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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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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祥纯债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或资产支持票据(ABN)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自动终止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存在自动终止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祥纯债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或资产支持票据(ABN)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自动终止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存在自动终止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资产;持有一个封闭期及一个封闭期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债券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另外,如果持有的信用债出现信用违约风险,将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3)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可能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无法全部赎回的情形。

  (4)在每个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约定的资产规模过小、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较少等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

  (5)如基金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终止《基金合同》。

  (6)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门槛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或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同时,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7)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1)杠杆风险

  衍生品投资具有高杠杆特性,因此会放大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加大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的波动性。

  2)基差风险

  基差是指股票指数现货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计划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

  本计划所投资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股指期货当月和近月合约。当基金所持有的合约临近交割期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强制平仓或止损风险

  使用衍生品投资工具,有可能面临投资期内,价格反向波动过大导致的强制平仓或止损,比如结构化产品挂钩标的价格下跌超过一定程度触发止损条款,或期货保证金头寸不足导致强制平仓,在此情况下,委托资产将被迫产生损失,且日后标的资产价格回归也可能无法挽回全部已实现损失,对计划资产收益影响较大。

  5)模型风险

  衍生品属于虚拟投资品种,投资过程中需要通过模型进行风险定价,当投资人员使用了错误模型或者选择了不当的参数,会导致对风险或交易价格的估计错误而造成损失,损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

  (8)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泽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同时,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成长与价值特性突出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种对股票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鑫泽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同时,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成长与价值特性突出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种对股票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4)《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富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0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ABS)或资产支持票据(ABN)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3)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4)自动终止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存在自动终止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bosera.com ][ 客服电话:95105568 ]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博时厚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厚泽回报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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