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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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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6,034,33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始终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并始终秉承“一切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多年来深耕目标市场,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也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979,592.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99,731.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811,767.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1%

  根据《中国混凝土网》,公司连续多年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全国前三,广东、广西排名第一。

  (一)主营业务持续保持增长

  近年来,外加剂市场呈现市场份额继续向行业内龙头公司集中的趋势。外加剂行业CR3的市场占有率由2016年的5.23%提升到了2019年的12%。未来三到五年,预计仍将保持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行业龙头公司在产能规模、销售渠道布局、配方个性化服务、资金实力、大企业间合作等方面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具备服务全国市场的能力,技术实力强劲和资金雄厚的龙头企业,通过自身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更强的市场把控能力,可以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CR3的销售增长有望保持稳定的增长速度。

  报告期内,在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一季度复工复产受限,在一季度混凝土外加剂营收负增长的情形下,公司二季度迅速复工复产,在公司全体同仁的努力下,公司上半年混凝土外加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2,263,981.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5%。

  (二)积极组织与参与行业会议,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

  2020年上半年,公司承办了由汕尾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主办的绿色高性能、商砼新技术——汕尾市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技术培训交流会,继续通过组织参与各类行业会议,持续保持对公司品牌的推广,有力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三)大力引进销售人才, 积极拓展销售网络,构筑全国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销售人才及各类人才的引进力度。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达806人,较2019年年末增长30.63%,其中销售人员较2019年年末增长42.72%。同时,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特性辅之出台相应的销售人才激励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有效调整激励制度,更加有力的激发了销售人员市场开拓的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开拓华中市场,继续完善全国生产基地布局。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西南地区实现营收89,687,913.34元,同比增长52.0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15%。新开拓市场的业绩贡献随着全国市场布局的不断深入正逐步显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16日,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并取得了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和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母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50,352,449.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9,119,935.54元,减去2020年度支付普通股利7,440,0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402,032,384.99元。

  为此,公司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206,034,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20,603,43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母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50,352,449.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9,119,935.54元,减去2020年度支付普通股利7,440,0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402,032,384.99元。

  为此,公司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206,034,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20,603,43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09号”文核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6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59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0190405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裁、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裁批准后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2016年9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11 月28 日,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2900137710210。

  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811,095.4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190416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9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相关金额均按累计发生额计算。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将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182.35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2,625.6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墙股份”)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红墙股份、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销售”)、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红墙”)、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红墙”);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红墙股份、红墙销售、广西红墙、河北红墙、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红墙”)、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红墙”)、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墙”)、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红墙”)、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红墙”);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本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商票质押开银承、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等业务。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终授信额度及融资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商票质押开银承、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最终授信额度及融资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当红墙销售、广西红墙、河北红墙使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授信额度时,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当红墙销售、广西红墙、河北红墙、陕西红墙、湖南红墙、浙江红墙、四川红墙、深圳红墙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授信额度时,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红墙销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1、红墙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③注册资本:3,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7年03月20日至2037年03月20日

  ⑤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⑥经营范围:销售:水泥、粉煤灰、砂石、矿粉、混凝土外加剂、聚羧酸大单体。

  ⑦公司持有红墙销售100%的股份,红墙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广西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韩强

  ③注册资本:2,5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0年9月6日至长期

  ⑤地址:钦州市皇马工业园四区

  ⑥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水泥、粉煤灰的批发;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

  ⑦公司持有广西红墙100%的股份,广西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河北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王富斌

  ③注册资本:4,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0年03月11日至2030年03月10日

  ⑤地址: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经五路西侧

  ⑥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减水剂、减水剂单体;汽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

  ⑦公司持有河北红墙100%的股份,河北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陕西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庞军峰

  ③注册资本:6,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长期

  ⑤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西侧与凤城八路北侧西北国金中心8幢1单元10603室

  ⑥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

  ⑦公司持有陕西红墙100%的股份,陕西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湖南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何元杰

  ③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20年06月16日至长期

  ⑤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工业基地湖南同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3号栋厂房

  ⑥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混凝土添加剂的销售;混凝土外加剂研发;化工产品加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 ;水泥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⑦公司持有湖南红墙100%的股份,湖南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浙江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王宏宇

  ③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9年11月5日至长期

  ⑤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塘濮路455号11#厂房

  ⑥经营范围:建筑用新型材料、建材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普通货运。

  ⑦公司持有浙江红墙100%的股份,浙江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四川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李树志

  ③注册资本:3,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8年07月11日至长期

  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大道三段157号

  ⑥经营范围: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及其衍生产品的销售;普通货运。

  ⑦公司持有四川红墙100%的股份,四川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深圳红墙基本情况如下:

  ①公司名称: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朱吉汉

  ③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④营业期限:2017年06月29日

  ⑤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⑦公司持有深圳红墙100%的股份,深圳红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总额为32,840,384.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1月1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1月1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5、公司与提供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

  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等均将于2020年底前到期。为了便于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到期期限的一致性,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12个月。

  8、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

  二、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对象为低风险、短期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出现波动的情形。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1月1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增值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1年1月1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2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9月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7。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嘉雄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墙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0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0年9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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