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23050 证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78,023,219元,减少至1,277,779,219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