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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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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公司草酸及正极材料下游客户也受到较大影响,市场需求减少。面对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和困难,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众志成城、奋斗拼搏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逐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平稳恢复运行。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33.20万元,同比下降23.97%,实现净利润341.43万元,同比下降76.77%;上半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疫情影响较大,尽管二季度随着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公司生产经营较快的恢复正常,客户订单也在逐步恢复,但受单位生产成本增加、疫情期间客户订单减少等原因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仍有较大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两大板块业务均有不同幅度下降,草酸系列产品合计实现收入1.09亿元,同比下降6.4%;锂电池正极材料实现收入5,319万元,同比下降45%。

  公司草酸业务板块合计产销量虽有所下降,但工业草酸及草酸盐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积极增长;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在经历了一季度的困难时期后,二季度销量及客户订单逐步恢复,为下半年恢复性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针对草酸产品传统应用领域(稀土、制药行业),公司在保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产品参数,提供差异化产品;同时,公司南京莱华草酸项目亦在积极推进中。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方面,公司继续推进在建项目的建设工作,持续引进技术人才,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公司正极材料产品克容量、压实密度等关键指标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加快组建专业化正极材料业务国内外营销团队,向行业顶尖客户例如比亚迪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送样测试等前期业务沟通,利用逐步建成的包含磷酸铁锂、普通三元和高镍三元的正极材料的产能布局,向一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迈进。

  2020年8月17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委员会发审会审核通过,为后续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大踏步迈步奠定了坚实的发展信心和充足的资源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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