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2020年春节后,新冠疫情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国内外经济环境受到冲击,消费需求急剧收缩,公司的生产、销售、物流配送、下游客户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困难。面对疫情的爆发及市场环境对行业及公司带来的巨大冲击,公司上下一心,迎难而上,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对公司的影响,表现出了良好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消费需求得到一定恢复,公司的经营得到好转,但是境外疫情依然严峻,行业整体形势依然受到挑战。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生产机制纸137.16万吨,销售机制纸130.4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73,342.00万元,同比增加41.7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721.62万元,同比增加102.88%,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引入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4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4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郑召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影响不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东海力”)、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兴”)、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华”)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4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先生、王娟女士和夏洋女士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江苏博汇向江苏海力采购双氧水等化工辅料,2020年重新预计金额较原2020年预计金额增加3,096.85万元,增加比例为410.45%,主要原因是江苏博汇为稳定生产经营,降低疫情因素影响,减少远距离客户的采购数量,向供应更为稳定、距离更近的江苏海力增加采购数量所致。
2、江苏博汇向山东海力采购液碱等化工辅料,2020年重新预计金额较原2020年预计金额增加1,018.63万元,增加比例为115.44%,主要原因是在江苏海兴停产期间,原向江苏海兴采购的化工辅料由山东海力代为供应所致。
3、江苏博汇向江苏海兴采购液碱等化工辅料,2020年重新预计金额较原2020年预计金额减少5,697.56万元,减少比例为55.89%,主要原因是受江苏海兴停产影响,导致采购量减少所致。
4、江苏博汇向江苏海华采购聚合氯化铝等化工辅料,由于生产污水处理需求,公司2020年度向江苏海华新增采购聚合氯化铝等化工辅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兴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杨振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氧氯丙烷、离子膜烧碱及其副产品硫酸(82%)、次氯酸钠、盐酸(28.5%)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海兴经审计的总资产144,915.26万元,总负债91,055.9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606.68万元,净利润142.18万元。
2、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力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杨新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氯化钙、甲酸钠、石灰粉末、已二酸、二元酸、十水硫酸钠、己内酰胺、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聚合氯化铝、粉煤灰砖;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1,720,620.40万元,总负债1,282,776.5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6,787.24万元,净利润1780.35万元。
3、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力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杨振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环己酮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73,675.38万元,总负债210,533.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036.55万元,净利润2,675.79万元。
4、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海华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金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海华经审计的总资产40,560.33万元,总负债44,889.3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30.98万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2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汇集团直接持有山东海力72%的股权、间接持有山东海力28%的股权,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山东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华100%的股权,因此江苏海力、山东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华为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山东海力、江苏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华向江苏博汇供应液碱、双氧水、聚合氯化铝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力、江苏海华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苏博汇与关联方山东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力、江苏海华发生的原料采购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王娟、夏洋于2020年8月24日出具《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确认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滕芳斌、王娟、夏洋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0-05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47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7777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