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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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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0-016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396号长源东谷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佐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网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单独统计。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琥、宋沁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业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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