生、独立董事丁健先生、杜守颖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裁叶湘武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于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哲先生简历如下:于哲先生,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硕士。历任海航新传媒集团财务总监、复星商业流通产业集团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

  于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于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哲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独立董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独立董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3:3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唯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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