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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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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门槛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流通受限制、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

  (3)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1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资产。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赎回费率为0.10%,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资产。认购或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的赎回费率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ABS)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9个月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本基金可能有暂停基金的运作的风险。

  1)在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决定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进入开放期。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

  2)截至某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出现前述暂停运作情况时,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正常确认;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部退回;对于该开放期最后一日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3)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应当暂停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出现前述暂停运作情况时,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就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按比例支付赎回款项,未变现的基金资产对应的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基金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项,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金额确定。

  (5)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严格执行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持有到期,可能会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核算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 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资产。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赎回费率为0.10%,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资产。认购或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特殊条款说明: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较大波动,而且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当天没有做好行权准备,期权合约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此外,行权失败和交收违约也是股票期权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期权义务方无法在较首日备齐足额资金或证券用于交收履约,会被判为交收违约并受罚,相应地,行权投资者就会面临行权失败而失去交易机会。

  (3)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产业新趋势混合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较多,有时会出现价格较大波动,而且期权有到期日,不同的期权合约又有不同的到期日,若到期日当天没有做好行权准备,期权合约就会作废,不再有任何价值。此外,行权失败和交收违约也是股票期权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期权义务方无法在较首日备齐足额资金或证券用于交收履约,会被判为交收违约并受罚,相应地,行权投资者就会面临行权失败而失去交易机会。

  (3)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富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日 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资产。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赎回费率为0.10%,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资产。认购或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自动终止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存在自动终止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特殊条款说明: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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