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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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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确立了一个战略定位,即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低碳清洁能源领跑者和城市环境治理领跑者;实现“两个转变”,即从单一发电企业向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型企业转变;打造“三轮两翼”产业体系,即在有效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及能源燃气为核心业务,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为支撑业务的协同发展产业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可再生能源、环保和燃气板块快速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1,073.63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463.4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316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区的147.4万千瓦;天然气发电245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189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56万千瓦;水电99.1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风电96.38万千瓦,主要在内蒙古和华东地区;光伏发电106.35万千瓦,主要在华东和内蒙古地区;垃圾焚烧发电63.35万千瓦。固废处理产业已投产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2,600吨/日(含试生产),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建项目处理能力9,880吨/日。燃气业务快速增长,2020年上半年供气量约2.0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56%。

  电力板块,河源二期、樟洋二期、潮州甘露和凤泉湖热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开工风电项目按照年底并网计划有序推进,并继续积极开发北方大规模风电光伏项目、低风速区消纳好的风电项目;海外巴新水电项目签署执行协议IA、购电协议PPA取得重大进展,越南正胜风电增资到位。

  环保板块,努力打造深圳“无废城市”示范样板,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打通生活垃圾前端清扫、清运、转运以及后端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废弃物处置产业链;保持敏锐市场嗅觉,加大项目开发力度,通过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环保产业。2020年上半年,公司中标西宁市、缙云县、平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南山区垃圾清运、南山区厨余收运环卫一体化项目,成功竞拍取得深投环保34%股权。

  燃气板块,潮州“一张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完成潮州翔华燃气项目收购,实现浮洋高中压调压站与中海油粤东LNG接收站外输管线浮洋分输站全线贯通;六横LNG接收站项目合作深入推进;惠州燃气丰达自供站正式投运,首次实现槽车运输向潮州燃气供气;开展国际LNG自主采购及联合采购,有效降低燃气采购成本,增强了燃气供应保障和议价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本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同资产、存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等科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潮州翔华东龙燃气有限公司共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通过新设将阳朔深能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阜平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缙云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共五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电话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李平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房向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补选马彦钊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设立西宁项目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拟与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湟水投资)合资设立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深能湟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317万元。环保公司向深能湟水出资人民币36,988万元,其中人民币10,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75%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合作方西宁湟水投资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1年5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5564932225D。

  法定代表人:张定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北禅路50号。

  经营范围:授权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砂石资源、预拌混凝土、砂浆、文体旅游娱乐设施、河道、水面经营性产业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80%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西宁项目)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日处理能力为3,000吨,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含30个月建设期)。根据西宁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76,584万元,且投标人需要为西宁生态环境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等领域提供资金,环保公司承诺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目前环保公司已收到西宁项目中标通知,为满足投资要求,需要尽快成立项目公司。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可实现公司在西北地区固废业务零的突破。

  5.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项目招标文件未提及合资方同步注资义务,存在股东不同步注资的风险。经与西宁湟水投资沟通,将在深能湟水的公司章程中明确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6.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环保公司与西宁湟水投资合资设立深能湟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317万元。

  (2)同意环保公司向深能湟水出资人民币36,988万元,其中人民币10,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持有75%股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酒泉肃州区东洞滩3.1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控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酒泉深能北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洞滩3.1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以下简称:东洞滩项目)。

  东洞滩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5,062.8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3,013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北方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拟向酒泉公司增资人民币3,013万元,增资后酒泉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4,97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98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酒泉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9年12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4PUGQ6K。

  法定代表人:郑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97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滩光电示范园区C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及常规能源供热项目的开发;电力设备、备件、材料的销售;电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及供热项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股东情况:北方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酒泉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东洞滩项目位于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滩光电示范园区,日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备案容量为3.15万千瓦。本项目属于深能酒泉肃州区东洞滩5.21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酒泉项目)的扩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5,062.8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3,013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4.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的比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具备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

  5.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东洞滩项目和酒泉项目合并后,酒泉项目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文件需重新办理,建设工期较为紧张。公司将优化施工方案,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加快各项手续的申报批复工作,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6.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酒泉公司投资建设东洞滩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062.8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3,013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北方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向酒泉公司增资人民币3,013万元,增资后酒泉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4,97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983万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1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好中长期融资规划储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额度有效期24个月。

  2.同意公司在上述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8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好中长期融资规划储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额度有效期为24个月。

  2.同意公司在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六人,实际出席监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李英辉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监事会对李英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魏仲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魏仲乾先生情况介绍:

  (一)魏仲乾,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财务部综合处预算专责,华能淮阴电厂财务部副主任(挂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二)魏仲乾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魏仲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魏仲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魏仲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英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英辉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英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此,公司监事会向李英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8月25日,公司监事会第七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魏仲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魏仲乾先生情况介绍:

  一、魏仲乾,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财务部综合处预算专责,华能淮阴电厂财务部副主任(挂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二、魏仲乾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魏仲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魏仲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魏仲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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