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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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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39                                公司简称: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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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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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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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坚持“坚守产业报国初心,推进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转型变革,管理增效,蓄势积膘,追求卓越”为主要经营方针,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危中求机。

  新冠疫情的爆发及家电行业的持续低迷对公司业绩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受益于疫情应对得力、产品结构优化、渠道变革成果逐渐显现及效率提升工作的持续开展,公司二季度经营有所改善,上半年收入利润同比跌幅均较一季度收窄,叠加相关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27亿元,同比减少4.85%;实现归母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减少608.83%。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创新能力和产品能力建设

  围绕核心战略方向,持续推进灯塔实验室和各技术平台的能力建设,强调前沿技术成果转化,注重对产品的价值贡献。“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产品主义,重视核心技术提升,回归产品本质,围绕用户对产品的核心关注点打造核心技术能力,追求行业领先。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变革

  深化营销体系变革:持续推动以区域为单元,以渠道经营为中心,面向渠道和用户的全品类经营与服务。加快推动线下低效门店的退出,以利润为核心推动经营良性可控;做大电商、做强根据地、做好自有渠道及新渠道,以效率为核心推动渠道转型升级。

  深化供应链变革:加快推进组织变革,提升采购专业化能力。加强基础数据治理,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审核专家库,加强供应商结构优化;建设产供研一体化机制,推动供应资源横向整合,持续提升VMI覆盖率。

  (3)围绕物联网转型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持续完善公司产业优化评估标准,重点发展核心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逐步退出战略相关度低的产业及发展潜力不显著的低效产业;退出不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亏损业务。严格规范各级法人主体投资行为,强化投资项目的投前论证、事中监督和投后问责。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坚持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为主,以存货、应收及预付为重要抓手,对标行业先进企业,采取资源约束、绩效牵引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层级效率意识,建立以商业库存为核心的效率提升系统,提高信用投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持续推动公司的物效和钱效提升。

  (5)进一步加强经营风险控制

  不断健全风控体系及配套机制,加强专业领域与产业单元的协同,强化业务风险甄别,推进业务与风险管控的深度融合,对风险高发领域加强风险预防和监控,注重法律意识和合规管理,严控应收风险和内部道德风险。

  (6)强化智能制造能力

  公司以工业互联网项目为载体,以数字化工厂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打通订单履约全流程,打造更精准高效的配套体系,实现制造系统“可视化”和整个业务活动的流程贯通,强化柔性订单定制能力和快速交货能力。

  (7)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全球采购能力,紧急购买各种防疫物资,为公司防疫做好准备,提前实现复工复产。同时,为上下游重要合作伙伴提供防疫物资支持,推动其实现复工复产,激活上下游产业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4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可能存在 的风险,公司聘请四川玉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部分报废设备进行网上招标拍卖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搬迁需要,为最大化盘活资产,同意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的形式将部分报废设备资产进行处置。本次拟通过招标处置的报废设备资产共460项,资产原值合计46,180,884.60元,资产净值合计2,686,426.18元。根据废旧物资市场价格基础,经公司相关部门评估,本次拟处置资产的总招标含税底价为248万元(本次招标所有报废设备资产均不包含该资产所属的地下附属资产,如电缆、管网等)。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报废设备网上招标拍卖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处置资产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销售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变更绵阳销售分公司等28个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销售分公司负责人的工商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持有的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工业园区(辽安路东侧)的不动产主要承租方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资源发展主业,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关联交易,同意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向长虹集团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工业园区(辽安路东侧)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36号对应的宗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7,554.11万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长虹(600839.SH)拟向股东长虹集团转让其位于绵阳市安州区的不动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123号),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7,554.11万元。

  本次不动产转让事项构成与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杨军先生、胡嘉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尚需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上述资产转让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1-6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部分报废设备进行网上招标拍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搬迁需要,为最大化盘活资产,同意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的形式将部分报废设备进行处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销售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盘活资产,聚焦资源发展主业,同意公司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4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工业园区(辽安路东侧)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36号对应的宗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转让价格拟定为7,554.11万元。本次转让事项预计影响公司归母损益742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56,866.46万元,已履行股东大会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

  ●风险提示:鉴于本次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公司将持续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资源发展主业。考虑目前公司持有的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工业园区(辽安路东侧)的不动产主要承租方系长虹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爱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联科技”),且公司继续持有该不动产预计无显著增值,为盘活资产以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公司拟将标的资产转让给长虹集团。本次拟转让资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36号对应的宗地面积为61,173.16平方米(其中有11,938.90平方米为待开发预留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上有1幢厂房及相应配套动力站房、化学品库、废弃物堆场、门卫室,建筑面积共计42,830.57平方米。

  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23.2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0年8月20日,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向长虹集团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工业园区(辽安路东侧)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36号对应的宗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定为7,554.11万元。本次转让事项预计影响公司归母损益742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56,866.46万元,已履行股东大会相关审批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杨军先生、胡嘉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主营业务范围: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长虹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801.8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2.10亿元;长虹集团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74.35亿元,实现净利润1.6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0)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36号对应的宗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对应宗地面积61,173.16平方米(其中有11,938.90平方米为待开发预留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上有1幢厂房及相应配套动力站房、化学品库、废弃物堆场、门卫室,建筑面积共计42,830.57平方米。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转让方与受让方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本公司,受让方为长虹集团。

  3、交易标的评估作价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衡”)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天健华衡对已开发的房地产采用收益法房地合估,待开发预留土地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评估,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四川长虹(600839.SH)拟向股东长虹集团转让其位于绵阳市安州区的不动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123号),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7,554.11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21.89%,主要系房屋及土地市场化价值增值。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拟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7,554.1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盘活公司资产,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0日,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杨军先生、胡嘉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过去12个月公司与长虹集团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1月27日,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长虹能源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56,866.46万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14日及2019年12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42号)、《四川长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044号)、《四川长虹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9-047号)及《四川长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长虹能源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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