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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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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刘咏平、何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2,59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7%)的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兼高级副总经理刘咏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3%)。

  2、持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公司股东、副总经理何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截至本公告日,何宁先生所持公司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在股份解除限售前,不会减持其所持股份;若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的,本人将不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溢科技”)近日接到股东刘咏平先生、何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计划在近期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刘咏平、何宁。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刘咏平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次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何宁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价格区间:随行就市

  (6)拟减持股份数量

  ■

  注:(1)若获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的,将不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刘咏平先生承诺如下:

  ■

  ■

  除上述承诺外,股东刘咏平先生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刘咏平先生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股东何宁先生承诺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买卖公司证券的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何宁先生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刘咏平先生、何宁先生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何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尚存在是否完成解除限售的不确定性,如其获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的,本人将不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刘咏平先生、何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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