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也面临着需求萎缩,市场消费力下降等压力,公司管理层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会,立足汽车、走车汽车,稳存量、拓增量,努力减少疫情的冲击,实现经营业务的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07.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55%。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持续投入新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拓展新项目、新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整体发展不力的形势下,公司在全面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在稳住现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以国产化替代为突破口,向中高端、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方向转型升级,并利用主机配套优势加快开拓汽车后市场。同时立足汽车、走出汽车,积极拓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与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新的增量市场的布局,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轮毂轴承单元、智能机器人轴承单元、手动变速器平台项目、自动变速器轴承、双离合器轴承、新能源汽车轴承、同步器、行星排、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高精度、高性能产品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与进展。2020年4月公司与大众自动变速箱(大连)有限公司签订了《提名协议》,公司将为大连大众开发和制造的变速箱系统DSG-DQ200项目提供开发、生产、配套系列轴承产品的服务。此次与大众公司的合作是客户对公司综合能力的认可,是公司加快产品技术创新、推进市场转型升级的又一重大突破,对公司持续提升研发与管理能力,快速拓展中高端市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不断推进费用预算管控,夯实降本增效

  公司通过百日计划提升活动不断强化管理革新与体系建设,优化流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与效率。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开展经营活动,加大技术改造、提升自动化作业水平,建立积极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财务预算控制,推进降本增效改善活动,提高毛利率水平、强化审计监督与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效率。

  3、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团队凝聚力

  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规范、高效、科学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独立运行,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注重人才培养,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与规划,建立了相应的薪酬考核体系,完善公司级、部门级与岗位级KPI考核指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0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5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常州市溧阳李家园555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财务总监郑伟强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王懋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在2020年8月25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连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叁仟伍佰万元。借款有效期自2020年08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于经营周转等。

  同意公司以本公司信用方式担保以及本公司定期存款(保证金)作抵(质)押,并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贰亿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且授信总金额不超过贰亿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伍仟万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捌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开立国内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5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常州市溧阳李家园555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6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37,983,958.61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002,637.86元。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2,654.9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983,958.61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045,785.94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7,065,365.3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划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增加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