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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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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境内外突发疫情、国内经济下行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一方面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努力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不断满足更多应用领域需求,在董事会的积极领导下,公司管理层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各项制度及流程,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积极进行技术研发和业务开拓,但在诸多外界不利因素影响,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稍微呈下滑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549.48万元,同比下降22.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8.64万元,同比下降62.3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46,291.02万元,较期初增长0.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3,789.46万元,较期初下滑0.37%。一季度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积极复工复产。但2020年3月底至今,海外疫情爆发迅猛,超出公司管理层预期,海外疫情加剧严重影响了公司海外客户的业务运转,下游客户的停工停产等情况导致公司合同签署及交付均受到影响。二季度生产和物流的陆续复工以及社会生活的逐步恢复,公司积极组织生产,完善售后服务,加大产品研发,订单销售逐月改善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如下:

  一、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陈宏先生、罗贤旭先生、赵小丽女士、何天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冯绍津女士、乔惠平女士、刘剑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股东提名,推选廖英女士、赵福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柳茂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议案经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二、2019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不超99,500.00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70,022,641股。公司把氢燃料电池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合资办厂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在氢能产业链上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旨在打造氢能产业平台,整合和拓展氢能产业链的相关资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氢燃料电池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3号),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按计划进行中。

  三、报告期内,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开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氢恒三方友好合作,于2020年2月20日签订《2019年氢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购车合同书》。2020年3月25日,广州氢恒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订单”),订单金额为人民币2,250.00万元。为保障该订单顺利实施,广州氢能团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协调各地生产物资。该订单已于2020年一季度交付完成。目前该批车辆已在广州市黄埔区正式投入使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雄韬氢雄燃料电池发动机VISH-130A通过中汽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电堆功率145kW,发动机系统净输出130kW。这是现阶段我国通过CNAS认证的最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本次通过认证的VISH-130A,是雄韬氢雄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重卡市场联合开发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在大同完成了前期研发与测试工作。该系统各部件采用模块化集成设计,并辅以成熟稳定的控制策略,整机具有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寿命长、便于维护保养等优点。

  五、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公司2020年2月份有序复工复产,积极组织员工入职,做好防疫防备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生活等疫情保障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文化宣传、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岗位职责、考核激励、培训教育等体系建设,完善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内部管理等制度保障。

  六、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证和及时,努力提高公司信披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 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减少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续)

  ■

  2、其他合并范围的增加

  ■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包括其各分行和分支机构)申请使用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和担保条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贸易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出口融资、进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根据授信、借款的实际情况,由公司的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拟向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贸易信用证、出口融资、进口融资、衍生品交易等),并由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条件为准。

  上述授权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具体借款事项,公司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发展需求,HONGKONGCENTERPOWERTECHNOLOGYCOMPANYLIMITED(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需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为该公司向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1,000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12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3)。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6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6日将该笔65,000万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韬股份”)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87.48万元人民币。

  2016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4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9月19日,公司已将4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9月20日,已将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6日归还30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9月11日,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9,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8月26日,已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67.5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HONGKONGCENTERPOWERTECHNOLOGYCOMPANYLIMITED(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发展需求,需向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授信额度,本公司为该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237,6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4,651.82万元的101.2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7,900.00元

  住所:香港九龙佐敦上海街12-14号兴利大厦3楼A室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3日

  主营业务:投资与贸易。

  股东情况: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4,310.10万元;负债总额29,730.04万元;净资产54,580.06万元,资产负债率35.26%。201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29,382.13万元,净利润13,559.14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6,325.48万元;负债总额25,151.39万元;净资产61,174.08万元,资产负债率29.14%。2020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56,475.92万元,净利润5,738.9万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满足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情况。该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基本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美元1,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18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2.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37,6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4,651.82万元的101.28%;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36,434.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至2020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锂电大楼五楼 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9月1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至2020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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