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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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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公司保持较高收益质量,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4.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25%。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销售收入继续增长,已定点新项目持续扩产放量,核心客户关键新产品新项目不断增多,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贸易争端等风险影响,全球经济持续受到冲击。面对国内外疫情蔓延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一方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快速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国内外客户交付,增强客户信任。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三电精密零组件新产品项目研发、转量产进程。同时,公司采取多方举措保证资金安全、降本、增效,缓解疫情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高收益质量,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2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88.69万元,同比下降22.43%,净利润1,830.19万元,同比下降27.33%。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628.53万元,同比增长10.65%;管线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935.74万元,同比增长32.76%;换向器、高强弹性零件、气控组件业务,因下游客户及外部市场受疫情影响,短期内订单减少,公司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减少23.79%、38.58%、30.08%。

  当前,公司已获得戴姆勒奔驰、采埃孚、德国博世、博泽、日本电装、电产等十几家世界知名客户的数十个项目、百余款产品定点,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及汽车轻量化、智能驾驶等领域。公司已定点项目正在持续扩产放量。同时,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能力、良好品牌声誉、全球网络等核心竞争力,不断加深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进一步加强拓展日系、美系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总成重点核心客户的合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浩宇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中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中精密”)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3号”文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52,11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27,886.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1,757,400.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242,59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前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0年8月,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1年6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是,该项目由公司和子公司凯中沃特在中国、德国两地共同实施,为了合理利用中德两地优势资源,把控项目质量和成本,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公司对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更加谨慎论证,并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设备调研采购、物流运输等各环节进度延缓。因此,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性变更,项目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不变,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中精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凯中精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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