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靳坤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121,228,600股(含送转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7%。
●本次大宗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靳坤先生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靳坤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窗口期、减持比例限制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靳坤先生的通知,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宗交易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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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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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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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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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靳坤先生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承诺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关于重组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1)靳晓堂从重组中购买的北特科技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上述新增股份发行完毕后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
(2)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大宗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靳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