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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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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和国家精准施策等影响,市场波动性加大,整体经济环境呈先抑后扬的态势。面对多变的外部形势和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一方面扛起抗疫重任,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公司复工复产;另一方面坚持以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通过科技赋能全面促进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积极布局潜力业务,全面加强风控建设,在证券业务开展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16,150.81万元,同比增涨1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6,616.54万元,同比增长8.99%。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1,954.04万元,同比增长4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48.77万元,同比增长672.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与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证券相关业务

  1、经纪业务

  华鑫证券全面践行“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经营战略,积极推进华鑫金融科技产品在实际业务中的运用,全面提升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获客能力、服务品质、运营效率和市场影响力。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牌照的获得,华鑫证券“五位一体”机构整体解决方案正在形成具有华鑫特色的业务闭环体系,进而促进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服务能力的转型升级。通过对金融科技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对业务的持续赋能,充分满足各类机构客户的个性化交易定制需求,全面加强与丰富“一键定投”、“一键跟投”、“华鑫精选”、“定投精选”等系列产品线的建设,为客户提供立体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强化产品经理、投顾团队、财富管理人等人才结构的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华鑫证券的服务品质,从金融科技、产品建设、人才队伍等多方面进一步促进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的转型。

  2、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全面推动资管业务向大固收类业务和主动管理类业务发展方向转型,并确定以ABS为主的一、二级市场联动,以及集合化产品建设与主动管理为资管业务的开展重点。依托金融科技赋能的优势,华鑫证券积极开展多策略量化、套利交易、私募FOF等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主动管理业务,一方面增强产品建设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多种策略组合的输出,为华鑫证券的产品创设及“五位一体”业务提供策略支持,全面提升和丰富主动管理能力。

  3、自营业务

  面对高度复杂、波动加剧的市场形势,2020年上半年华鑫证券自营业务始终秉承审慎决策、稳健投资的理念,始终注重机会与风险均衡控制的投资管控,丰富风险对冲工具,加强投研一体化工作。结合华鑫证券在FICC、量化投资、风险对冲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行资源融合,使自营业务逐步摆脱了传统单一的、风险被动的纯二级市场投资业务模式,转型升级到立体化投资的阶段,推动自营业务向收益稳健、风险可测与可控发展。

  4、信用业务

  2020年上半年,随着市场的逐步走好,信用业务中的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且风险可控;但由于市场结构分化的特征,使部分股票质押类业务的信用风险依然存在。对此,华鑫证券一方面建立了覆盖全市场标的的风险测评与日常追踪的研究评价体系,根据市场动态优化两融标的券的评价参数,借助金融科技赋能的优势,增强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评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增强“鑫融讯”等服务产品的针对性与及时性,既提示客户投资机会,也提示交易风险,较为有效地防控了信用业务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在做好风险管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助于市场整体向好的机会大力拓展两融业务,报告期末,华鑫证券融资融券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1.52%、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行业排名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1个位次。

  5、股票质押业务

  在股票质押业务方面,根据市场结构分化、风险分散的特点,华鑫证券继续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报告期内,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3.51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131.76%;以资管计划作为融资工具的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17.66亿元。

  6、期货业务

  2020年上半年,华鑫期货克服大环境不利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净亏损减小,期末客户权益同比增长47.45%。整体上,期货行业同质化竞争加剧,“增量不增收”的现象依然明显。据此,华鑫期货在报告期内,完成增资,提升了业务承载力;配合修订完成《华鑫证券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依托母公司在金融科技方面的资源优势,优化对接流程,进一步拓展IB业务;并加强自有资金投后管理,联合自有资金及大客户资源合作建立FOF产品业务。此外,华鑫期货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建设和风险管控,制定与修订诸多经营管理基础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经营底线,以内强外拓相结合的形式促进业务稳健增长。

  (二)其他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防控,华鑫思佰益经营业务受到一定影响,投放规模同比略有下降,但总体资产规模、租赁资产余额规模仍有所提升。2020年上半年,华鑫思佰益积极推进业务方向的转变,重点聚焦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发展国有企业类项目。目前,存量资产集中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其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占比56%,民营企业占比44%。

  2、部分持有型物业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地处上海市中心福州路666号的华鑫海欣大厦(原金陵海欣大厦,公司持有该大厦产权人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平均出租率96.05%。

  3、已实施托管业务

  为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与华鑫置业签订《托管经营协议》,委托华鑫置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陵投资、择励实业实施整体经营管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

  注: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

  2、公司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4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2.25万元,截至2020年1-6月,各项减值准备余额19,420.8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公司关于修改《公司风险隔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4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2.25万元,截至2020年1-6月,各项减值准备余额19,420.8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4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数无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4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1-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2.25万元,截至2020年1-6月,各项减值准备余额19,420.85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1-6月信用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增加人民币2,482.25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人民币2,482.25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861.69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2020年1-6月共冲回减值准备289.55万元,主要为融资融券规模降低所致。截至2020年6月30日融资融券减值准备余额为1,425.10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业务、约定购回业务)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2020年1-6月共计提2,311.64万元减值准备,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涉及股票质押业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306.9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买入返售金额资产业务减值准备余额为12,860.55万元。

  (三)应收融资融券款

  由于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持续下降,未及时补充担保品,导致违约后平仓,该金额从融出资金及应收利息科目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2020年1-6月收回部分融资融券款共计201.78万元,故冲减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01.7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融资融券款坏账准备余额为3,240.23万元。

  (四)应收款项

  2020年1-6月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661.9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10.38万元;长期应收款-租赁应收款在评价资产风险状况后计提拨备651.5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894.9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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