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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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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精细、创新、诚信、责任”的经营理念,有序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计划。

  (一) 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精细、创新、诚信、责任”的企业精神,与时俱进、即时创新,为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做又好又不贵的产品,引领行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359.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69%,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工及订单下降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5.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3%,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43.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65%,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在本年一季度停工一段时间,且因疫情影响客户环保设备需求延后甚至减少,因此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由于部分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本报告期销售毛利率有所增加。净利润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毛利率有所增加,以及由于疫情影响销售费用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款管理,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二) 技术创新取得新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努力推进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37项国内专利和13项国际专利。上半年研发投入受到疫情停工影响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5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该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6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名,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名,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名,董事杨名杰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大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为6票。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7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492,316.7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07月23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1,984,352.57元(含利息收入2,773,745.8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9年7月,公司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专户仅用作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36,267,054.78元。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6,267,054.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均发表了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目前,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年产200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年产200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0年6月23日注销,节余资金全部转入“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代码:603279                   公司简称:景津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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