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7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20年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2020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1,961,563,17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数为50,000.00万股,募集资金为40亿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18.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15,801.23万元。假设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的增长分三种情况预测:(1)增长10%;(2)无变化;(3)下降1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公司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回购,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随着募投项目效益的释放,将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每股收益,优化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围绕“智能汽车大脑”战略愿景,加速布局车联网、自动驾驶、汽车芯片及位置大数据服务等领域,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随着人们对安全、舒适的驾驶体验的不断追求,自动驾驶成为汽车发展的新方向。作为人工智能技术周期演进过程最被看好的领域之一,自动驾驶的来临或将改变汽车产业原有格局,为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为迎接自动驾驶时代的来临,公司明确提出要实现“智能汽车大脑”的战略愿景,通过加大创新研发和借助产业投融资双轮动力引擎,积极打造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应用于ADAS和自动驾驶的车规级芯片等核心业务,致力于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值得信赖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为车企和科技型企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智能汽车大脑”战略愿景,加速布局导航、车联网、自动驾驶、汽车芯片及位置大数据服务等领域,并为各业务的有序发展制定清晰的发展路径和实施计划。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的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面向自动驾驶在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算法、芯片、大数据等关键节点进行战略卡位的企业,将继续推进已有芯片产品的研发和量产进度,加大在AI芯片领域的资源投入,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以及软硬件一体化垂直整合,加强与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自动驾驶等业务的协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智能汽车大脑”战略落地奠定基础。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需要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以满足业务开拓的需要,公司亟需通过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本次能非公开发行能够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

  综上,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持续的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效提升,并带动与之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有十余年导航电子地图、汽车和互联网领域技术研发经验的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化的专业技术团队,核心技术员工在汽车导航电子地图、测绘工程、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算法、芯片、微电子、半导体、大数据、汽车电子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

  技术方面,公司立足于以位置为核心的海量多源大数据优势和计算平台优势,持续关注市场前沿科技走向和新兴技术发展趋势,对公司内部研发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引进行业优势资源和顶尖人才,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面向客户及新兴应用需求,加速推进生产工艺迭代升级,以及新产品开发和商用孵化。面向自动驾驶等未来领域,加强核心关键技术和底层技术的科研攻关和知识产权积累,为公司打造技术领先优势奠定基础。

  市场方面,公司在前装车载导航电子地图领域继续保持了领先的市场份额,与重要互联网客户及行业客户保持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主动走向用户深入挖掘用户痛点及新兴需求,积极寻求产品服务创新及业务突破。公司进一步推进与国内外重要车厂的全面合作关系,合作领域从传统的地图数据服务向高精度地图、车联网解决方案、芯片解决方案、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拓展及深化,服务范围从中国国内向东南亚等国际区域延伸。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经过十余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已成为导航地图、导航软件、动态交通信息、乘用车和商用车车联网解决方案以及位置大数据服务领域的领导者。2018年,公司为了进一步落实“智能汽车大脑”战略愿景,从导航、车联网、车载智能芯片、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自动驾驶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建设入手,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并通过资本协同、战略合作、联合验证等方式,加速推进产品技术商业化进程,为公司进一步打造“数字地图+车联网+自动驾驶+大数据+芯片”五位一体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自动驾驶领域的行业头部地位奠定基础。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导航业务、车联网业务、汽车电子芯片业务、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位置大数据服务业务。其中:(1)导航业务主要包括地图数据、数据编译以及导航软件;(2)车联网业务主要包括乘用车车联网、商用车车联网及动态交通信息产品及服务;(3)芯片业务主要面向汽车信息娱乐系统、智能座舱系统、主动安全系统、车身控制系统、自动驾驶系统等汽车电子细分领域,设计、研发、生产并销售汽车电子芯片,同时提供高度集成及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4)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主要包括提供ADAS地图、HD地图数据、高精度定位产品及自动驾驶整体解决方案,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及联合验证;(5)位置大数据服务系依托于公司十余年导航电子地图的生产及服务经验,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算法和技术优势,专注研发位置大数据平台Minedata,并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用户提供一整套集数据汇聚、可视化、分析、平台工程化和商业化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2017年-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5,648.78万元、213,365.91万元和230,947.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519.96万元、47,907.07万元和33,918.46万元。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1)市场发展及经营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作为应对,公司在经营策略上将密切关注市场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及走向,并积极做出相应改变,以降低市场发展和经济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自主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自主科研能力和商业化能力。进一步拓展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强与欧洲、以色列等不同行业领先区域的产业联系和沟通合作。

  (2)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投入变现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作为应对,公司将通过跟踪新业务市场发展趋势、定期进行新业务研讨、审慎研判新业务投入等措施提高新业务开展的预见性。通过在内部建立类似风险投资的项目评估机制,以及加强对早期项目的风险把控,降低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主导建立产业基金,积极探索与外部战略合作者或投资机构风险与收益共担的产业投资和发展模式。在美国硅谷、荷兰、新加坡、日本等地建立分支机构,从全球视角洞察行业发展动态,紧密联系车厂、互联网及行业客户,并与优秀企业建立可持续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国家平台建设及国家标准制定,掌握行业发展话语权。通过分拆融资等方式,引进产业优势资源和资金支持,共同助力新产品和新业务孵化,同时缓解上市公司资金压力。

  (3)优秀人才的选育用留机制不能及时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外人才引进渠道,与行业知名院校及重点学科单位建立人才培养和共建机制。持续优化在组织能力和人才选育用留方面的机制建设,提升雇主品牌形象。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加大对创新业务板块的人才激励力度,为高端优秀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

  (4)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公司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完善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实施策略及管理流程,将知识权利风险防御及保护机制嵌入运用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当中,从源头即建立起有效措施,避免权利被侵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为了迎接自动驾驶时代的来临,2017年,公司明确提出要实现“智能汽车大脑”的战略愿景,通过加大创新研发和借助产业投融资双轮动力引擎,积极打造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应用于ADAS和自动驾驶的车规级芯片等核心业务,致力于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值得信赖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为车企和科技型企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智能汽车大脑”战略愿景,加速布局导航、车联网、自动驾驶、汽车芯片及位置大数据服务等领域,并为各业务的有序发展制定清晰的发展路径和实施计划,以切实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募集资金总额400,000万元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入,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四维图新  股票代码:002405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8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8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3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330,506,700.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3,544,593,300.00元。

  公司以每股17.02元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共计330,506,700.00元,购买其持有的杰发科技8.53%股权;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3,327,2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用以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资金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二)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7万元。本表中列示的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32,709.57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支付收购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现金对价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为-39,842.42万元。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产生的原因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7万元;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发科技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61,592.18万元;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交易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292,867.15万元,配套募集资金节余为39,842.42万元。上述配套资金节余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具体详见本部分“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8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

  2018年8月2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9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7万元;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发科技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61,592.18万元;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交易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因此配套募集资金节余为39,842.42万元。

  本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39,842.42万元,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119.58万元,合计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2,150.77万元,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0.6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为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为71,753.94万元。

  注2:杰发科技2020年上半年实现效益数据未经审计。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杰发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BJA70189),杰发科技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626.05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105.15%;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16.95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91.31%;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06.12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65.72%。2016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349.12万元,累计实现业绩承诺的84.11%。

  

  2016至2018年度杰发科技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未达承诺业绩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7年度,后装4G车机整机市场因价格竞争激烈,影响了整机厂商的生产销售积极性,导致后装4G车机整机市场发展不如预期,也影响到作为上游核心芯片供应商的杰发科技对应芯片产品的出货量及收入。杰发科技车载功率电子芯片产品,其封装工艺先进而特殊,而合作的封装厂为首次合作,由于生产工艺磨合等原因,造成初期生产不够稳定,影响了杰发科技相关产品在2017年度的出货量及收入。

  (2)2018年度,受国内乘用车销量下降特别是轿车销量下降的影响,杰发科技的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芯片销量未能达到预期;同时,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新款芯片、微控制器芯片及胎压监测芯片研发投入比预期要高,研发周期较预期略长,综合导致2018年收入及利润均未能达成目标。

  3、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7.02元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共计330,506,700.00元,购买其持有的杰发科技8.53%股权,同时以现金对价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杰发科技剩余91.47%股权。

  2017年3月2日,杰发科技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并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803315542),变更完毕后至今四维图新持有杰发科技100%股权。

  (二)杰发科技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016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杰发科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杰发科技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总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杰发科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杰发科技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杰发科技实现效益情况

  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杰发科技净利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杰发科技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数据未经审计。

  (五)杰发科技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为71,753.94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杰发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9BJA70189),杰发科技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626.05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105.15%;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16.95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91.31%;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06.12万元,实现业绩承诺的65.72%。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349.12万元,累计实现业绩承诺的84.11%。

  根据本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如果杰发科技2016至2018年三个年度实际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与三年预测累计税后净利润存在差异,则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按照上述协议所约定的方法进行调整。因此,股权转让现金对价需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调整。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存在差异的情况。

  六、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