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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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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园区项目签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园区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在智慧园区等智能物联应用领域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近日与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控股”)签订了前海桂湾公园智能化项目合同,合同订立地点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合同金额约3,238万元,其中软件部分金额约1,000万元以上,充分体现公司在AIoT平台及应用上的综合技术实力。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刘胤华

  3.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8日

  4. 注册资本:8,747,143万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前海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与经营,物业租赁,土地租赁,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专业技术和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投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资,从事广告业务,会议与展览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等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等。

  6.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与鲤鱼门九街交汇处深港创新中心B座

  7.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12月公司与前海控股签订了前海控股大厦智能化项目合同,合同金额约491.09万元,除此以外,最近三年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前海桂湾公园智能化项目

  2. 合同金额:32,383,865.52元,其中软件部分超1,000万元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前海桂湾公园红线范围内

  5. 建设规模:桂湾公园项目是深圳前海重要的公共空间和集中绿地,是前海启动的第一个水廊道公园建设项目。公园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将建成具有世界水准、体现前海特色的公益性公园及可持续建设发展的绿色基础设施国际标杆。

  6.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桂湾公园项目智能化系统如中央管理平台、智慧物联系统、通信网络及无线局域网信号覆盖系统、机房工程、智慧安防、智慧多媒体交互体验系统、在线式巡更系统、移动导览系统、智慧灌溉系统、植物健康及植物档案卡系统、管控中心硬件、公园数字沙盘等。

  7.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个日历天。

  8.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 价款支付:合同价款包括基本费用和履约评价费用,工程进度款依据合同约定按月支付。

  10.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基于GIS、BIM、IoT、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以“园区云”资源池为基础支撑,由数据中台、运维中台及一站式服务平台作为智慧公园的“大脑”进行集中管控,构筑“互联”、“感知”、“分析决策”和“控制”闭环,对公园的“人”、“物”、“空间”三要素进行全覆盖管理,建立三要素数据间的有机关联,并从数据中挖掘信息和知识,构筑智能物联、智慧安防、能耗管理、多媒体交互、公园数字沙盘等一系列自动化、智能化业务功能,对园区管理者的运维运营工作、游客游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项目金额32,383,865.52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7%,其中软件收入超过1,000万元,是公司聚焦AIoT(智能物联)战略后的又一标志性项目。公司将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逐步提高软件收入与自主智能终端、平台产品在公司整体收入中的占比。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潜在客户对公司建立新的认识,业务结构也将实现解决方案与产品服务并重,适应行业需求由增量向存量转换的趋势,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前海桂湾公园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777,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的董事林雨斌先生,计划在2020年9月18日 - 2021年3月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9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林雨斌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3月17日离任,现任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6,777,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偿还前期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融资款项及个人资金安排。

  2.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69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

  3. 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二级市场竞价购买股份。

  4. 减持期间:2020年9月18日-2021年3月17日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中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2015年12月23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2)  其他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林雨斌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智慧交通领域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近日,公司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在福建省福州市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金额约9,792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黄朝光

  3.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30日

  4. 注册资本:139,140.00万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地铁及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项目的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其设计、监理等。

  6.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7.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前期参与了福州地铁1号线综合监控项目,现已完成结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福州市财政投资,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标段1:综合监控系统(含ISCS、BAS、ACS)

  2. 合同金额:97,920,068元

  3. 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4. 服务内容:项目涵盖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20座车站、一停车场一车辆段、两个主变电站的自动化系统集成,包括综合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和门禁等子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并负责实现与7个换乘站的信息互通互联,以及预留接入线网中心的大数据接口。

  5. 合同生效: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提供足够有效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6. 价款支付: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7.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将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Indas-ISCS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实现全线约6万台终端设备、近30万数据点的互联互通,同时在全线部署1000余个自主研发的高性能智能物联终端产品,实现对站内空间人员通行、考勤、消费等的综合管控,1+N平台和多介质兼容的架构为后期生物识别的迭代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2. 达实自主研发的智能空间管控物联网产品已在全国18个城市服务了近30条地铁线路,本次签约是福州地铁集团对公司在福州地铁一号线项目中的产品、系统及服务能力认可的集中体现,进一步印证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实力,将有效巩固公司在福州地区轨道交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 项目金额97,920,068.0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4%,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标段1:综合监控系统(含ISCS、BAS、ACS)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智慧交通领域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近日,公司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金额约4,091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孙钟权

  3.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2日

  4.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5. 主营业务: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含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贸易,物业租赁服务,广告发布及代理;技术咨询服务。

  6. 注册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7号A座903房

  7.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2. 合同金额:40,910,088.00元

  3. 服务内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包括佛山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37个车站及地下区间、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的集成服务。

  4. 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价款支付: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6.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是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签署单个合同中线路最长、覆盖站点最多的项目,公司将在全线部署2000余个自主研发的高性能智能物联终端产品,并通过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实现对全线机电设备60000余个物理点位的监控与管理。达实智能自主研发的智能空间管控物联网产品已在全国18个城市服务了近30条地铁线路,本次签约是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继广州、深圳后在轨道交通领域覆盖的新城市,体现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产品、系统及服务的综合实力,并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轨道交通业务的市场占有率。

  2. 项目金额40,910,088.0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5%,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3307标)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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