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上市公司”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410,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
2.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安排决定提前终止2020年3月30日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减持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0%。
3.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79%。
一、前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实施结果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5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512%。
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在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51,501,713股,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随之调整为不超过7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512%。2020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安排,决定提前终止2020年3月30日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同时启动新的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减持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0%,具体情况如下:
■
(二)前次减持计划终止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按照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后数据计算。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经营需求,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计划通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410,335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控”)持有44,026,99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6%;二者合计持有258,437,33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2%。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179%
5.减持期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
6.减持价格:股份转让的底价为每股6.59元
(三)减持股份来源及累计减持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并实施完毕后,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东北制药股票75,016,813股,占东北制药当时总股本的22.47%。受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二级市场减持综合影响,前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至今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下降6.61%。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2018年认购的东北制药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截至目前累计减持比例为0%。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前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符合已披露的前次减持计划。
2.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减持计划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