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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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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

  (二)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如下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及安排

  本基金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申购、赎回等情形。巨额申购、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积极加强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保持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积极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积极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及安排

  本基金主要的投资品种为在国内上市的股票、债券、及债券回购。

  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存在停牌或其他交易所暂停交易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个股的交易流动性列为重要影响因素,采取分散化投资,控制个股不同流动性级别的投资比例,保证本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难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债券的交易活跃度整体低于股票。本基金对投资于债项评级AA以下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的投资比例、审批程序方面做出比较严格的限制,债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债券回购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其期限固定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拟通过短期限安排或期限搭配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有能力支付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现金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会当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本文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如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措施为: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实施不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将会对基金投资者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如下:

  1)当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和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时,投资者发起的赎回申请将会根据基金的赎回情况有所影响;

  2)当本基金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时,持有不同份额的投资者发起赎回申请后,将会根据具体延期支付款项的程序公平对待投资者,投资者收到赎回款项的实际到账日期将有所延迟;

  3)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本基金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五)操作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合计投资比例的上限较高,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置风险、股票投资风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在增加预期收益的同时可能会增加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规模一般小额零散,主要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难以进行更广泛估值和询价,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估值价格可能与实际变现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偏差而对本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流动性可能比较匮乏,因此可能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以及由流动性较差变现成本较高而使基金净值受损的风险。

  目前主要是非上市公司发行私募债券,发行人可得信息较少,对信用风险评价的难度更高。资产管理人虽会通过建立系统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信用风险进行研究分析,仍可能使本基金承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杠杆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

  (2)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市场走势对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不利从而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基金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本基金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无法平仓的风险

  在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这类情况将导致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基金将面临股指期货无法当天平仓而价格变动的风险。

  (4)强行减仓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仓,从而使得本基金无法继续持有期货合约,从而导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或者策略失败。

  (5)政策变化的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6)连带风险

  为委托财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委托财产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7)合作方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委托财产遭受损失。

  4、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以上或其他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相关证券价格降低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不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八)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销售机构违约、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重要提示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及公告,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uod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国都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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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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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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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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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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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影响货币的供需水平,并进一步影响证券价格。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

  (二)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如下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及安排

  本基金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申购、赎回等情形。巨额申购、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积极加强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保持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积极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积极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及安排

  本基金主要的投资品种为在国内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同业存单。

  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存在停牌或其他交易所暂停交易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个股的交易流动性列为重要影响因素,采取分散化投资,控制个股不同流动性级别的投资比例,保证本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难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债券的交易活跃度整体低于股票。本基金对投资于债项评级AA以下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的投资比例、审批程序方面做出比较严格的限制,债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同业存单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规模剧烈缩减下,导致市场交投活跃度下降,从而一定程度的增加资产变现难度及资产变现价值。其中短久期同业存单流动性较好,本基金主要投资1年以内、高信用级别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债券回购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其期限固定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拟通过短期限安排或期限搭配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有能力支付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现金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会当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部分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或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本文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如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延期赎回申请处理方式同上述安排一致。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实施不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将会对基金投资者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如下:

  1)当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和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时,投资者发起的赎回申请将会根据基金的赎回情况有所影响;

  2)当本基金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时,持有不同份额的投资者发起赎回申请后,将会根据具体延期支付款项的程序公平对待投资者,投资者收到赎回款项的实际到账日期将有所延迟;

  3)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本基金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4)当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保证对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和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公平对待。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五)操作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会投资于股票资产,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置风险、股票投资风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具有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杠杆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

  (2)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市场走势对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不利从而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基金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本基金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无法平仓的风险

  在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这类情况将导致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基金将面临股指期货无法当天平仓而价格变动的风险。

  (4)强行减仓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仓,从而使得本基金无法继续持有期货合约,从而导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或者策略失败。

  (5)政策变化的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6)连带风险

  为委托财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委托财产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7)合作方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委托财产遭受损失。

  4、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以上或其他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相关证券价格降低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不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八)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销售机构违约、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重要提示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及公告,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uod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影响货币的供需水平,并进一步影响证券价格。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

  (二)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如下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及安排

  本基金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申购、赎回等情形。巨额申购、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积极加强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保持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积极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积极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及安排

  本基金主要的投资品种为在国内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同业存单。

  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存在停牌或其他交易所暂停交易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个股的交易流动性列为重要影响因素,采取分散化投资,控制个股不同流动性级别的投资比例,保证本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难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债券的交易活跃度整体低于股票。本基金对投资于债项评级AA以下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的投资比例、审批程序方面做出比较严格的限制,债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同业存单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规模剧烈缩减下,导致市场交投活跃度下降,从而一定程度的增加资产变现难度及资产变现价值。其中短久期同业存单流动性较好,本基金主要投资1年以内、高信用级别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债券回购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其期限固定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拟通过短期限安排或期限搭配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有能力支付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现金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会当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摆动定价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或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本文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如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实施不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将会对基金投资者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如下:

  1)当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和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时,投资者发起的赎回申请将会根据基金的赎回情况有所影响;

  2)当本基金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时,持有不同份额的投资者发起赎回申请后,将会根据具体延期支付款项的程序公平对待投资者,投资者收到赎回款项的实际到账日期将有所延迟;

  3)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本基金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4)当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保证对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和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公平对待。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五)操作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会投资于股票资产,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置风险、股票投资风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数据和模型风险

  本产品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以广泛覆盖各类信息源的数据库为基础,包括宏观经济数据、行业经济数据、证券与期货交易行情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等。这些数据通常来源于不同的数据提供商,并且因为不同的需要,在数据加工过程中可能遵循不同的规范。基金管理人以加工后的数据作为建立模型的数据来源,因此,源数据错误或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可能直接影响量化模型的输出结果,形成数据风险。

  此外,由于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指导投资决策,因此定量方法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一方面,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在定量模型的具体设定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均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最后,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杠杆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

  (2)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市场走势对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不利从而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基金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本基金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无法平仓的风险

  在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这类情况将导致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基金将面临股指期货无法当天平仓而价格变动的风险。

  (4)强行减仓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仓,从而使得本基金无法继续持有期货合约,从而导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或者策略失败。

  (5)政策变化的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销售机构违约、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具有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5、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以上或其他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相关证券价格降低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不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二)重要提示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及公告,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uod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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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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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影响货币的供需水平,并进一步影响证券价格。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目的是使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基金投资收益变化。

  (二)信用风险

  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如下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及安排

  本基金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申购、赎回等情形。巨额申购、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积极加强申购环节的管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保持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积极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积极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及安排

  本基金主要的投资品种为在国内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同业存单。

  股票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存在停牌或其他交易所暂停交易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个股的交易流动性列为重要影响因素,采取分散化投资,控制个股不同流动性级别的投资比例,保证本基金产品的流动性。

  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难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债券的交易活跃度整体低于股票。本基金对投资于债项评级AA以下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的投资比例、审批程序方面做出比较严格的限制,债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同业存单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规模剧烈缩减下,导致市场交投活跃度下降,从而一定程度的增加资产变现难度及资产变现价值。其中短久期同业存单流动性较好,本基金主要投资1年以内、高信用级别的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整体可控。

  债券回购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其期限固定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拟通过短期限安排或期限搭配等方式来降低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有能力支付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基金现金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会当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本文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当本基金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估值: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如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措施为: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实施不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将会对基金投资者产生影响,具体的影响如下:

  1)当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和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时,投资者发起的赎回申请将会根据基金的赎回情况有所影响;

  2)当本基金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时,持有不同份额的投资者发起赎回申请后,将会根据具体延期支付款项的程序公平对待投资者,投资者收到赎回款项的实际到账日期将有所延迟;

  3)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本基金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五)操作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会投资于股票资产,投资者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资产配置风险、股票投资风险以及其他证券投资风险。股票投资收益会受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另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债券等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具有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如下:

  (1)杠杆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由于高杠杆特征,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本基金遭受较大损失。

  (2)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市场走势对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不利从而导致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追加保证金,以使本基金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本基金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3)无法平仓的风险

  在市场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这类情况将导致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本基金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基金将面临股指期货无法当天平仓而价格变动的风险。

  (4)强行减仓的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可能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减仓,从而使得本基金无法继续持有期货合约,从而导致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或者策略失败。

  (5)政策变化的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6)连带风险

  为委托财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委托财产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7)合作方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委托财产遭受损失。

  4、发起式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5、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以上或其他风险因素可能导致相关证券价格降低并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不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八)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销售机构违约、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重要提示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及公告,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uod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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